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一章 大众情人与抢劫犯(第2/4页)

小诺诺不知道该怎么办,求助地看向了陆逊,可惜后者完全是一副没心没肺的表情,指着龙牙吊坠,问道,“这东西可以量产吗?”

这次连一旁工作的芙萝拉都忍不住了,直接丢了一个白眼过去,你还真好意思要呀。

“不能,一位萨满祭司,确切的说是主祭阶位以上的萨满祭司,才有可能得到战神祝福,而且一生中机会也只有一次。”塞西莉亚皱着眉头,显然是猜到了陆逊的打算,于是没好气地道,“你以为这是随处可见的大白菜呀,收起你那不切实际的军火商梦想吧。”

“塞西莉亚,打赌照旧,如果我输的话,送给你一个红衣大主教加持过战争圣诗的黄金十字架。”赫斯嘉这次倒不是想攀比,而是塞西莉亚那种大方的态度让她有点小羞愧,于是重新提出了赌注建议。

塞西莉亚终于有些动容了,用难以置信地目光看向了赫斯嘉,不过随后陆逊的一句话,又把几个女孩的视线拉了回来。

“那个黄金十字架又是什么?很值钱吗?能批量生产吗?”陆逊挠了挠头发,还没有放弃他的军火商梦想。

“要不是你头上顶着神父的光环,我一定认为你是个蠢货,不,就算是神父,也有可能是个蠢货。”塞西莉亚自顾自地点了点头,然后上下打量着陆逊,问道,“你当初是怎么从修道院毕业的?居然连最基本的常识都不知道?”

苏菲手里攥着十字架,紧张地看着陆逊,粉色的嘴唇动了动,虽然声音微弱,但是几个女孩都听到了,然后扑哧一下笑了出来。

小修女的那句话是,“你真给神职人员丢脸。”

陆逊嘴角抽搐,很是尴尬,他不知道该怎么辩解,总不能说自己摸了摸一个银色盒子,就成了牧师了吧?那样的话女孩们不仅把蠢货的头衔挂在自己身上,还得再打上一个疯子的标签。

“不要嘲笑陆逊,他是个野生牧师。”瞧见姐姐们嘲笑陆逊,小诺诺不满地嘟起了嘴巴。

“野生牧师?”听到这样新奇地说法,女孩们笑的更大声了。

“笨蛋陆逊的确不是科班出身,也不知道那些平民都知道的常识,但是他有才能,甚至有成为教皇的潜力。”小诺诺扳着手指头,仔细数着陆逊的长处,“他成为神职人员不到一年,就晋阶为了神父,而且已经拥有了使用主祭圣诗的资格,还是瞬发,他还可以用奇妙的符文将圣诗做成魔道具,虽然废品很多,他大半年前还一无所有,现在却是名震一方的执政官,并且挽救了许多走入歧途的羔羊。”

数了几条,小诺诺发现陆逊再没什么优点了,有些着急,差点哭出来。

“好吧,我们承认陆逊是个天才。”赫斯嘉摸了摸小诺诺地头发,一脸得笑意,事实上刚才那些笑容只是对陆逊善意的调侃,并没有讥讽地意思,相反在几个女孩心目中,都对陆逊有着莫名的尊敬。

“虽然这个总是以纯洁自居的神父有着各种各样的小缺点,但是他睿智坚强的人格魅力总是吸引着各种各样的人们加入追随者的行列。”芙萝拉回忆着自己陪伴着陆逊走过的这一路,心里溢满了幸福,“至少,他也是一个很体贴爱护女孩的男人。”

“这个家伙绝对是个机会主义者,就算没有机会,他也能找到各种各样对自己有利的突破口,宰到人生中最肥美的羔羊,当然,该搏命的时候这家伙也豁得出去,宁可站在最前线统帅部下也不愿意躲在后面吟唱圣诗。”塞西莉亚不得不承认,陆逊对自己来说还是很有吸引力的,比蒙崇尚的就是弱肉强食,而陆逊一路行来的足迹,也恰如其分的印证了这四个字,况且倒在他脚下的,没有一个平庸之辈。

至于陷入爱河的赫斯嘉,怎么看陆逊都是一位最完美的老公。

“这眼神怎么这么暧昧?难道我有成为大众情人的潜质?”看到几个女孩躲躲闪闪偷瞧自己目光,感受着车厢中不太对劲的氛围,陆逊擦了把额头的冷汗后,终于明白了过来,随即有些飘飘然了,再然后心底就升起了浓浓的后悔,要是现在女孩们单独待着,自己绝对一推一个准,可是大家聚在一起,这就不太好下手了,双飞,陆逊可不敢想,他估计自己还没说出这个词儿,就会被碎尸。

小诺诺悄悄地捅了捅陆逊的腰眼,丢过来一个若有所思地眼神,小声道,“冬天走了,春天还会远吗?”

“什么意思?”陆逊也觉得自己有成为文学小青年的资质,可是这个比喻他还是不明白。

“笨呀,春天呀,当然是指发情期呀。”小诺诺摆出了诗人的姿态,教导陆逊,“你要是会做几首诗,早把姐姐们拿下了,也不用每天为后宫争宠这些事烦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