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一章 百鸟朝凤

邹飞飞心里充满了复杂,她自己心里觉得,莫逍城之所以对她这样忽冷忽热,就是因为郭云瑶的存在。在之前的时候,她就想过这个问题,会不会是有个女人挡在她和莫逍城的中间,只是那时候她没有深想,她也曾经怀疑过阿曼达和莫逍城有私情,但她后来知道,莫逍城对阿曼达没有意思,暗自开心了一段时间。就在她以为自己有机会,准备和莫逍城主动破镜重圆的时候,郭云瑶出现了。

对于莫逍城,邹飞飞也分不清到底是爱情还是倾慕之情,反正她很喜欢莫逍城的味道,很喜欢和莫逍城在一起。莫逍城刚来的时候就引起了她的注意,她站在弟子人群当中偷偷看着他,莫逍城的高大阳刚,稳重儒雅,还有高强的武功都让她感到无比的好奇。

再接下来她一个月和莫逍城的相处,让邹飞飞越来越习惯了和莫逍城在一起的日子,那几天莫逍城去了英国,她就感觉仿佛是度日如年,十分地难受,而莫逍城与她冷战的那几天,她又感觉自己的世界黑了一般。

在场中,莫逍城步步后退,手中的枪如出洞的独龙一般打出,泼水不进,居然挡住了左大海的进攻。

左大海的枪重,他的风格十分地厚重,颇有项羽霸王枪的霸气,每一击都刚猛而沉重,大有横扫千军的威势,加上他现在一鼓作气猛打到底的气势,就是莫逍城的枪法再怎么微妙,都要避开其锋芒。两个高手对战,不单是看武功高低,同样也要看气势,一者气势如虹,一者气势颓靡,即使是前者武功低于后者,也能胜出。

就曾经有功夫不错的练家子,遇到一些街头打架的地痞,因为刚是失意的原因,精神萎靡,加上对方地痞疯狂嚣张,竟然打不过一个只会蛮拳横腿的地痞。

又有曰,狭路相逢勇者胜,两人比武,勇的一方往往能够取胜,这和越不怕死越不会死一个道理。

现在左大海就是那个勇者,因为刚才莫逍城受到“惊吓”,卖出了大破绽,立刻就被左大海抓住机会反击起来,但也并不是说胜败就这样定下来了,莫逍城虽然现在是处于下风,并不代表他就没有再次夺回上风的可能。

“哈!”

左大海暴喝一声,气势再次一升,芝麻开花节节高,让人忽略了他并不算高大的身材,如同一尊魔神般地呈现在所有人面前。不错,此刻的左大海给其他一旁观看的弟子看起来就是一尊降临人间的魔神,为非作歹,危害人间。

出现这种虚幻感并不是没有道理,一是因为左大海的气势的确是凌厉逼人,二则是因为在他们心里,左大海上门挑战他们的小师叔,已经潜意识里成为了反面角色,所以无形中就成为了邪恶的魔神,而不是天神。

而莫逍城就是落难的天神了。

莫逍城和左大海作为神变高手,又是枪法通神的使枪高手,和他们差得太远,打起来几乎是眼睛都跟不上,在绝对的实力面前,他们两人自然而然就成了“神”。

当当当。

两杆枪,一黑一白,在不断地碰撞着,让人眼花缭乱,其中的凶险更是不足以外人道哉,可以说,两人都打得如火如荼,枪来枪去间,只要任何一个人有半丝马虎,立刻就会受伤,甚至是被刺死!

对,就是死!

这是一场挑战,也是一场生死之搏,无论是莫逍城还是左大海都不会退一步,他们的武功相差不远,枪术也是旗鼓相当,要想分出胜负,如果不是两人之中都出现较大的破绽,不打个三百招上下,根本难以分出胜负。

莫逍城很亢奋,他没有一点担心自己会落败,会保不住两百万美金,甚至是保不住洛杉矶武术大赛总冠军的名头,他已经把胜败放下,全心全意应对起左大海来。

他很高兴,高兴能有一个如左大海如此高手来挑战他,这比他中了五百万彩票还要兴奋万分。他自认心性修为已经够境界,很少有事情能够引起他的大喜大悲,但此时此刻,他是真的欢喜了,全身血液沸腾起来。

左大海明显也感受到了莫逍城情绪的变化,他见这样都没有打沉莫逍城的气势,反而让对方越战越勇起来,心里也不得不赞赏起莫逍城来。

但赞赏归赞赏,他今天是怎么样都要把两百万美金拿走,同时也打响名头,一战成名,顺而在洛杉矶开一间武馆,高调发财。

莫逍城举枪横扫,力有万钧,一堵墙在他面前都能如豆腐般扫开,然而左大海两手握枪,竖枪硬挡,只是全身一震,竟完全把莫逍城的横扫挡了下来。

锵!

左大海猛进一步,脚下坚硬的地板被他生生踩出一个印,然后他把枪往前一送,金鸡独立,刺向莫逍城。

莫逍城赶紧回身一闪,同时把枪拉回来,一手握住枪尾,另一手稳住枪身,向上一挑,劈开左大海的直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