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情可待成追击 第三章 梦中做梦

其实,人生也不外是一梦,所谓做梦,不过是梦中做梦而已。

不太爱做梦的人,生活里必不甚得意;常回忆的人,通常是因现实上的不如意。同理,需要英雄的地方,是可悲的地方;需要英雄的人心,是不平的人心。

有人宁愿做梦,也不喜欢真实的人生。

殷珍珍以前是很爱做梦的。

现在不是了。

现在她怕。

她怕做梦。

做梦,对她而言,实在是可怕极了。

本来,做梦有着许多好处。

它“进可攻”、“退可守”、立于不败之境。假如是噩梦,毕竟它是假的,终究还是会醒过来。醒过来后,梦再恶也消散了。

因为它根本不曾存在过。

要是好梦,就算是一场春梦,醒却梦成空,但有梦总比无梦好。可不是吗?

可是现在不是了。

每次刚入睡不久的殷珍珍,但觉全身给某一狞狰之物紧紧压住,且向她狞笑不已,并将身上丑恶之物,锐利的刺入她的私处,但她又苦不能叫、更动弹不得、挣扎不能。

每一次。

每一次入睡后都如此。

这使她恐惧。

畏怖。

她怕入睡。

怕做梦。

杨林林则不是在刚入睡的时候发生,而是在每天亥时刚尽、子时方至之时。(他每天在这时候梦到杀人。)

或者被人杀害。

他一刀一刀的杀人,或是有人一刀一刀的宰杀着他。他乍然梦醒,发现一身染血。

血污满身,究竟从何而来?

这两个恶梦,有一个相同之处:

那就是当做梦者发现不妙,便都曾向家人哭诉、请人求助,但不管家人、道士、和尚、法师、灵媒、乩童守在床边,梦者照梦,梦中仍是杀的杀、奸的奸,染有血污的依然一身血污,沾有秽物的仍旧留有秽物,完全不能解救、不可解!纳兰喜欢做梦。

少时的他,不爱做梦。

因为少年时谁都是活在梦中。

他也是。

直至遭遇家破人亡,持剑修道,浪迹天涯,横绝四海,风雷为魂,壁立万仞,河岳添色,兼指为民除害,扦国大患的信念,为求生活尽欢,死亦无悔;在他的行侠生涯里,既曾在情上大挫大伤,亦曾在爱情的专业上大挫大败。偏生在感情上的伤往往是一伤难愈的,所以使他对女子之美往往是望而却步、点到为止。而今是青年的他,爱做梦。

有梦总比无梦好。

有梦是件幸福的事。

他常在入睡前希望自己有个好梦。

万一是恶梦,醒来便可忘掉;如是好梦,不醒最好。他当然没有仔细去分析过:太喜欢做梦的人生活里必不得志。

同理,需要英雄的地方,是可悲的地方;需要英雄的人心,是不平的人心。

他听说这几件有关做梦的诡事,当然很同情这些身在恶梦永不醒的男女。于是他立即通知了方柔激。

并“拉”他去了“鸡公岭”和“十字店”。他把方柔激“拖”去,有一个主因:

要让方柔激忙、忙着做事。

一个忙着做事的人必定少些时间回忆。

正在温柔的杀害着“风流剑客”方柔激的,不是恶梦,而是那一段亡妻宋眠花的甜蜜回忆。也是同理,常回忆的人,通常是来自现实上的不如意。纳兰认为:要打断方柔激继续回忆的方法,那就是千方百计的把方柔激自回忆的沉湎中“扯”出来,让他去面对眼前的风华风险,而征服了惊涛骇浪往往会带来新且深刻的回忆。这样也许会引起方柔激的误会,甚至不快,但这样做只要能重振金虹魄,只要自己确存善意,纳兰一向不大理会别人怎么想。重要的是自己无负于义,无愧无心。

但要做到这两点,又谈何容易!

“‘谈何容易’,当年并称‘新四大名捕’,是谈说说、何九烈、容敌亲、易关西四人组成的,可是他们所作所为,助纣为虐,恃宠强愎,紊法蠹政,聚敛徵求,鱼肉百姓,实在猪狗不如,何能与昔时之‘四大名捕’无情、铁手、追命、冷血并称!”方柔激见纳兰硬要拉他去十字店和鸡公岭,于是有问:“咱们又不是捕快衙役,这种案子轮到咱们办么!”纳兰笑道:“你的话大错矣。”

方柔激也不以为忤:“你且把道理说说看。”“这种案子,假如不是真有鬼神附身,便必有因,且与狡狯幻术有关,”纳兰条分缕析的说,“而当今缇骑番子,那能主持正义、为民除害?能不扰民,已属万幸了。这种案子,定然事出有因,且其目的不仅只为三数人事而已既是祸害如此之巨,影响又这般深远之事,咱们焉能坐视不理?况且,咱们不理,天下间还有谁理?你佩的不是金虹剑吧?背负金虹剑的人,能不理事么!”

方柔激笑骂道:“你可真蛮理!这样荒唐的案子,也要强我去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