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万公里蓦然回首,拍下天长地久(第3/6页)

偷偷地,却一直在喜欢着他。

顾熙城带阿宝去吃了冰沙,还和她讲起他的大学生活。他说这次溜回来拿一些旧书,也是因为大学管得不严,很多时间可以自由支配。他形容起学校的环境,还不忘夸张地说,阿宝你如果看到了,一定喜欢。

阿宝就追问,那你们学校分数高吗?难考吗?如果我考上了,你会带我到处去玩吗?

顾熙城始终很好脾气的样子,宠溺地拍拍她的头发,说,肯定会啊。如果你考来了,尽管来投奔我吧!

他大义凛然的样子,她永远也不会忘记。

阿宝像起誓一般告诉自己,有他在的地方,她就要去。

那如果我考上了,你就有时间陪我玩《剑侠》……

话还没说完,顾熙城就一副了然于心的样子,接了下去,到时候一定陪你打到通关,满意了?

阿宝愣了愣,感觉到自己的脸上暖洋洋的,只好一直点头,恨不能把头低到桌子下面去。

顾熙城笑了。

没多久,他就起身说要走了,顺手掏出手机,要给阿宝留电话。阿宝这才惊觉自己的手机根本忘了带,她便让他把电话写在她手心。笔尖划过掌心时,阿宝的脸更红了。

她远远地看着顾熙城消失在街道尽头,整颗心比阳光更温暖。

也是在那一年,阿宝和庆初的关系进展特别快,也许是庆初的自来熟作祟,反正没多长时间,阿宝就开始和他称兄道弟了。

庆初属于那种非常好说话的类型,这一点在某种程度上和顾熙城还是有几分相像的。阿宝这样判断。而这样的特质主要表现为,连高二那年暑假,阿宝闹着说要去凤凰玩,所有朋友没一个愿意陪她发疯,大家都说要高考了,在家复习才最重要。

而只有庆初站了出来,说要陪她一块儿去。

他们一同坐没有空调的火车,双双热得汗流浃背,庆初却一路不忘给她讲笑话,给她拍照,替她拎包。阿宝在玩漂流的时候成功地漂到水里去了,她在水里扑腾了几下,正要下意识喊庆初的名字,却一眼望见他也顺势掉进了水里。

获救后,阿宝还没来得及嘲笑他,却被庆初舀起一捧水,泼了一脸。

她瞬间明白了他的用意。

那天回到租住的吊脚楼,两人都浑身湿透,却开心得不得了。阿宝像喝醉了似的,胡乱问他,你为什么人那么好啊?

庆初半天没有说话。

你感冒了?阿宝逗他。

因为我喜欢你啊。庆初突然大声说。

阿宝狠狠地愣住了。

那是记忆中,庆初第一次向她告白。当然,也是唯一的一次。在沱江的山水映衬下,眼前的少年帅气逼人,他湿淋淋的头发还在滴着水,阿宝伸手去摸他的额头,想跟电视里一样故意问他“你是不是发烧了”,却感觉到自己的手在颤抖。

我是说真的,你不信就算啦。庆初笑了,一溜烟跑回了房间。

阿宝居然因此一个晚上都没有睡好。

后半夜的时候她索性起床,坐到了窗前,望着窗外的灯火,她又想起顾熙城来。

这时她才真正感觉到,被一个人喜欢是什么样的滋味。她想,不知道顾熙城有没有发觉,她在偷偷喜欢他。

庆初在凌晨四点发来一条短信,他说,你别乱想了,我和你说着玩的。

阿宝却被感动了。

什么都不用再猜,他一定也和她一样,忐忑得一直没有睡。阿宝发过去一串“哈哈哈哈哈,我知道啊,你干吗打断我的美梦”,顺着他给的台阶走了下去。

第二天清早,两个人带着肿肿的双眼去买早点吃,庆初说,你要吃馒头还是包子?阿宝没有搭理。他就买了两个包子塞进她手里。

我不要包子,难吃死了,我要吃馒头。阿宝说。

把馅给我吃,外面的皮不就是馒头嘛。庆初得意地一仰头,似乎正为自己“万无一失”的选择而骄傲,完全没注意到阿宝正尴尬地在回味那句“把馅给我吃”。

又过了一会儿。

阿宝终于决定不再和粗线条的庆初计较,掰开包子,把里边的肉挤给了他。

在凤凰的最后一天,阿宝去邮局买了好几张明信片,统统填上顾熙城的地址,邮了出去。

她没有和他说她遇见了什么,玩了什么,只是到了一个新的地方,就很想把这份心情与他分享。还生怕他收不到,她写了好多张。

庆初在旁边等她的时候,终于忍不住问道,这是写给谁的?

阿宝笑眯眯地看看他,没有说话,表情的意思似乎可以解读成一个“哼”字音。庆初却好像明白了什么。

阿宝做完这一切,准备上路,庆初却不声不响把包裹伸向了她,喏。

他的言下之意是“你自己拿吧”。

阿宝就气冲冲地一把接过包裹,头也不回地走在了前面。直到上火车,他们也没有说上一句话。火车上阿宝的对面坐的是一个老奶奶,慈眉善目笑容可掬。老奶奶跟阿宝有一搭没一搭地聊天,聊着聊着说要给她看手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