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亡首相

怎去了那么久?格里芬在“含羞少女号”上来回踱步,焦急地想。难道哈尔顿也跟提利昂·兰尼斯特一样跑了?莫非瓦兰提斯人逮捕了他?我该让达克菲同去。哈尔顿不值得信任,在赛荷鲁镇,他放跑了侏儒。

“含羞少女号”停在杂乱的长码头某个肮脏的角落里,靠着一艘上榜出售多年却无人问津的撑篙船,以及一艘油漆得富丽而庸俗的戏子驳船。戏子们是喧哗吵闹的一群人,他们喜欢引经据典地彼此争论,又喝得个个酩酊大醉。

离开伤心领以来,始终是湿热天气,此刻火热的骄阳在南方高悬于维隆瑟斯镇熙熙攘攘的水码头上,但格里芬顾不上关心这些了。黄金团就扎营在离镇三里的南方,比计划中的位置要靠北得多,而马拉乔执政官派出五千步兵和一千骑兵随行监视,切断了佣兵团前往河口三角洲的路。除此之外,丹妮莉丝·坦格利安还隔着半个世界之遥,而那提利昂·兰尼斯特……好吧,他现在可能在任何地方。若诸神保佑,兰尼斯特那颗畸形的脑袋此刻已被送回了君临;但很可能侏儒就在左近,好端端地一边大口喝酒、一边实施着某些邪恶计谋。

“七层地狱,哈尔顿死到哪儿去了?”格里芬向莱摩儿女士抱怨,“买三匹马能有多费事?”

她耸耸肩,“大人,把孩子留在船上是不是更安全?”

“是更安全,但不明智。他是成人了,而这是他注定要走的路。”格里芬没心情争论。他厌倦了躲藏、厌倦了等待、厌倦了谨慎。况且现在也没时间谨慎。

“这些年,为隐藏伊耿王子的身份,我们付出了太多太多。”莱摩儿提醒他,“我知道,终有一天他会洗净头发,宣告王者归来,但不是现在,不是在佣兵的军营里。”

“如果哈利·斯崔克兰想对他不利,把他藏在‘含羞少女号’上也于事无补。斯崔克兰手下可有一万佣兵,而我们只有达克。伊耿是个完美的王子,我们必须让他们看到这点,让斯崔克兰跟他的手下了解他,毕竟他们都是他的人。”

“他们是他的人那是因为总督用重金收买。事实上,他们不过是一万名全副武装的陌生人,再加上更不可信赖的随从和营妓之流。万一有个闪失,我们苦心经营的一切都会付诸流水。如果说胡戈的脑袋可换来领主地位,想想看瑟曦会怎么奖励帮她除掉铁王座真正继承人的人呢?大人,你不了解这帮佣兵,你离开黄金团十多年,老朋友们都死了。”

黑心……格里芬离开时,米斯·托因是那么精神抖擞,很难接受他现在进了坟墓的事实。他成了长杆上的黄金头骨,而无家可归的哈利·斯崔克兰接替了他的位置。他明白莱摩儿的忠告很有道理,不管黄金团成员的亲属或先祖是谁,他们现在都是佣兵,佣兵是不值得信任的,可……

昨晚他又梦见了石堂镇。他独自一人手持长剑,挨家挨户搜查。他踢碎房门,冲上楼梯,从一个屋顶跳到另一个屋顶,耳边始终回响着远处的钟声。青铜钟的轰鸣和银铃铛的摇晃,联合起来在他脑海里敲打,令人发狂的不谐音符逐步膨胀,直到他脑袋似被贯穿,直到他头痛欲裂。

鸣钟之役过去了十七年,但那钟声却缠上了他,犹如一场慢性疾病。人们说,江山易主是因为雷加王子在三叉戟河上倒在了劳勃的战锤下,可要是狮鹫能在石堂镇杀掉雄鹿的话,后来的事根本不会发生。那天的丧钟为大家而鸣。为伊里斯及其王后,为多恩的伊莉亚和她的小女儿,为七大王国正直诚实的男男女女。为他的银王子。

“按计划,等见到丹妮莉丝女王才能揭开伊耿王子的身份,”莱摩儿还在说。

“计划的前提是那女孩主动西进。现在龙女王把这计划化为了灰烬,去感谢潘托斯的蠢胖子吧,我们只抓住了龙尾巴,却已经引火烧身。”

“伊利里欧不可能未卜先知,知道那女孩选择留在奴隶湾。”

“正如他不知道乞丐王会这么死去,不知道卓戈卡奥会步其后尘。那胖子的预言鲜少成真。”格里芬用戴手套的手拍了拍长剑柄。“莱摩儿,我跟着那胖子吹的笛起舞多年,有什么收获?现在王子已长大成人,他的时刻——”

“格里芬,”耶达里用盖过戏子们铃铛声的声音大嚷,“哈尔顿回来了。”

终于回来了。哈尔顿热得浑身汗湿,亚麻布薄袍的腋窝下,浸出了两个深色的圈。他穿过码头,来到船边。在赛荷鲁镇,他独自一人悻悻地回船,承认自己弄丢了侏儒,此后一直拉长了脸。好歹这回他弄到三匹马,算是没搞砸。

“把孩子带上来,”格里芬吩咐莱摩儿,“帮他准备好。”

“是。”她不快地答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