第十二章

这天中午,在案件的例行会议上,柳队长把所有人都教训了一顿。

“一个小时前,我接到了市局领导打来的电话,他在电话中只问了我一个问题,一直到现在,这个问题还让我坐立不安。现在我把这个问题转送给你们——大家他妈的还想不想干了?!”

“队长……”

“闭嘴!”柳队长突然火大起来,“两天了!一点进展都没有!你们还好意思坐在这里,喝茶的喝茶,玩电脑的玩电脑,说你们是废物都是侮辱废物这个词儿!”

全场静默不语。

“同志们,”过了一会儿,柳队长又换了一种略微伤感的语气,“再过一年,我就要退休了,我一向把你们当家人看待,你们就当可怜可怜我这个老家伙,努把力把这个案子破了,让我无怨无悔地离开,好吗?”

预备刑警小蔡感到非常苦恼。

刚才会议结束后,柳队长特意把他叫到一边,暗示他,这次如果实在不行就得滚蛋。他不得不告诫自己注意力要更集中一点,如果提早“滚”回家,那之前所做的一切都白费了。接着,他发现自己忽略了一份重要工作:去询问那个麦当劳快递员。这是之前简耀交代的。

该死。他轻轻骂了一声,然后往冷镇唯一一家麦当劳店走去。

小蔡是几个月前刚分到这个刑警队的。他家境富裕,父亲是本地著名钢铁厂的老板,资产过亿,在本市最高档的社区有独栋别墅,光院子就上千平米。老蔡当然是希望儿子小蔡未来有一天能继承家业。

不过很可惜,小蔡对做生意一点兴趣都没有。他从小最喜欢的就是看侦探小说,柯南·道尔、阿加莎·克里斯蒂、雷蒙德·钱德勒、东野圭吾,甚至《名侦探柯南》都看得津津有味,无法自拔。但别误会,他对当侦探同样没有兴趣。他充满正义感,却怕死,怕被暴力伤害,甚至还有点晕血。很多时候,热爱一样东西并不代表要去成为它,而且最好不要成为它,与之保持距离,热爱或许才能持久。

在看了无数本侦探小说之后,他突然有了一种强烈愿望,写一本属于自己的侦探小说。他想当个作家。说干就干。从小接受过的优质教育告诉他,行动力永远是第一位的。于是,他提笔就写,很快在三个月内完成了自己第一部侦探小说。

这部名为《杀无赦》的小说虽然有十几万字,本身就是一项成绩,但以小蔡的标准来看,幼稚、粗糙,这堆文字就是狗屎,不,比狗屎还不如。最让他无法忍受的是,里面的情节太假,到处是槽点和违和感,并且剧情设置遍布那些伟大前辈的影子。一气之下,他选择了一键删除,永不恢复。

经过几个月的反省和思考之后,他逐渐明白了一个道理:自己并不是读写能力不够,而是社会阅历不足。当时他只有二十岁,在一所综合大学的中文系读大二,每天除了上课就是读小说,还没跟社会发生丝毫联系。

随后,他作出了人生中最重大的一个决定:辍学。他回到家,以自己一贯毫不掩饰的方式告诉了父亲自己这一决定,并希望父亲无论想什么办法、无论花多少钱都要把自己弄进刑警队。他要当警察。

“这是我最后一次求你了。爸爸。”小蔡真诚地看着父亲的眼睛说道。

事实上,当时老蔡完全有理由拒绝这个任性的孩子所提出来的无理要求。对于儿子的“真情告白”,他根本无动于衷。不过,生意人的灵敏嗅觉告诉他,这是一次很好的交易机会。这么多年来,他根本无法让这个孩子老老实实地听自己的,门儿都没有。现在机会来了。

“那么,等你完成自己的事情之后,愿意回来帮我吗?”老蔡同样报以真诚的表情。

最终,为了自己的理想,小蔡屈服了,并且有了一种如释重负的感觉。那一刻,他觉得自己成熟了,懂得妥协了。他答应父亲,写完他的侦探小说,就放下一切回到父亲身边,做家族的接班人。

很快,老蔡利用自己的关系和金钱为小蔡谋到了他想要的。不过,在成为正式刑警之前,必须到下级地区刑警队去干一年预备。于是,年仅二十一岁的小蔡被塞进了寒城公安局冷镇分局T小区街道刑警队。

对这件事情最不爽的人是刑警队的柳队长。他在这里干了二十几年,好不容易爬到了队长的位置,靠的是勤勤恳恳地办案,日复一日地打击犯罪,而不是靠溜须拍马混体制。所以,柳队长一直瞧不上小蔡,尽让他干些跑腿的工作,比如走访。

一开始,小蔡对走访工作还有些排斥,他觉得这些鸡毛蒜皮的事情没什么意思,书中的那些神探总是站在侦查的第一线,那才是他所渴望的。但很快,他便找到了乐趣。与人多接触,多走,多看,多问,深入案情本身,将有机会得到大量的一手资料,这些未来都将成为他小说的素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