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金眼狼(第2/4页)

郑苍穹微微点头:“如果幕后黑手真的是那个人,我们要将他交给警方吗?如果交出去,我们这个行当中就再也没有秘密了。”

“每一个行业都有自己的秘密,如果每一个行业都像我们一样保守,这个世界就不会进步,试想一下,如果当年发现炼铁的人,把这个技能据为己有,死不传授给其他人,这个世界会变怎样?”陈泰东看着郑苍穹道,“如果第一个发现草药可以治病的人,不告诉其他人,这个世界又会怎样?说白了,我们死死捏着行业的秘密,说到底,也是为了自身的利益,再者,就算这些秘密曝光,那又如何?天底下不是每个人都可以成为逐货师的,干这一行,要求的不是身体要有多强壮,要求的是自己的内心要无比强大,千年来,得了失心疯的逐货师数不胜数。”

郑苍穹摇头:“泰东,我和你不一样,有些事情我无法说服自己,所以,我只会与警方合作一次,只此一次,但至于以后你会怎么做,我管不着,也不想管,这次之后,我再也不会离开医院了。”

陈泰东点头:“这次回去,我们哪怕是拼上这条老命,也要抓住那个幕后黑手,但是,你所设下的那个局,我觉得还有很多漏洞。”

郑苍穹道:“只要是局,就必定会百密一疏,所谓围敌必阙就是这个道理,将犯下的错误,无意中造成的漏洞,变成下一个口袋,那家伙就会一头钻进去。”

陈泰东看着远方,手心中全是汗水:“但愿如此。”

郑苍穹笑了:“但愿。”

篝火边,除了刑术之外,其他人都目不转睛地看着托尔烈,听他讲述着关于那只狼牧的往事,而刑术则一直看着篝火,不时将旁边的枯草一根根扔进去,看着枯草被火焰烧成灰烬。

庵古则不知道是因为什么,早就倒头睡下,从始至终一句话都不说。

“按照过去的传统,狼首部的战士在小时候,都会养一只母的牧羊犬,在年满10岁之后,必须要靠自己的能力在草原上找到狼窝,并从中抱走一只年幼的公狼,然后将一狗一狼悉心照顾养大,等它们成年之后,让狼与狗交配,再产下狼牧。”托尔烈喝着壶中的马奶酒,“这是古传统,但因为这个过程太难了,所以,后来改成了部落当中至少要有五只狼牧,我出生的时候,这个传统基本上废了,要求变成至少要拥有一只狼牧,这样才对得起乌拉尔汗这个名称。”

连九棋问:“要同时养大一只狗和一只狼,应该不算困难吧?狼崽在很小的时候,离开了那个环境,与人一起居住,与狗同吃同眠,问题应该不大吧?”

托尔烈摇头:“问题就出在这里,太久就会失去狼性,狼性会被压抑在心里,这样一来,这头狼要不就彻底变成了狗,要不就会在某一天突然发狂,甚至会攻击自己的主人,所以,在公狼成年之后,都会故意放出狗群与其厮杀,能活下来的,就可以成为狼牧的种子。”

托尔烈说到这,思绪又回到自己十岁那年的夏季,他被父亲卢尔烈领着,骑着一匹马来到了距离部落至少有一天路程的山下,然后卢尔烈摸了摸他的头之后,便离开了。

十岁的卢尔烈知道,自己必须要在三天之内,在山上找到一处狼窝,然后从里边挑选并抱走一只狼崽,因为他的干粮只有三天,同时还得防止母狼的袭击。

好在是,母狼在怀孕之后,都会逐渐远离狼群,找个合适的地方产下狼崽,等狼崽断奶并能够自由活动之后,再带自己的孩子们返回狼群。

所以,卢尔烈必须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这件事,必须卡在狼崽断奶后和即将离开母狼窝返回狼群之间,错过了这个时间,那就只能等待明年了。

喝得微醉的托尔烈半睁着眼睛:“也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其他什么原因,我运气好极了,我根本没有费劲,就在山脚下看到了一只从狼窝中爬出来的狼崽,那只狼崽还是三眼狼,你们知道什么叫三眼狼吗?”

众人摇头,刑术终于抬眼看着托尔烈,看着托尔烈伸手指着自己的额头:“就是在狼头的这个位置,有一块白色或者金黄色的斑点,如果是白色,就是一般的三眼狼,如果是金色,那就金眼狼,金眼狼被认为是草原的狼群霸主,成年之后,一般来说,都可以靠着自己的凶狠夺得狼群头目的地位,所以很珍贵……”

托尔烈在看到那头金眼狼崽之后,高兴得疯了,上前就抱着那只狼崽飞奔下山,拍马就往部落中赶,完全忘记了最重要的一个程序——那就是消除自己和狼崽身上的气味。

狼的嗅觉非常灵敏,特别是母狼的,一旦发现幼狼丢失,特别是金眼狼,母狼一般都会不顾一切地觅着气味去寻找,最可怕的是,母狼如果发现自己能力有限的话,将会扔下其他的幼狼,直接返回狼群,寻求支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