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十 卷 第 六 章 寒剑乘风

那大汉带来了一位姑娘,一身打扮,让所有人都惊艳。冯鹰眼中露出迷醉而贪婪的神色。

赵乘风也为她的美丽和高雅所震惊,他见过最美的女人,便是孙平儿。那人间不应该有的绝色,而眼前的这一位绝不会比孙平儿逊色多少。不仅美丽,而且有一种大家闺秀的高雅气质,眉挑浅愁,目斜深忧,面若桃花。人说闭月羞花,沉鱼落雁,大概也不过如此,只是少了孙平儿那种清丽脱俗,那种山水自然的秀气。那是因为孙平儿练了“玄天宝录”,其精神和心灵修为已经达到了一种极高的层次,致使其气质和天地自然很接近,那是一种无可比拟的圣洁。但这个被带进地下室的女子也的确是一位迷人的尤物,绝对迷人!那是一种让人想亲近的美中美,是一种并非高不可攀,而是实实在在的高雅。

这便是王宛,恢复女装的王宛,如一副绝美的画,难怪冯鹰会如此入迷而不肯放她走,甚至可用两把神剑换取赵乘风的放弃。这一行装,是冯鹰给王宛换的。当他发现王宛是一名绝色少女时,便不再想杀她了,而是以王伦的安危与王宛作交换,可王宛死也不从,没办法,只好僵持下去。

“你就是王伦?不!不!你便是王宛恩公?”赵乘风结结巴巴地问道。

“不错,我便是化装成我哥救你的王宛。”王宛的声音便像是百灵乌在轻鸣,那样动人心弦,那样醉人。这是恢复女装后不再装饰的声音。

王宛的脸色有些凄然,失去了男装的那种放任,无拘无束,也怪不得她喜欢穿男装了。

“你不该来的,为了那么一点点不是恩义的恩义,值得来冒死吗?”王宛的声音和脸色更凄然。

“哈哈哈……大丈夫何惧一死?俗话说,受人滴水之恩,定当涌泉相报,对你来说,或许只是小事一件,但对我赵乘风的意义却不同了,那是欠人一个人情,欠人一条命,今天为姑娘把这条命还出去,又有何可叹?”赵乘风粗犷地笑道。

冯鹰眼中闪出嫉妒之火,但他却不想在王宛面前发作。

“冯兄,若我胜了之后,我会带他们两人离开,但你也得吩咐园内弟子不得阻拦。”赵乘风话风一变道。

“这个你放心,我冯鹰绝不是食言之人!”冯鹰故作大方地道。

“王姑娘,你和王伦兄弟在旁边坐着给我压阵,作好一起离开的准备,今日我赵乘风一定要胜了这一战。”赵乘风豪情盖世,气冲霄汉地道,整个人立刻似成了一座山,一座威猛无匹的山,气势一下子把地下室完全笼罩。

王宛的眼神一亮,再一次打量着这粗犷威猛的汉子,那国字脸带着满面的真诚和自信,那如悬胆的鼻子给人一种不屈不挠的感觉。一种很奇妙的感觉在她的心间产生,这是一种很难明了的情绪,对凌海,她似乎有这种感觉。但自从见过孙平儿后,她的这种感觉似乎便死了。没有人能形容她当时的感受,孙平儿那是一种让任何女人见了都嫉妒的美丽,那是一种让任何女人见了都自卑的美丽,但她却是凌海的未婚妻。几乎没有女人能比过孙平儿的美丽,而且他们两人立在一起时的那种气质配合之妙,几乎是一个人,也不是人,而是一个有机整体的大自然。凌海和孙平儿都身怀大自然的那种灵气和清秀之气,因为他俩练的是同一种武功心法,都对自然体会得很深刻,不仅如此,还有数个月的时间使两人心心相通,所以两人合在一起的气质几乎是完美无缺的。王宛绝望了,她也知道父母一定会反对,她可以接受做凌海的二房,但他王家之人绝不可能答应,所以她绝望了,可是今天却是一位如山般气势而且威名远播的侠士,同时又是凌海的好友,所以她对赵乘风有一种说不出的信任和依赖之情。

冯鹰也弓了弓背,就像是一头想噬人的巨豹,其气势也不断地凝聚,不断地从四周吸收过来。

赵乘风立成一座山的姿式,他不需要任何作势,说站就站,因为自与凌海联手出击后,他找到了剑的感觉,一种异常奇妙的感觉,那便是一种超然之时一剑的感觉!没有剑招,没有人,没有剑,只有一种纯粹的精神体,人的精神体与剑的精神体相结合,也只有那时,他才真正地觉察到剑的生命,剑的灵魂。如同手臂一般,伸缩自如,灵动无伦。后来在王家四大高手追杀之中,他终于捕捉到了这种感觉的运用方法,今天正好拿冯鹰来试一试。这是一个绝对可怕且难缠的对手,否则也不会称为冯家年青六大高手之一。他和冯无悔的功力几乎差不多,几乎直追冯不肥、冯不矮,所以,赵乘风很凝重,他不能有丝毫的马虎大意,否则他只会是死路一条。

冯家的绝技和气劲别具一格、在江湖中的名声之盛,实是如日中天。当初冯家祖辈曾助太祖打下江山,那时,这门别具一格的劲气便已轰动江湖。这股真气分阴阳二气,凭各人的天分习练,配以不同的手法、技巧,使这种劲气发挥到极至。冯家之人的功夫击伤人的主要不是招式,而是劲力,摧人心肺的劲力,只要让那阴阳真气进入体内,便很难化解,这便是它的可怕之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