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4

陆子昂的手一直熨帖在方向盘上,迟迟未动一下,他忽而刹住车,由于惯性,辛夏暖的身子重重向前倾。辛夏暖有些疑惑,巴望着看着陆子昂。

他慢悠悠侧过头,嘴角浮出一丝叵测的微笑,“暖,这么想嫁人了?”

辛夏暖尴尬笑了笑,眼底抹了层雾气,显得有些无奈,“哥,男人和女人不同。男人到了三十岁可以挑女人,而女人到了三十岁,当然也不是绝对,但是之于我而言,三十岁以后可能是别人挑我,而且还可能是候补的。你说这不是人间惨剧?”

陆子昂沉默一阵,忽然说了一句不着边的话,“我现在有钱了。”

“……”辛夏暖好一阵沉默,心里一阵冷笑。是啊,曾经蹲在地上,为筹钱头皮都抓的麻的少年,终于实现当初发的誓言,要赚很多的钱,以后再也不为钱发愁。

他做到了。

“我是不是比廖修有钱的多?”陆子昂忽而眉毛一挑,问了这么一句。

辛夏暖愣了愣,也不知怎么回答,一来她吃惊于陆子昂竟然知道廖修,二来她惊讶于做了五年的女友,她还不知道廖修家的家底,只知道家里开公司,算个小开?

陆子昂见辛夏暖不说话,也不勉强,而是踩上油门,继续开车,接上辛夏暖最开始的话,“你以后的男人都得给我过目,我说不行,立马吹掉。”

辛夏暖讶然,木愣地看着陆子昂,似乎当初那霸道的陆子昂又回来,只是如今的霸道是面无表情,不似当初那般嬉皮笑脸。

车停在维纳斯酒吧。维纳斯酒吧地处高级娱乐场所地段,这道街口几乎都是A市最高级的地方,无论是商店、娱乐城还是住所。像辛夏暖这种窝在家里,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废柴,很少来此,即便是来,也是陪着她那花瓶死党曼妮。有时候,辛夏暖抱怨怎会与曼妮成为死党,成为闺蜜。两人是大学同寝室友,辛夏暖算是个乖乖读书的学生,执行父亲严厉的“两点一线外加食堂”贯策,从来不敢忤逆。曼妮是那种典型大学生,一上大学便自由如鸟一般任逍遥,有时想玩不去上选修课,又怕点名扣学分,常常拜托从不缺课的全勤辛夏暖代答一声。每次教授点名的时候,辛夏暖总会红着脸,发出怪异的声音帮她答道。也便是这样,两人说话的机会多了,关系紧了些。

直到研究生毕业以后,辛夏暖在街上碰见苦苦找工作的曼妮,把她介绍到创美公司,两人才会成为相濡以沫的好友。虽然辛夏暖极度不赞成曼妮与毕方时这样玩,但见曼妮与毕方时在一起那么开心,也便不说什么。

本来嘛,在一起开心就好,只要玩的起。曼妮说她能玩的起,那也就随她了。

辛夏暖下了车,对着车窗口朝陆子昂摆手,“谢了,哥。”

陆子昂睨了眼灯红酒绿的维纳斯酒吧。在他来A市之前,调查了下A市的一些变化与人的生活节奏。如同美国繁华城市一般奢靡,大大小小糜烂的高层生活方式与高雅生活交替又规律的快节奏进行。

这维纳斯酒吧一张贵宾卡消费必须超过三十万,而且这路口的分店是必须贵宾才能进去,非贵宾,不得入门,当然,贵宾带朋友,可以。

这种地方,在美国也有,Charles有时会拉他去类似这种酒吧坐坐,他去过一次也便不想再去第二次,无非是些有钱公子哥消遣的地方,比谁更阔气,上一杯高昂的红酒,配上高档次的名媛,调|情而已。说来说去,不过是发泄无聊,调|情娱乐的地方。

他不禁蹙了蹙眉,略有所思地看着辛夏暖走进维纳斯酒吧。她去那里,可是那高档次的名媛之一?

***

辛夏暖走进酒吧,在前台签了毕方时的名字,便进了大厅。她被霓虹灯闪耀得眼睛都睁不开。她半眯着眼睛寻找熟悉的身影,寻了一遍,也见不到人,便到吧台去问调酒师,“请问,你知道毕方时先生吗?”

这是一位很帅气的调酒师,大约不过二十三岁,虽衣着打扮成熟,但还是无法掩饰脸上的稚气。也许是老人看小孩的心态,辛夏暖用老一辈的归纳小一辈人——稚气。

调酒师流里流气地上下打量穿着老实巴交的辛夏暖,显然对她这种看起来很“正”的人,不该来这种地方。他正邪魅地看着她笑。

辛夏暖有一丝不悦,刚想发飙,自己却被一酒鬼撞了下,她一脸嫌恶地拧着眉头,看起来不高兴。帅气的调酒师突然俯身把手拄在吧台桌上,靠近她一分,“小姐,第一次来?”

辛夏暖把头撇过去,不去搭理他,而是掏出手机,本想直接打电话过去。可见周围这般嘈杂,想必也听得不是很清楚,便从随身携带的包包里翻出配套耳机,插好后,把电话打了过去。那头不一会儿便接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