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 二 十 二 · 滦 阳 续 录 四(第2/17页)

乌鲁木齐农家多就水灌田,就田起屋,故不能比闾而居。往往有自筑数椽,四无邻舍,如杜工部诗所谓“一家村”者。且人无徭役,地无丈量,纳三十亩之税,即可坐耕数百亩之产。故深岩穷谷,此类尤多。

有吉木萨军士入山行猎,望见一家,门户坚闭,而院中似有十馀马,鞍辔悉具。度必玛哈沁所据,噪而围之。玛哈沁见势众,弃锅帐突围去。众惮其死斗,亦遂不追。入门,见骸骨狼藉,寂无一人,惟隐隐有泣声。寻视,见幼童约十三四,裸体悬窗棂上。解缚问之,曰:“玛哈沁四日前来,父兄与斗不胜,即一家并被缚。率一日牵二人至山溪洗濯,曳归,共脔割炙食,男妇七八人并尽矣。今日临行,洗濯我毕,将就食,中一人摇手止之。虽不解额鲁特语,观其指画,似欲支解为数段,各携于马上为粮。幸兵至,弃去,今得更生。”泣絮絮不止。闵其孤苦,引归营中,姑使执杂役。童子因言其家尚有物埋窖中。营弁使导往发掘,则银币衣物甚多。细询童子,乃知其父兄并劫盗。其行劫必于驿路近山处,瞭见一二车孤行,前后十里无援者,突起杀其人,即以车载尸入深山;至车不能通,则合手以巨斧碎之,与尸及襆被并投于绝涧,惟以马驮货去。再至马不能通,则又投羁绁于绝涧,纵马任其所往,其负之由鸟道归,计去行劫处数百里矣。归而窖藏一两年,乃使人伪为商贩,绕道至辟展诸处卖于市,故多年无觉者。而不虞玛哈沁之灭其门也。童子以幼免连坐,后亦牧马坠崖死,遂无遗种。此事余在军幕所经理,以盗已死,遂置无论。由今思之,此盗踪迹诡秘,猝不易缉;乃有玛哈沁来,以报其惨杀之罪。玛哈沁食人无餍,乃留一童子,以明其召祸之由。此中似有神理,非偶然也。盗姓名久忘,惟童子坠崖时,所司牒报记名秋儿云。

注释

闾(lǘ):古代二十五家为一闾,后指里巷的大门。这里指人聚居处、里巷。

玛哈沁:蒙语称强盗为玛哈沁。玛哈,蒙古语是“肉”的意思,“玛哈沁”可以直译为“食肉者”。

译文

乌鲁木齐的农家大多临近水源垦田浇灌,房屋就盖在自家田边,所以不能与别人比邻而居。往往自己搭起几根椽子就成了,四周没有邻居,像杜甫诗所说的“一家村”。此地的人不服徭役,土地也不经丈量,只要向官府交纳三十亩地的租税,就可以耕种几百亩。在深山里峡谷中,这一类的农户更多。

有驻守吉木萨的军士进山打猎,远远看见一户人家,大门紧闭,院子里却似乎有十几匹马,都配着马鞍和辔头。他们估计此处定被土匪占据,就呐喊着将院子团团围住。土匪见官军人多势众,匆忙丢下锅灶帐篷突围而去。众官军怕土匪狗急跳墙,冒死打斗,也就不再穷追。他们进了院子,只见满地尸骨狼藉,四周一个人也没有,只是隐隐约约有啜泣声。循声寻找,只见有个十三四岁的男孩,赤条条地挂在窗棂上。他们给男孩松开绑绳询问,男孩说:“土匪四天前闯来,父亲和哥哥打不过他们,全家都被捆了起来。大概是一天牵着两个人到山里溪边洗干净,再拉回来,割肉烤着吃,全家男女七八口都被吃了。今天他们临走,把我洗了洗,正要吃,其中一人摆着手制止了。我虽然听不懂额鲁特语,看他的手势,像是说要把我分成几段,各自带在马上当干粮。幸亏官军来到,他们才丢下了我跑了,我又活了一回。”男孩一边哭一边絮絮叨叨说个不停。军士们可怜他孤苦伶丁,就把他带回营地,暂且干些杂活儿。男孩告诉众人,说他家的地窖里埋着不少东西。军士们让他带路去挖,挖出了许多钱币和衣物。众人细问男孩,才知道他的父亲和哥哥都是劫盗。他们抢劫时先躲在驿路边的山石后面,看到一两辆车单独赶路,前后十里没有救应,就突然冲出来杀死车上的人,把尸体装进车里推进深山;一直到车子再也没法走,就一起用大斧将车子劈碎,连同尸体、行李一道抛进山涧,只将货物用马驮走。走到马匹也无法通行时,就把马鞍卸下来抛进山涧,放走马,随便它往哪里去,然后人背着货物从险峻的小路回来。这样算下来,离开行劫的地方已经有几百里了。回来后将财物放进地窖藏个一两年,再派人伪装成商贩,绕道到辟展等地在集市上卖掉,所以多年来从未被人发觉。而没料到这次被土匪灭了门。男孩因为年幼被官府免去连坐之罪,后来他在放马时跌下山崖死了,这一家从此绝了种。这件事是我在乌鲁木齐军幕中亲身经历的,因为盗贼已死,就搁置一边不再追究了。今天想起来,这家盗贼行迹诡秘,短时间里不易缉拿;不料来了土匪,也算是惩治了他们的残杀之罪。土匪吃人肉没个够,却留下了一个孩子,让他把自己家遭祸事的缘由向世间披露。这中间似有神理,并非偶然。这家盗贼的姓名,我早已忘记了,只有男孩坠崖时,官府上报的公文中记录了他的名字叫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