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寂寞的大小姐

张好儿忽然不说话了。

每个人都以为她要说出很难听的话来时,她却忽然不说话了。

因为她知道无论说多难听的话,也没有不说话凶。

这简直可以气得人半死,气得人发疯。

季公子不但脸已发红,连脖子都好像比平时粗了两倍,刚才摆了半天的“公子”派头,现在已完全无影无踪。

最气人的是,张好儿虽然不说话,他却已知道张好儿要说什么。

更气人的是,他已知道别人都知道。

张好儿看看金花儿,又看看他,脸上带着满意的表情,就好像拿他俩当作天生的一对儿。

季公子终于忍不住跳了起来,怒道:“你还有什么话说?你说!”

张好儿偏不说。

金花儿却“汪”的一声,向他蹿了过去,还在他面前不停地摇尾巴。

季公子大怒道:“畜生,滚开些。”

金花儿“汪汪汪”地叫。

季公子一脚踹了过去,喝道:“滚!”

金花儿:“汪!”

牛大爷忍不住大笑,道:“这人总算找到说话的对象了。”

又有个人悠然道:“看他们聊得倒蛮投机的。”

季公子的眼睛都气红了,连说话的这人是谁都没看到,“锵”的一声,剑已出手,一剑刺了出去。

忽然间一双筷子飞来,打在他手背上。

他的剑落下去时,金花儿已一口咬住他的手,重重咬了一口。

季公子的人已好像刚从水里捞起来一样,全身都已被冷汗湿透。

他已看出这双筷子是从哪里飞来的。

金花儿衔起筷子,摇着尾巴送了回去,它好像也知道这双筷子是谁的。

每个人都知道,但却都几乎不能相信。

季公子的剑并不慢,谁也想不到张好儿的出手居然比这有名的剑客还快。

张好儿只皱了皱眉,她身后已有个小姑娘伸手将筷子接了过去,道:“这双筷子已不能用了。”

张好儿终于说话了。

她轻轻拍着金花儿的头,柔声道:“小乖乖,别生气,我不是嫌你的嘴脏,是嫌那个人的手脏。”

这也许就是张好儿比别的女人值钱的地方。

她不但懂得在什么时候说什么样的话,也懂得对什么人说什么样的话。

最重要的是,她还懂得在什么时候不说话。

田思思已觉得这人实在有趣极了。

她一直不停地在笑,回到房里,还是忍不住要笑。

房间是杨凡替她租的,虽然不太好,也不太大,总算是间屋子。

田思思本来一直担心,晚上不知睡到什么地方去,她已发现自己不但吃饭成问题,连睡觉都成问题。

谁知杨凡好像忽然又发了慈悲,居然替她在客栈里租了间房,而且还很关照她,要她早点睡觉。

“这猪八戒毕竟还不算是太坏的人。”

田思思咬着嘴唇,一个人偷偷地直笑,仿佛又想到了一件很有趣的事,笑得弯下了腰。

“把田心嫁给他倒不错,一个小撅嘴,一个大脑袋,倒也是天生的一对。”

至于她自己,当然不能嫁给这种人。

像田大小姐这样的人,当然要秦歌那样的大人物才配得上。

想到秦歌,想到那飞扬的红丝巾,她的脸又不觉有点发红、发热。

屋子里静悄悄的,连一丝风都没有。

这见了鬼的六月天,简直可以闷得死人。

田思思真恨不得将身上的衣服全都脱光,又实在没这么大的胆子。

想睡觉,又睡不着。

她躺下去,又爬起来。

“地上一定很凉,赤着脚走走也不错。”

她脱下鞋子,又脱下袜子,看看自己的脚,又忘了要站起来走走。

她好像已看得有点痴了。

女人看着自己的脚时,常常都会胡思乱想的,尤其是那些脚很好看的女人。

脚好像总跟某种神秘的事有某种神秘的联系。

田思思的脚很好看,至少她自己一向很欣赏。

但别人是不是也会很欣赏呢?

她不知道,很少人能看到她的脚,她当然不会让别人有这种机会,但有时心里却又偷偷地想让人家看一看。

忽然有只蚊子从床下飞出来,叮她的脚。

至少这只蚊子也很欣赏她的脚。

所以她没有打死这只蚊子,只挥了挥手将蚊子赶走算了。

蚊子已在她脚底心叮了一口,她忽然觉得很痒,想去抓,脚心是抓不得的,愈抓愈痒,不抓也不行。

死蚊子,为什么别的地方不咬,偏偏咬在这地方。

她想去打死这死蚊子的时候,蚊子早已不知飞到哪里去了。

她咬着嘴唇,穿起袜子。

还是痒,好像一直痒到心里去了。

她又咬着嘴唇,脱下袜子,闭起眼睛,用力一抓,才长长吐出口气,忽然发现身上的衣服不知什么时候已湿透。

这时候能跳到冷水里去有多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