轩辕皇嗣 第十四章

小小的身子扑进怀中,被孟扶摇抱个满怀的那刹,匕首也同时无声无息捅向孟扶摇前心。

削金断玉的匕首,毫不设防的孟扶摇。

匕首是绝世宝物,匕首上淬了剧毒,只要轻轻利破一丝油皮,这条小命也就报销。

更糟糕的是,匕首前段开叉,手指一推便是漫天花雨一般的牛毛毒针,匕首中间有机簧推动,触及便飞出蓝汪汪的三棱刺,匕首匕身和柄之间还有连接的锁链,可以随时控制长度,而匕首柄中空,只要受到任何外力冲击,都会立即炸开,伤及人体。

换句话说,这是个集匕首暗器炸药毒药于一体的暗杀工具,专门用来对付强大的对手,接不得扔不得挡不得,不接不扔不挡更不成,无论哪种对策,都难免伤及一丝半丝,而那一丝半丝便是一条命。

孟扶摇刹那间变了四种手法,点戳叼捺,然而她亦无奈的察觉,无论哪种手法,除非她还有一只手,否则在唐怡光还在近身出掌的情况下,都不可能完全不受伤害的解决那匕首。

那孩手离她,太近太近了。

那匕首离她,太近太近了。

孟扶摇叹息,电光火石间一指捺了过去。

后果……顾不得了。

一只手却突然伸了过来,轻轻巧巧一夹。

只是那么简单的一夹。

手势却翻覆高超难如登天。

那手五指刹那间都高度运用,拇指点中指捺食指弹无名指戳小指还能一勾,甚至连每根手指的每个指节都在错开弹动,方寸距离眨眼之间手指动作只一个,变化却有十多种,拇指一点将前段开叉捏闭,中指一捺将中段机簧推开,指节一弹卡死了机簧的关键,食指一弹将冒头的三棱刺弹回去,无名指一戳戳进匕首和柄之间,小指一勾把锁链勾缠在柄上,挡住了引线,使唐怡光无法再触发炸药。

精确至于毫巅,高妙令人眼花缭乱的手势。

一双灵巧得举世无双的手。

这世上只有一个人有这样的手和手势。

他一生浸淫医学,号称医圣,他做得世间最精细以假乱真的人皮面具,他练得世间汇聚万千宝物集革精华的宝丹,他掌握得最精妙的火候,他施展得最高难度的精密手术。

这些,都需要一双精细灵巧,超于众人之上的手。

宗越。

他很突然的,却又似乎原本就应该在那里一般,白影一闪便出现,用他那可救无数人命也可翻覆无数人命的手,夹走了那枚世间危险第一的匕首,然后,随随便便扔进了宫外的碧池。

唐怡光自然早已蜷伏在孟扶摇脚下——宗越既然已经帮她解决了匕首之险,唐怡光自然是分分钟就解决的事。

孟扶摇不管唐怡光,只抬头看身前白衣如雪,唇色如樱的男子,他依旧那般肌骨晶莹,高山深雪一般清淡雅洁,在深浓的夜色里像一捧未经尘世玷染的雪,孟扶摇却像是不认识似的看了半晌,才嫣然一笑,道:“你终于肯把那见鬼的面具揭下来了。”

宗越淡淡看着她——他脱下暗魅的面具,不仅发色眸色唇色恢复如前,似乎连脾气都回到原来的宗越,一开口还是那么毒舌:“其实无论揭不揭,总比你戴那个女人的面具要好看些。”

孟扶摇盯着他眼睛,好奇的道:“别的也罢了,眼晴怎么变色的?我怎么也想不通。”

“我也想不通,你是什么时候发现的?”宗越不答反问。

孟扶摇猥琐的笑,不想告诉他其实自己发现的真的很早很早,在皇宫里遇见他,帮他敷药的时候就发现了。

当时他身上应该有一层防护的皮质东西,所以火箭没能对他造成太大的伤害,他的伤痕呈现的是中度烫伤而不是严重烧伤,自己给他敷药前他支开自己,就是为了脱去那层防护,而那晚敷药时她发现他的肌肤色泽已经和看他脱衣那次不同,后来才想起,那晚在密室里看暗魅脱衣,烛光照耀下沉在暗影中的肤色,是有色差的。

而她也从不相信以宗越的实力,会轻轻松松被轩辕晟掳走,再者,暗魅和宗越之间,虽然气质形貌截然不同,但很多细节都很相似,比如她一直在试探的洁癖,还有对药物的精通,比如那夜假吊的戏子皇帝,大抵就是为了等他,结果她懵然不知的冲出来,坏了他的事,而他之所以中箭,纯料是为了救她,否则当晚他已经和轩辕旻接过头,安然离开。

所以,真正被连累的,是宗越。

孟扶摇既然想通了这些,以她的性子,怎么可能再弃宗越而去?那是无论如何都会帮到底,不管你要不要,她只做自己认为该做的。

宗越需要留在宫中和轩辕旻随时商量对付轩辕晟的计划,她便去做那个皇后。

宗越和轩辕旻之间相互利用又相互防备,她便帮着警告轩辕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