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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先生,”信上写道,“我很高兴能向您报告我和儿子同17号的保姆进行了友好的接触,这使得调查能以更快的速度进行,因为有时候我能看上一眼当事人的约见记录本,从而得知她的行踪去向,同时还能每天检查一下当事人所用的字纸篓。我随信附上一件从字纸篓里搜捡出的有趣物证,看后请寄还并说明意见。当事人还记有日记,其中的一本已记了多年,但到目前为止,保姆(为使事情更加稳妥起见,今后我将称其为我的朋友)尚未能接触到此日记,原因为当事人将上述物件上了锁保存。此情况或属可疑,或属不可疑。除随信附上的重要物证之外,当事人似乎还将大量时间花费在不按约见簿上的安排赴约之上。必须将约见簿视为一种障眼物,尽管在此类调查中,为各当事人方利益计,必须做到事实准确,我个人并无意抱持某种贬损之见或偏见。”

伤害我们的并不仅仅是悲剧:荒唐事也会伤人。它们身上佩着外观可笑、不登大雅之堂的伤人利器。有时候,我真恨不得把帕基斯先生那些东拉西扯、缺乏效率的报告当着他儿子的面塞进他本人嘴里。事情看起来似乎成了这样:我在试图为萨拉设圈套(但这样做的目的究竟何在?是为了伤害亨利,还是伤害我自己?)的时候,让一个小丑翻着筋斗闯到了我俩的亲密关系之间。就连“亲密关系”这个词本身都沾着点帕基斯先生报告的味儿。有一回他不是这么写过吗:“虽然我没有在雪松路16号找到发生过亲密关系的直接证据,但当事人确实表现出了欺骗的企图。”不过那是后话了。从眼前他的这份报告里,我只是获悉:有那么两次,萨拉在约见记录本上写了去看牙医和找裁缝,但如果说牙医和裁缝都确有其人的话,她可是并没在自己写下的约见时间里露面;她躲开了追踪。帕基斯先生那差劲的报告用细细的韦弗利手体字和紫色墨水写在廉价的便笺纸上。我翻到报告的反面,便看到了萨拉自己那粗大、整洁的字迹。我没料到过了将近两年之后,自己还能认出它来。

那只是一张用针别在报告反面的纸片,上面用红铅笔标了一个大大的“A”字。在“A”字下面,帕基斯先生写着:“鉴于可能发生的法律诉讼,所有书面证据均应送还归档。”纸片是从字纸篓里抢出来的,又被人像情人那么小心地用手给抚平了。它一定是写给哪位情人的:“我不必给你写信或者对你说话,在我能把话说出以前,你已经无所不知了。不过人在爱的时候,会觉得有必要采用自己一直在用的老办法。我知道自己是刚刚开始在爱,但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只是恐惧和习惯在阻碍着我。亲爱的……”下面就什么也没有了。纸片放肆地瞪着我。我不禁想到:她曾经写给我的那些短笺上的每一行字怎么都叫我给忘了?如果那些纸条也是这么彻底地表白出她的爱情的话,我不是就会把它们都保存下来了吗?在那些日子里,为了怕我保存,她不总是——用她自己的话说——“用字里行间另有意味的方式”给我写信的吗?可这场最新的恋爱却挣破了“字里行间”的牢笼。它可不肯被关在字里行间,让人见不着呢。我确确实实还记得我俩之间用过的一个密语——“洋葱”。在彼此的往来书信中,我们用这个词来谨慎地表示自己的热恋。爱情变成了“洋葱”,就连爱的行为本身也变成了“洋葱”。“我已经想弃绝除你之外的任何东西、任何人了。”我气恨恨地想到了洋葱——我们好的时候,信里写的可是洋葱。

我在纸片下端写上“没有意见”,然后把它装进一个信封,在信封上写上帕基斯先生的地址。可夜里醒来时,我还是能在脑海里把整个事件给自己重演一遍。“弃绝”这个字眼以许多具体的形象呈现出来。我躺在那里无法再入眠,记忆中的一个又一个片断用嫉恨和欲望刺痛着我:她的头发扇子般展开、洒在镶木地板上,吱吱嘎嘎作响的楼梯,还有在乡间度过的某一天。那天,我们躺在公路边上一条看不到路面的明沟里。在坚硬的土地上,她的发缕之间,我可以看到霜粒在闪光。在高潮那一刻到来时,一辆拖拉机“突突”响着从我们身旁驶过,拖拉机上的人头也没回就开过去了。为什么嫉恨消灭不了欲望呢?为了能够好好睡觉,我什么都愿意放弃。如果那时我相信有可能找到一种东西来替代欲望的话,那我会变得像一个学生那么乖的。我曾一度试着为欲望寻找一个替代品,可是却行不通。

我是一个爱嫉妒的人——这部小说是一篇关于嫉妒(对亨利的嫉妒,对萨拉的嫉妒,以及对被帕基斯先生笨拙地追踪着的那另外一位的嫉妒)的漫长记录,我想在这样一部东西里还要写“我是一个爱嫉妒的人”这样的字眼,似乎有点愚蠢。既然现在所有这些都已成过往,那么我也只是在记忆变得特别鲜明生动时才会感到对亨利的嫉妒(因为我发誓,如果我同萨拉结婚的话,以她的忠诚和我的欲望,我们是可以幸福一辈子的),但是我对自己那位对手的嫉妒却依然存在,“对手”是个夸张的字眼,它并不能恰如其分地表达出(这点令人苦恼)那个人总是享有的那种让人难以忍受的自得、自信和成功。有时候我想,他甚至都不会承认我是整个事情的一部分,我有一种想让人注意到我的强烈欲望,我要在那个人耳边大吼一声:“你不能无视我,我在这里。不管后来发生了什么,当时萨拉是爱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