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七章(第2/2页)

不过这么多年,胡强虽然没有见过这个人的脸孔,但从此人的身型口音,还有对安远县的了解,心里也有了几个怀疑的人选。

其一就是安远县城的捕头王英,其二是安远县李县令的府中管家方伯,其三是猛虎武馆钱老英雄的独子钱孚,在县衙挂了一个教头身份,也算是半个衙门人。

“就是那个人让我杀得项大牛,我知道的都说了,杨乡,杨小兄弟,你就饶了我吧。”

胡强脸色煞白,嘴唇干裂,双目有些哀求,此时他浑身至少流出三小袋子血(等同于六百毫升,常人一次献血不超过四百毫升,笔者第一次献血的时候也是怕怕的。),要不是体质惊人,已经昏死过去,即便如此也是摇摇欲坠。

“嗯?胡强,亏你还闯荡了这么多年,居然这么天真,放了你不可能,你该求我给你一个痛快。另外,你也不该叫我杨乡,我姓项名央,你杀的项大牛是我父亲,父仇不共戴天,你去吧,用不了多久,我会送幕后之人去地下见你。”

话音落下,项央手起刀落,本想直接把胡强的脑袋砍下来,结果柴刀锋利程度不够,卡在一半,又接着剁了两下才砍下来。

临死前,胡强心里露出一丝恍然,杨乡杨乡,反过来不就是项央吗?而且从他问的问题来看,就该猜出来,为父报仇,天经地义,他死的不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