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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贝在转椅上往后一仰,我以为他打算取下嘴边的香烟,但他只是眉头紧皱,把雪茄挪向左边嘴角,然后又是右边。他靠在椅背上,反手将粗短的十指交扣在脖子后面。“博比,我有没有跟你说过我在加尔各答的经历?”

“没。”我惊讶地眨眨眼。写出第一本小说之前,阿贝在通讯社当过记者,满世界乱跑,但他很少谈论那时候的事儿。接受了我写泰戈尔的那篇稿子以后,阿贝无意中提过,他曾在缅甸和蒙巴顿勋爵一起待过九个月。我没怎么听他说起过自己的记者生涯,不过偶尔听到的几件事都很有趣。“是在大战期间吗?”我问道。

“不是,是在战后,1947年印巴分治那会儿。英国离开那片土地,把印度分成两个国家,让两个教派的人自相残杀。那会儿你应该还没出生吧,萝卜头?”

“我读过那段历史,阿贝。所以你当时是去加尔各答报道动乱?”

“不是,那时候人们再也不想读到任何跟战争有关的事儿了。我去加尔各答是为了报道甘地……圣雄甘地,不是后来那位印度铁娘子……甘地在加尔各答,我去采访他。和平的象征,裹着缠腰布的圣人,真是出好戏。总而言之,当时我在加尔各答待了大概三个月。”阿贝停下来用手梳了梳稀薄的头发,他看起来似乎有些语塞。我从没见过阿贝在运用语言上迟疑过哪怕一秒——无论是说是写,还是大喊大叫。“博比,”他终于重新开口,“你知道‘瘴气’这个词是什么意思吗?”

“有毒的气体,”他的故弄玄虚让我有些不高兴了,“比如沼泽里溢出来的那种,或者其他什么有毒的东西。可能源自希腊语里的‘miainein’,意思是‘造成污染’。”

“没错,”阿贝再次开始转动嘴角的雪茄,根本没有注意到我的小小炫耀。在阿贝·布龙斯坦看来,他的前诗歌编辑本来就该懂希腊语。“呃,无论是当时还是现在,我唯一可以用来描述加尔各答的词语就是……瘴气。除此以外,我甚至想不出别的任何形容。”

“它的确建筑在一片沼泽之上。”我还是不太高兴。我从没见过阿贝这个样子,神神叨叨地说些胡话,简直就像你一直信赖的老好水管工突然开始大谈特谈占星术,“而且雨季就要到了,我猜,这的确不是一年中最舒服的时候。可是我认为……”

“我说的不是天气,”阿贝打断了我,“虽然加尔各答的确又潮又热,是我待过的最可怕的地方。简直比1943年的缅甸和台风季节的新加坡还要糟糕。耶稣啊,它甚至不如八月的华盛顿。不,博比,我说的是那地方本身,真见鬼。那座城市有些……有些瘴气沉沉的。我待过的脏乱差的地方可不少,但没有哪座城市像加尔各答那么无聊、差劲。想到那地方我就浑身起鸡皮疙瘩,博比。”

我点点头。真是太热了,我感觉眼皮后面开始抽痛。“阿贝,你是没见过真正糟糕的地方。”我温和地说,“试试看,去北费城待一个夏天,或者芝加哥南边也行,我就是在那里长大的。然后你就会觉得加尔各答简直像是娱乐城了。”

“嗯,”阿贝的视线根本就不在我身上,“也不光是城市本身。我想离开加尔各答,于是我的总编——可怜的笨蛋,他几年后得了肝硬化死掉了……总而言之,那个浑球儿给我派了个新活儿,让我去孟加拉乡下的某个地方报道一座桥的建成仪式。我是说,那地方连铁路都没有,两片丛林全靠这座该死的桥连在一块儿。桥下面的河有几百码宽,水深可能只有三英寸吧。但这座桥是用战后美国提供的第一笔援助款建起来的,所以我得去报道这事儿。”阿贝停下来望向窗外。街上某处传来西班牙语怒气冲冲的叫喊,但阿贝似乎并没有听见,“总而言之,特别无聊。工程师和施工队伍已经离开了,仪式上有政客,有宗教人士,大概就是印度很常见的那一套。一切结束以后,时间已经很晚了,我来不及坐吉普车回去——反正我也不急着赶回加尔各答——所以我就在村子边上的一座小客房里住了下来,那幢房子可能还是英占期的遗物。那天晚上真是热得要命——汗根本滴不下来,直接就在皮肤上蒸发了——蚊子多得让人发疯,于是到了午夜以后,我索性爬了起来,信步走到桥边。我站在那里抽了支烟,然后开始往回走。要不是有月光,我根本就不会看见那一幕。”

阿贝取下嘴边的雪茄,做了个怪相,仿佛是在嫌弃雪茄的味道。“那个孩子看起来顶多十来岁,或者更小一点。”他说,“桥西边的水泥桥墩上有几根支出来的铁棍,可能是加固支撑用的,那孩子就被穿在铁棍上面。看得出来,当时他没有一下子死透,铁棍从他身体里穿过去的时候,他还挣扎了一会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