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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把听筒夹在肩膀上,听到接线员说:“我们正在接通你的号码。”于是我对天主说:如果他接了电话,我明天就回去。我清楚地知道莫里斯的电话机摆在床边什么位置。有一次睡梦中,我一拳挥出去,正好把它捅到了地上。这时候听筒里传来了一位姑娘的声音:“喂?”我差点把电话挂上。我愿意莫里斯生活得幸福,可是我愿意他这么快就找到了幸福吗?我有点伤心,后来总算恢复了理智,听凭理智劝解道:为什么他就不该这样呢?你离开他不正是希望他幸福吗?于是我对那位姑娘说:“我能同莫里斯先生讲话吗?”但是一切都已变得毫无意义,可能莫里斯现在根本就不再想要我违背诺言了:也许他已经找到了一个人,她愿意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吃饭,同他一块儿外出,每晚陪他睡觉,同他甜甜蜜蜜地过日子,再也难以分开了,而且还为他接电话。这时候,我听到电话那头那个姑娘的声音在说:“本德里克斯不在,他已经走了好几个星期。我是借住在这套房子里的。”

我挂上了电话,开始我感到很高兴,过后又难过起来。我不知道他在哪里。我们失去了联系。我们在同一片沙漠里,在寻找的也许是同一眼泉水,但相互看不见,总是孤零零的一个人。我之所以这么说,是因为要是我们在一起的话,沙漠就不再会是沙漠了。我对天主说:“那么事情就是这样了。我开始信你,而如果我开始信你的话,我就会恨你。我有违背自己诺言的自由意志,对吧?但是我没有通过违背诺言来获得好处的能力。你让我打了电话,然后又在我面前关上了门。你让我犯下罪孽,但又拿走了我罪孽的果实。你让我跟邓私奔,但又不让我享受它。你让我把爱情赶了出去,然后又说欲望我也不能有。现在你又指望我做些什么呢,天主?我从这里出发该上哪儿去呢?”

做学生的时候,我曾听人说过一个国王——他是亨利家族中的一员【43】,就是派人去谋杀贝克特的那一个——他在看到自己的出生之地被敌人烧毁时发誓说(因为天主对他做了这些):“因为你夺走了我最爱的小城——我生于斯长于斯的地方,所以我要从你那儿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真奇怪,十六年之后我还能记得这句祷告。七百年前,一位国王在马背上发下了这句誓言,而此刻,在滨海的比格威尔市一家饭店——王室比格威尔饭店——的客房里,我也在做着同样的祷告。主啊,我会从你那里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我从来也没有背会主祷文【44】,可是我却记得这句话——这是一句祷词吗?夺走我身上你最爱的东西。

你最爱的是什么呢?如果信你的话,我想自己会相信不朽的灵魂,可那是你爱的东西吗?你真的能在我们的皮囊里看到灵魂吗?即使是天主,也不可能去爱他所看不见的东西。他看我的时候,能看到什么我自己看不见的东西吗?如果他能爱它的话,这件东西必定是可爱的。要我相信自己身上有什么可爱之处,这要求可太高了。我想要男人们欣赏我,但那只不过是你在学校里学会的一点把戏而已——眉来眼去,说话时带点特别的腔调,用手碰碰人家的肩膀或者脑袋什么的。他们如果觉得你欣赏他们,也就会因为你的好眼力而欣赏你。而当他们欣赏你时,你便会一时虚妄地以为自己身上真有什么可赞可赏之处。我一辈子都竭力生活在这种幻觉之中——它是一帖安慰剂,能让我忘掉自己是个婊子和骗子。那么在婊子和骗子身上你该会爱上些什么呢?你在哪儿能找到他们所说的那种不朽的灵魂?你在我身上——不是这个人,也不是那个人,而偏偏是我——身上的什么地方能看到这种可爱的东西呢?你在亨利——我是说我认识的亨利——身上能找到这种东西。他脾气温和,为人善良,富有耐心。你在莫里斯身上也能发现这种东西,他觉得自己会恨会爱,但其实始终抱有一颗爱人之心,即便对自己的敌人也是如此。这些我都能理解。可是在我这个婊子和骗子身上,你哪里能找到什么可爱之处呢?

告诉我这个,天主,这样我就可以动手把它永远地从你身边夺走。

那个国王是怎样履行自己的誓言的?我真希望自己还记得。关于他,我只记得他让修士们在圣贝克特的墓前用鞭子抽打他,再多的就记不起来了。但听起来这并不像是确切的答案。鞭打这件事情一定发生在那之前【45】。

今晚亨利又不在家。如果我去酒吧里挑个男人,把他带到沙滩上,同他一起在沙丘之间躺下,这样不就等于是在从你身边夺走你最爱的东西吗?可是这样做没有用,它再也不会有用了。如果我自己不能从中获得任何乐趣的话,我这样做便不会让你有任何的难过。与其如此,我还不如像沙漠里那些人所做的那样,用针刺自己。沙漠。我想做点自己喜欢而又能让你难受的事情。不然的话,岂不是太苦自己了。这么说才像是信主的表示呢。相信我吧,主啊,我还没信你呢,我还没信你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