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2/3页)

这下我明白卡罗琳为什么喜欢这儿了。她喜欢的是港口的勃勃生机:男人们拎着装满新摘苹果的篮子,脖子上挂着野鸡;小贩们刚刚在码头边上堆好货筐,正大声招徕路过的水手;女人们手里抱着布料,努力让水手们相信自己的东西价廉物美。还有些孩子拿着花儿或者火绒来卖,或是在海员和商贩间跑来跑去,就像那些在码头墙壁周围转来转去、翻找着垃圾和腐坏食物的小狗。

卡罗琳就在他们之间,她的软帽上系着一只蝴蝶结,肩头搭着一把阳伞,而萝丝恭敬地跟在几英尺远处,全神贯注地看着她的女主人。而且我注意到——我暂时站在远处,想要选择合适的时机——她对周围的一切并没有不屑,这点真的很不容易。她对这里的喜爱是纯粹的。从她的行为举止,我可以看出她就像我一样,乐于看到任何形式的生活。我不禁思索,她是否曾像我一样眺望闪烁着财富光芒的海洋,看着微微摇曳的桅杆,目送海鸥飞向世界伊始之处,对地平线所讲述的故事满心好奇?

没错,我是个浪漫的人,但我并不是浪漫的傻瓜。在酒馆外的那天以后,我也曾数次质疑,我对卡罗琳与日俱增的爱慕也许只是想象出来的。毕竟,是她救了我的命,但就在码头上,我再一次爱上了她。

我会穿着牧羊人的衣服跟卡罗琳说话吗?当然不会。我做了充足的准备,我用那双脏靴子半买半换了一双银制搭扣的鞋子,穿上了整洁的白色长袜和黑色马裤,衬衣外面套着一件刚洗过的马甲,又用更相配的三角帽换下了我那顶可靠的棕色帽子。要是让我自己评价的话,我看起来相当绅士:我年轻、英俊而且充满自信,是当地一位备受尊敬的生意人的儿子。我是肯威家的人。这个姓氏还是有些影响力的(尽管我没给它争什么光),而且我还带着个名叫艾伯特的小混混,他收了我的钱,要为我做一件事。你们应该能猜到那件事是什么:他要帮我在美丽的卡罗琳面前留下深刻的印象。我又去找卖花女买了一束花,然后就万事俱备了。

“好了,别忘记该怎么做。”我告诉艾伯特。他从帽檐下面看着我,眼神比他的实际年纪老成得多,脸上带着厌倦的表情,像是在说“我早就听过了”。

“没错,伙计,你要把这一捧花送给那边那位美丽的女士。她会停下脚步。她会对你说:‘哎呀,小伙子,你为什么要送给我这些花儿?’你就指指那儿。”我指了指自己等会要站的地方,骄傲得就像一只孔雀。卡罗琳或是会因为那天的事认出我来,至少也会感谢她神秘的仰慕者,她会让艾伯特邀请我过去,这么一来,我就可以发动魅力攻势了。

“我能有什么好处?”艾伯特问。

“你能有什么好处?我没打你耳光就算你走运了。”

他撇撇嘴。“我宁可看着你跳进海里去。”

“好吧,”我只好让了步,“你会得到半个便士。”

“半个便士?你就拿出这么点儿?”

“实话实说,小家伙,我他妈就拿得出这么点儿。我要的不过是让你穿过码头,给个漂亮女人送一束花,就半便士的活儿来说,这真是最简单的了。”

“她是不是带着求婚者一起来的?”艾伯特伸长脖子去瞧。

事后看来,艾伯特询问这件事的原因简直显而易见。但在那一刻,我还以为他纯粹只是出于好奇,只是没话找话。于是我告诉他,没有,她没有什么求婚者,我把那束花和半便士给了他,让他赶快开始。

就在他慢悠悠地走过去的时候,他另一只手里的东西吸引了我的目光,我意识到自己犯了个错误。

那是一把小巧的刀子,而他的双眼盯着她的胳膊:钱包的带子就挎在手臂上。

上帝啊,我心想,他是个扒手。小艾伯特是个扒手。

“你个小杂种。”我压低声音说道,然后立刻跟了上去。

那时候他已经走到了半途中,但他个子矮小,更容易穿过拥挤的人群。我看到了卡罗琳,而她丝毫没有察觉逼近的危险——由我在无意间促成的危险。

紧接着,我看到三个男人也在努力靠近卡罗琳。我认出了那三个人:马修·黑格,他皮包骨头的记录员,还有他的保镖威尔逊。我的心里咯噔一下。看到威尔逊的眼睛从卡罗琳转到艾伯特,然后再转回来的时候,我的不安更加重了。我看得出来,他是个狠角色。不过一次心跳的工夫,他就料到了接下来会发生的事。

我停下脚步。有那么一秒钟,我的脑子里一片混乱,不知该如何是好。

“喂!”威尔逊喊道,他粗哑的嗓音盖过了周围无休无止的抱怨声、交谈声与叫卖声。

“喂,你!”他冲向前去,但艾伯特已经挤到了卡罗琳身边,他以快到难以置信的流畅动作伸出手,卡罗琳的钱包带子立刻断开,小小的丝绸钱包稳稳地落进艾伯特的另一只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