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六章 妖仙本色!

“这个冠军侯,这次摆明了是要我抢夺功劳啊”

心中知道了这些骑着“乌魔麒麟”身披狼皮斗篷,打扮的好像云蒙“铁浮屠”,骑兵的骑士是冠军侯麾下人马的时候。洪易心中不但没有欣喜,反而涌起了一股担心。

他这次出海,本来是躲避灾难,积蓄自己的实力。不过拉拢禅银纱,在海上连打两仗,剿灭了大罗派追兵,俘虏了卫太仓手下的先天高手之后,信心早就膨胀起来。

虽然打定了韬光养晦的主意,但击杀黑狼王毕湿华的功劳,实在太诱人。

云蒙五大统兵元帅,杀一个的功劳,直接凭借这个封侯,开府建牙,和武温侯平起平坐。任凭谁都没话说。

现在禅银纱修炼成圣,全身脱胎换骨,又得了撼天弓,无极箭。现在更是修炼“精元上胎”,强大的鬼仙神魂得到气血滋养,已经急速地膨胀起来,道术一天比一天增强。

禅银纱道术与日俱增,就连洪易都感觉到。

这些天,洪易在禅银纱的身边,凭借敏感的神魂,都察觉到了禅银纱隐藏在眉心一点的神魂核心一种纯阴气息越来越壮大,似乎在冥冥之中,都有传达到九天之上的滋味。

洪易心中都有点担心,要是禅银纱的神魂再这样壮大下去,会不会像小说笔记之中的那样,引来天雷的轰击。

一个鬼仙,力量太强大了,神魂壮大,壮大,再壮大到了极限,就会像那些长的极高的大树一样,一旦变天遭遇到雷雨天气,就会真正吸引雷劈。

所以鬼仙高手,一般都是不等自己的神魂之力壮大到极点,就飞入云层之中,游离雷电边渡雷劫。

毕竟自己渡雷劫,可以掌握分寸。

要是等雷来劈自己,那就没有分寸,巨大雷霆力量,直接粉碎一切,更为重要的是雷霆下劈,一瞬间,迅雷不及掩耳,肉身也要烧焦,劈毁。

一般的鬼仙,真正引得雷电来劈自己,那就死定了。

不过现在的禅银纱实力大增是事实,洪易借助她的力量又是海上,有地利优势,击杀黑狼王毕湿华,心中已经有七八成胜算。

更何况,他这批奴隶卖出去之后,可以在神风国买坚固大船,扩大舰队,雇佣那些强悍战士,扩充自己的实力。

本来算准了击杀黑王毕湿华的功劳,自己拿定了。

谁知道半路杀出一个抢夺功劳的冠军侯!

对于这个冠军侯,洪易早就有所耳闻,年纪和自己差不多,虽然比不上古代十二岁为丞相的那些天才,但是早就开府建牙,统领一方兵权,受到皇上极度宠爱,朝野之中虽然有物议,但是人家的功劳摆明在那里,而且有少年封侯的先例,名声赫赫,赏赐不世之功勋,那是也不算什么。

尤其是这个冠军侯,并不是出身名门,传闻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家庭,没有任何资源,参军立功数年,封侯开府,麾下高手如云,深不可测,不逊色数百年耸立的名门望族。

这简直是传奇笔记,官稗野史之中的主角。

虽然对于冠军侯的实力一点都不知道,但是洪易却是深深知道,这个人肯定非常厉害。

要是在海上碰见了,就算击杀了毕湿华,这功劳也轮不到自己,只能为别人做嫁衣,人家一个折子上去,朝廷会相信谁?

洪易虽然明白大义,却不愿意把自己性命赌上去,为别人增加光环。

“既然冠军侯派人到海上,要狙杀黑狼王,事情就麻烦了许多,我从长计议才是。”洪易听着那七骑士喝酒,吃鱼的聊天,心中渐渐的思考着。

“这次侯爷派我们神风国采购桃木箭杆制作灭魂箭,这件差使出不得差错。”一个骑士吃鱼喝酒,渐渐酒气上来了,但依旧保持着音波在小范围内震动,显现出了强大的控制能力。

“不用急,时间还很宽裕。这次我们可以在神风国好好地呆上半个月再出发,侯爷这次带领我们马踏连营,也俘虏了不少奴隶,请旨把奴隶卖到神风国换取军费,皇上也准了,咱们一定要好好讨价还价,争取为侯爷卖个好价钱。侯爷说了,最好是用奴隶换他们的怒鲸大舰。”

另外一个骑士把一碗微红的桃花酒一饮而尽,打了一个酒嗝,慢条斯理的道。

这个骑士,最少都喝了十斤酒,但是手眼极其的稳当,丝毫不见散乱,说话之间,耳朵微微的动弹,眼神时不时的闪电一般扫过酒馆,各个人的反应,似乎尽收眼底。

洪易知道,这些人在酒馆之中讨论机密,并不是得意忘形,而是一种锻炼自己的警惕。

肆无忌惮的在酒馆中说机密,却不怕人听了去,本身就是一种极其自信的表现,没有经过千锤百炼,训练出来的百战百胜,无敌的信心,绝对不会这么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