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

众人聚精会神地听着独孤仲平的讲述,大堂里安静得连一根针落地的声音都能听见。

“这个戏法其实很简单,康连城让所有人看到翘翘把他从大堂扶走,以他伪装出来的那副醉态,大家自然会认为他是回房间睡觉去了。可实际上一离开大家的视线,他们就拐了弯,进了厨房。他们把康昆仑从箱子里弄出来,让翘翘从西侧的楼梯将他扶到开好的房间。而康连城自己躲在了那只酒箱里。在二楼昏暗的光线里,两个差不多身材都留络腮胡子的胡人,又垂着头,确实很难分辨,但米娅错误地把戴尔斯也扶上了楼,相信还是吓了翘翘一大跳。”

“之后,翘翘把康昆仑放在康连城房间的床榻上,便迅速回了自己的房间。等到一更天,才出了房间来到厨房与康连城会合,而康连城顺手拿起了灶台上谷大厨的那把厨刀。他们从西侧的楼梯摸上了二楼,想来那一晚他们的运气还是不错的,因为当时这酒店里的人并不是都睡了。比如阿得,他也在焦急地等待一更天的到来。因为碧莲只允许阿得在这个时候去她的房间。”独孤仲平将脸转向阿得,“阿得,你就是在这个时候看见林昌嗣摸进翘翘房间的吧?”

阿得赶紧点头。“没错!没错!”

“这就对了,大家想想,以翘翘对林昌嗣一贯的态度,如果她这时在房间里,怎么会不大喊大叫起来?所以林昌嗣摸进翘翘房里的时候,翘翘其实并不在她的房间里!”

大堂里顿时响起了一片恍然大悟的惊呼,继而众人想到林昌嗣对翘翘的一片痴情,又不禁一阵叹息。

“这个时候在楼上康连城房间里发生的事,说到这儿你们大家其实已经都可以想象了。但我想强调的是,在他们两个杀死康昆仑的过程中,翘翘其实并没有做什么。”

独孤仲平说着再次望向翘翘,而这回目光却是温柔的。翘翘自然异常惊讶,一时间愣在了原地。

就听独孤仲平说道:“她能做什么呢?你们看看她的手,这双手既不需要去按住已经被麻翻的康昆仑,又没有足够的力气去割下他的脑袋,甚至将康昆仑的尸首拖到走廊当中,她也没帮上什么忙,因为副使大人这时候已经酒醒了,他听到二楼发出的声音,正是康昆仑的尸首被拖出来时,脑袋磕在楼板上发出来的。也就是说,这是一个人拖的,而不是两个人抬的。一个人能拖动康昆仑尸首,这人又怎么可能是翘翘呢?就连这个弄巧成拙的小把戏也只能是康连城想出来的。”

独孤仲平说着,走近庾瓒。“庾大人,那个钱袋还在你身上吧?”

庾瓒急忙从袖子里将钱袋掏出来递给独孤仲平。

“把康昆仑的人头割下拿走是必需的,这是整个计划成功的关键。但一切都很顺利的时候,康连城忽然又有点不放心了,怕百密一疏,于是他开始画蛇添足,当然这是所有罪犯都难免的一种错误,或者说这是人最根本的弱点。他想让这起谋杀再增加一点劫财的色彩,同时让这具尸首更加清楚地显示他就是康连城,于是他从自己身上摸出钱袋,倒出里面的金叶子,将空钱袋放到了尸首的身上。”

独孤仲平将那布钱袋举起向众人展示一下。

“康连城这钱袋上挂的是一颗上等的南海珍珠,具体值多少钱我不知道,但至少也比他钱袋里那些散碎金叶子值钱得多。一个劫财的人,怎么可能把这更值钱的钱袋子留下呢?”

“也许是他不识货?”韦若昭忍不住插嘴。

“对,是有这种可能。如果这劫财的是个没见识的土鳖的话,不过不常用金叶子的穷人是不会知道,金叶子如果没有个合适的小钱袋装着是很容易丢的,这土鳖把钱袋子留下的唯一可能就是他已准备好了同样大小的另一只钱袋,再浪费宝贵的逃跑时间把康连城的金叶子装到自己的钱袋里,而不是连整个钱袋一起拿走。太刻意了,我不得不说正是这钱袋子,让我开始怀疑这死尸到底是不是康连城的。”

“可现在我要说的是,这个欲盖弥彰的错误只有那个本没有死却又最希望别人以为自己死了的人会犯,因此翘翘在这件事上也可以说没有责任。翘翘唯一做了的恐怕也就是在后园中当康连城埋人头的时候帮忙挖了几下土,这可能让她弄脏了衣服,可没想到,这微不足道的小事,又导致了另一条人命!”

“翘翘,你回房间的时候,林昌嗣是不是马上就跳出来向你下跪献诗了?他也许还痛哭流涕了,但我相信他并没有在夜色的掩护下就动手动脚,也许这是他比康连城强的地方,但也许,这正是他比康连城差的地方。这样你就更不可能爱上他了。”独孤仲平叹了口气,“总之,他被轰走了,但他注意到了你的慌张和衣服上的血迹。直到第二天当他听说荣枯酒店前晚出了无头命案,所有人都被扣住接受盘问的时候,他那被单相思折磨得发疯的心觉得向你证明爱情的机会来了,他想如果一颗胡人的脑袋被在荣枯酒店之外发现,凶手就会被认为是外人,而你就可以解脱。于是他找到前两天看过的一场表演中的胡人乐师沙安答,并尾随到他家里杀了他,只因为这个他并不认识的胡人有几分像康连城。林昌嗣也有点小聪明,他故意把人头扔到离荣枯很远的东市放生池,他知道放生池里的那些慈悲的畜生最爱啃食腐肉,一两天之内,人头就会面目全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