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诱惑(第2/4页)

离开咖啡厅,想到程善雄的暗示,他可真有先见之明,曲毅广果然想从我这里知道我们手中资料的掌握情况。那么,雷勘辉是不是也像他一样,使这种手段?

雷勘辉一定不会,当初他出卖公司机密,一定有不得已的苦衷,我相信他不是这种人。

自和罗成成为好朋友之后,从他那里间接知道不少关于程善雄的事情。知道得越多,我陷得越深,开始为了我的爱情动用些小心思。

以前我一向标榜不会把爱情放在第一位,现在想来,真是站着说话不腰疼,那只是因为没有真正地去爱,当爱了,不管是单恋也好,暗恋也好,相恋也好,都不会这么洒脱。

可是爱是一个人的事,即使再牵肠挂肚,也只自己独自品味。所以,程善雄不知道,和他讨论项目的时候,我为什么突然就看着他的侧脸发起呆来;也不会知道,为什么现在的我能突然变得那么专业,因为他不会知道为了这个项目,我背后付出的努力和汗水。

而这些,只是因为爱,因为我爱上他了,所以,我要吸引他的注意,用我的能力来取得他的欣赏。

我的书终于上市了,当捧着散发着油墨清香的样书,我心中一阵激动。第一次,我的文字,以这种方式与读者见面,对于写字的人来说,这是极致的喜悦。

程善雄,雷勘辉,谢方洁……他们一个个以另一个名字鲜活在我的书中,想着我对他们的描述,心中不由窃笑。那是一种类似于小小恶作剧没被拆穿的窃笑,让身边的人以另一种形式出现,自己能左右他们的行为,光这样想着,心里也觉得好玩。

白领职场,这是一个永远的主题,也许,他们的故事,我真可以继续续写下去。

不过,对于程善雄,还是感觉有点对不住的,在书中,他冷厉严酷,苛刻尖锐,实在不是什么好形象。如果现在来写,他的形象绝对不会是这样。

我还特意去了广州的书城,我的书摆在新书榜上醒目的位置,有人在那里翻看,成就感鼓满心腔,心情分外高涨。

醉别西楼说了,这书刚上市,反响很不错,几天就销了好几千,叫我准备写续集。他说,如果续集上市,要让我去北京签售。他要为我打造这个职场系列的品牌。

书上市的喜悦,让我对待工作也分外热情。

上午十点,去程善雄办公室请他签文件,推开门,程善雄的身体被电脑显示器挡住,我看不到他的脸,等到走近,才发现他正在看书。

他常在办公室里看书,了解最新的管理理念,偶尔也会把好的理念用线标出来给我看,问我有什么看法。

我没在意,只是把文件翻开,递到他面前,说道:“程总,打扰一下,这份文件请你签字!”

他嗯了一声,目光从书上移开,顺手把书合拢放在桌上。那不是什么管理书,封面上,一个白领女性迎着风走来,轻风吹动发梢,衣袂迎风,脸上是从容淡定,洒脱知性,在她的身后,有高楼大厦为背景,蓝天白云作衬托,整个画面清新自然,这是我非常喜欢的一幅图片——我的书的封面。

“呀——”我轻轻惊呼一声。

太意外了,他在看我的书。

听到我的惊呼,他抬眼看我,奇怪,“怎么了?”

“没,没什么!”我赶紧掩饰地一笑。

他没多问,低下头翻看文件,然后拿起笔,在最后那页上签字,笔落下的那一刻,他突然问道:“顾绫枫,凌风是不是你?”

“是的,啊,不……”我顺口回答,突然反应过来,这本书上,作者落名,就是凌风。我这不是告诉他书的作者就是我吗?

我的否认根本不起作用,他早从书里的人物形象,猜到谁是谁。

他好笑地抬头扫了我一眼,道:“原来在你的心里,我这个首席代表,比魔鬼好不了多少。”

我尴尬,嗯哼着道:“小说而已,你别对号入座!”

“是吗?”他笑了笑,把签好字的文件给我,指着书,微笑,“你是不是可以帮我签个名?有作者签名的书,才有收藏价值。我也可以时时拿这本书来提醒我自己,不要太刚愎自用。”

我脸上发热,他没有因为我在书中扭曲了他的形象生气,但我却不能不为自己一时武断的看法尴尬。

我在他好笑的,玩味的,探究的,却又含笑的眸光注视里,拿了文件夹落荒而逃。走到门边,听到他轻松地笑道:“凌风,很荣幸成为你小说中的主角!还有下次吗?”

我停住脚步,回头看他,说道:“只要你愿意……”只要他愿意,他可以成为我任何小说中的主角。可惜,我要的,不是他在我的小说中做主角,我多希望,他在我的人生中,也是主角。他会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