珊莎

“他竟然不肯派洛拉斯爵士去,”当晚她们一同就着油灯、吃冰冷的晚餐时,珊莎把这件事告诉珍妮·普尔。“我觉得一定是他脚受伤的关系。”

为休养腿伤,艾德大人在自己的卧房里与埃林、哈尔温和维扬·普尔共进晚餐,而茉丹修女在看台上站了整天,抱怨起两脚酸痛,没有出来用饭。本来艾莉亚该跟她们一起吃,但她上舞蹈课还没回来。

“他脚受伤?”珍妮不确定地说。她和珊莎同龄,是个可爱的黑发女孩。“洛拉斯爵士脚受伤了?”

“不是他的腿,”珊莎边说边优雅地咬着鸡腿。“傻瓜,是我父亲的腿。你看他痛得那么厉害,连脾气也暴躁起来了。不然我想他一定会派洛拉斯爵士去的。”

父亲的决定令她颇感困惑。百花骑士发言的时候,她本以为自己就要亲眼见到老奶妈的故事成真。格雷果爵士是怪兽,而洛拉斯爵士是真正的英雄,定会将之斩杀。他那么纤瘦美丽,黄金玫瑰围绕着纤细腰身,浓密的棕发坠进双眼,活脱脱就是真英雄的模样。结果父亲竟一口回绝了他!她气得说不出话来。事后她和茉丹修女从看台走下楼梯时,她忍不住说出自己的想法,但修女却说她不该过问父亲的决定。

这时一旁的贝里席伯爵接口道:“哎,修女,我也弄不明白,只觉得她父亲大人有些决策可以再深思熟虑一些。我看您家小姐的睿智不输于她的美貌。”说完他向珊莎深深鞠躬,弯腰的程度反而让珊莎怀疑他究竟是在恭维还是讥讽。

茉丹修女发现她们的谈话内容被贝里席大人听见,非常不悦。“大人,这孩子只是随便说说,”她说,“不过是瞎说话,没什么特别意思。”

贝里席大人捻捻尖胡子,“没有?孩子,告诉我,为什么你觉得应该派洛拉斯爵士去呢?”

珊莎别无选择,只好把英雄和怪兽那套和盘托出。国王的重臣微笑道:“呵,这可不是我的理由,不过……”他碰了碰她脸颊,手指轻轻划过颧骨轮廓。“小可爱,人生不比歌谣。有朝一日,你可能会大失所望。”

珊莎觉得没必要把这席话也告诉珍妮,光想想就够让她不安了。

“国王的执法官是伊林爵士,不是洛拉斯爵士,”珍妮说,“艾德大人应该派他去才对。”

珊莎听了不禁发起抖来。每次她见到伊林·派恩爵士,总是无法克制地颤抖,仿佛有什么死掉的东西在贴着自己皮肤滑动。“伊林爵士也跟怪兽没两样。我很高兴父亲没选他去。”

“要论谁是真英雄,贝里大人也不输洛拉斯爵士啊,你瞧他那英勇高贵的模样。”

“也是啦。”珊莎有些怀疑地说。贝里·唐德利恩是挺英俊,但他实在有点“老”,都快满二十二岁的人了。还是百花骑士比较合适。话说回来,当初在竞技场上珍妮对贝里伯爵可是一见钟情。珊莎觉得珍妮真蠢,她不过是个管家的女儿,不管多么痴心妄想,贝里大人也绝不可能青睐地位比他低这么多的对象,更何况她的岁数只有他的一半。

然而这话说出口太伤人,因此珊莎啜了口牛奶,岔开话题。“我梦见乔佛里会得到那头白鹿喔。”她说。事实上这不过是个小小的希望,但说成梦听起来比较好。大家都知道梦是预言和先兆。传说白鹿非常稀少,具有魔力,她心里非常清楚她那英勇的王子比他的酒鬼老爸更有资格得到它。

“你梦见了?真的吗?乔佛里王子是不是就走上前去,伸手摸摸它,不让它受任何伤害呢?”

“才不是,”珊莎道,“他用一支黄金箭把它射死,然后把它带回来给我。”歌谣里的骑士从不会杀害魔法动物,他们都是走上前去伸手抚摸它们,绝不加以伤害,但她知道乔佛里喜欢打猎,尤其喜欢杀戮的部分。不过他只喜欢杀动物。珊莎很确定她的王子与杀害乔里和其他可怜人无关,那都是他的坏舅舅弑君者干的。她知道父亲依旧为此事生气,但他不该为此责怪小乔,否则就好像艾莉亚闯了祸,却来怪她一样。

“我今天下午看到你妹妹了,”珍妮脱口而出,仿佛能看穿珊莎的思绪。“瞧她两手倒立在马厩里走来走去的样子,她干吗那样啊?”

“我完全搞不懂艾莉亚做事的动机。”珊莎最讨厌像马厩那样充斥肥料和苍蝇恶臭的地方。就连外出骑马,她通常也是先叫马童给马上好鞍,再牵到庭院里给她。“你到底想不想听宫里的事嘛?”

“想。”珍妮说。

“今天有个黑衣弟兄,”珊莎说,“来拜托多送点人手去守长城,可他又老又臭。”她一点也不喜欢那个人的模样。她以前总把守夜人都想象成班扬叔叔那样。在歌谣里,大家可称他们为长城上的黑骑士呢。然而今天这人驼着个背,面目可憎,像生了一身虱子似的。假如守夜人都是这副德行,那她还真为她的同父异母私生子哥哥琼恩感到遗憾。“父亲询问在场的骑士,有没有人愿意披挂黑衣,借此光耀门楣,结果无人响应,最后他让这个叫尤伦的家伙自己去国王的地牢里挑选想要的人,遣他走了。随后来了两个自由骑手,他们是一对来自多恩边疆的兄弟,想要宣誓投效国王。父亲接受了他们的誓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