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54年7月14日

在绿龙酒馆,足不出户便能打听到一切针对我们的不利传言,我的好伙伴托马斯又是个消息通。当然了,刺探军情对他不是什么苦差事:想捕捉密谋的蛛丝马迹,他只要啜着啤酒、竖起耳朵,顶多再使点计从别人嘴里套话就行了。他做起来驾轻就熟;这项长处也是我们亟须的。只因我们给自己树了敌:塞拉斯自不必说,最让人忧心忡忡的还是爱德华·布雷多克将军。

昨晚,我坐在卧房的书桌前写日记。一旁桌上搁着袖剑,长剑摆在手边,提防布雷多克随时可能发动的、无可避免的报复性打击。我知道往后这就是常态:睡不了安稳觉,武器永远放在触手可及的地方,时不时偷瞄自己身后,看每张陌生面孔都像潜在的敌人。想想就身心俱疲。但有得选吗?照斯莱特的意思,布雷多克已经摒弃了圣殿骑士团。他如今是一门失控的火炮,而唯一比失控的火炮更麻烦的,是这门炮后头还跟了一支大军。

我聊以自慰的是身边这个自己亲手遴选出的小团体。这一次酒馆里屋的再聚首,由于约翰·皮特凯恩的加盟,阵容更加强大,今后对两大劲敌均能形成更有力的震慑。

我走进房间,全体起身致意——连托马斯都站了起来,平日的醉态也消减了几分。依次望去:本杰明伤势恢复良好;约翰似乎摆脱了布雷多克军营生活的桎梏,一改最初心事重重的样子,整个人变得活泼;查尔斯继续担任英军军官,他唯恐被布雷多克召回,但凡没有托马斯在旁边让他产生优越感时,就满脸的愁容;而威廉手里捏着羽毛笔,站在小稿台前,这些日子他孜孜不倦地将护身符上的纹样和那本笔记的内容、自己的地图相互比较,却仍是百般迷惘,始终摸不到关键线索。对此我已经有了主意。

我示意众人落座,然后坐到他们中间。

“先生们,我自信找到了问题的答案。确切地说,是奥德修斯替我找到的。”

这位古希腊英雄的名字在伙伴间反响各异,威廉、查尔斯和本杰明皆会心点头,约翰和托马斯则多少有些茫然,托马斯是最缺乏自知之明的一个。

“奥德修斯?新人吗?”他打了个酒嗝。

“是位希腊传说英雄,你这呆瓜。”查尔斯一脸嫌恶。

“容我阐述计划,”我道,“我们先伪装成他们的人,潜入塞拉斯的要塞。等进到内部,再攻他们一个猝不及防:释放俘虏,杀掉奴隶贩子。”

我观察众人消化这条方案。托马斯又是头一个开口的。“狡猾,真狡猾,”他露齿一笑,“我喜欢。”

“那么开始吧,”我继续,“首先,我们需要找到一支押运队,收归己用……”

我和查尔斯站在屋顶俯瞰波士顿的一座广场。我们都穿了红色的制服。

我低头看自己那身。斯莱特的血迹还零星残留于褐色皮带上,白袜子那也有一块脏污,除此之外伪装很像样;查尔斯也是,不过他非得挑衣服的刺。

“我都忘记这一套穿在身上有多难受了。”

“难受恐怕也是必要的,”我说,“不然不够以假乱真。”

我望着他。好歹他不用再忍太久。“押运队应该很快就到,”我说,“听我信号发起进攻。”

“明白,先生,”查尔斯答。

下方广场上,一辆倾覆的马车堵住了去路,有两个人累得气喘吁吁,努力想把它翻回来。

或者我该说,装得气喘吁吁,其实没出一点力。因为那两人正是托马斯与本杰明。马车也是我们四个之前故意推倒的,策略性地选在了封锁路口的位置。不远处,铁匠铺投下的影子里等着约翰和威廉,他俩坐在倒扣的桶上,拉低帽檐挡住眼睛,装成一对歇工的铁匠,无所事事地看风景、消磨时间。

陷阱已经就绪。我把望远镜举到眼前,监视另一头通向广场的情形。总算出现了——九名红外套组成的押运小队朝我们过来了。其中一个驾着堆满干草的车,身旁坐的……

我调节着焦距。是个莫霍克女人——漂亮的莫霍克女人,尽管被链条缚住,面容却依然高傲而倔强,身体坐得笔直;反观一旁驾车的红外套,弓着背,嘴里叼了根细长的烟斗,同她形成了鲜明反差。我注意到她脸颊有一块淤青,居然心头涌起一阵愤怒,连我自己都觉得意外。不知他们何时抓的她,又是如何办到的。显然她奋力反抗过。

“先生,”查尔斯在我一旁提点,“是不是该给信号了?”

我清了清嗓子。“当然,查尔斯,”说着,我嘬起手指低低地吹响口哨,继续望风。下方同伴们用手势交流着“准备好了”,托马斯和本杰明依旧佯装处置马车。

我们等待,等待,直到红衣军挺进广场,发现被挡住了去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