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49章(第2/2页)

秦长歌看着他的眼睛,试探的向园中仿造冰圈中心的那一处冰层走了一步,玉自熙果然立即道:“别去那里,那是空的。”

他过来牵着她的手,走到一处小山包坐下,秦长歌取出酒来,晃了晃,问:“赤河烈火酿,可敢喝?”

玉自熙笑笑,一伸手取过秦长歌手中的两个酒壶,扔了另一个给她,道:“经过我的手的酒,可敢喝?”

秦长歌露齿一笑,“那就看谁能毒死谁吧……花狐狸。”

她最后三个字,说得极轻极轻。

对面玉自熙正在拔酒壶塞子的手忽然轻轻一震,随即若无其事的将塞子拔起,仿佛根本没听见她那个突如其来的称呼,举起酒壶对她一让,仰头便喝。

秦长歌慢慢将壶就口,冰凉的酒液入口,激得人浑身一颤,下腹时却一路灼热的烧下去,仿佛一条火线腾腾的直贯全身,又或是一蓬烈火砰的一声在内腑深处炸开,将人眩晕而热烈的抛上云端。

燃烧的灼热里她却在森然的想,他为什么装作没听见?

花狐狸……花狐狸。

当年还不是皇后的秦长歌,和也不是静安王的玉自熙,在一起出生入死浴血打江山的过程中,从来对对方都没一个好称呼。

他称她母蝎子,她唤他花狐狸。

他说她一肚子坏水,手段百出毒辣无情,是个谁碰谁死的母蝎子。

她说他男生女相阴柔奸狡,笑里藏刀杀人如麻,男人比女人还美,男人比女人穿得还妖艳,生生的笑面花狐狸。

那时她十六岁,他十七。

他是秦长歌辅佐萧玦之后,唯一一个由萧玦自己带来的死党,秦长歌记得那日清晨踏过石板桥的霜,小城之外溪水边,萧玦突然驻马,扬鞭指着前方,笑道:“长歌,带你认识一个人。”

溪水里,阳光下,濯足的红衣少年一回首,那一刻水波不流而阳光静止,秋风里吹散浮动的魅香。

永生里美如彩蝶蹁跹的容颜。

他是萧玦的朋友,却连萧玦也不知道他的来历,只在某日踏青之时,遇见了,合契了,喜欢了,他便目光发亮将他引为知己,他懒懒散散从此也将就算他是朋友;他说要去从军和他告别,他却说打仗好玩自己也去混混;他以为这么懒这么桀骜的人迟早受不了森严军规会跑掉,他却陪着他从小兵到副将到大将直到成为他的开国重臣;他对他说自己爱上长歌,他出了会神,然后鄙视的说早就知道了,还说女人这东西,是最麻烦的东西,永远不要遇见的好。

他一生如流云如烈火如飘摇不定的风,从来都不象肯拘于一地的人物,却一直将这云这风这火系在了西梁皇室周遭。

这些都是萧玦说给秦长歌听的,还曾开玩笑的说,是不是他也喜欢长歌,所以才甘为驱策,当时秦长歌就长声一笑,说胡扯,玉自熙这个人,如果真喜欢谁,那是绝对不管你是上司还是朋友,绝对不客气的动手就抢。

不是恋人,却是一起杀人闯天下拼出来的交情,那一声花狐狸,普天之下除了萧玦、自己和他,再无人知晓。

秦长歌慢慢举起酒壶,看着身前人波光明灭的眼眸。

十余年风霜血火,八千里转战烟尘,那些幽州、赤河、云州、平州、定阳、德州……那些血流飘杵的战场生涯,那些一声声带着笑谑和讥刺的花狐狸,我不相信你会忘记。

玉自熙。

为什么你装没听见?

后花园银装素裹,“积雪”皑皑,一片肃杀清冷里,两个只着单衣的人脚踩水晶柱,醉卧白银堆,在最奢侈的地方喝着最不值钱的烈酒。

“喂,王爷,”秦长歌醉醺醺一晃酒壶,敲了敲玉自熙脑袋,“你醉了吗?”

玉自熙手搭在额头,懒洋洋躺在地上,“醉了。”

秦长歌伸出双手,在他眼前晃,“哪个是左手,哪个是右手?”

玉自熙懒懒掀开眼皮看了看,答:“左手旁边是右手,右手旁边是左手。”

“嘿,果然醉了。”秦长歌凑近他,“你妹妹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