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我毁坏了一辆公交车(第2/6页)

我们很快地把球鞋绑在了他的假脚上,随后世界上第一只飞天山羊男孩就准备发射升空了。

“玛亚!”他叫道。

他离地起飞时没有问题,随后就歪向一侧,整个背部拖在草地上往前冲。飞翼鞋上下扑腾,就像一匹小野马。

“练习,”喀戎在他身后叫着,“你只是需要多加练习!”

“啊啊啊啊……”格洛弗歪着飞下山丘,像一架发了疯的割草机,朝着汽车冲过去。

在我跟上去之前,喀戎握住了我的胳膊。“我应该把你训练得更强些,波西。”他说,“要是时间再多些就好了。赫拉克勒斯,伊阿宋……他们都受过更多的训练。”

“这没关系。我只希望……”

我停下了话语,再说下去让我觉得自己很像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孩。其实我只希望我爸爸能送给我一件很酷的魔法物品帮我完成这个任务,一个像卢克的飞翼鞋或者安娜贝丝的隐身帽一样棒的东西。

“我到底在想什么啊!”喀戎说,“我怎么能让你不带这个就出门呢?”

他从外套口袋里拿出一支笔,递给我。那是一支普通的一次性圆珠笔,黑色笔芯,还带着个笔帽。大概三十美分一支吧。

“咦,”我说,“谢谢。”

“波西,这是你爸爸的礼物。在不知道你就是我在等着的那个孩子之前,我已经保管它很多年了。但预言现在已经成真,你就是那个人。”

我想起那次在大都会艺术博物馆的社会实践,当我让多兹夫人蒸发掉的时候,喀戎丢给我一支笔,它变成了一把剑。难道这就是……

我拔下笔帽,笔杆在我手里逐渐伸长变重。半秒钟之后,我手里握着的是一把闪闪发光的青铜双刃剑,皮革包裹在剑柄上,上面还钉着金色的装饰钉。这是第一把让我感觉称手的武器。

“这把武器有着悠远而悲惨的历史,我就先不多说了。”喀戎告诉我,“它的名字叫阿纳克卢斯摩斯(Anaklusmos)。”

“激流。”我翻译了出来,惊讶地发现古希腊语对我来说是如此的简单。

“只有在紧急情况下才能使用它。”喀戎说,“而且只能用来对抗怪物。除非绝对必要的状态下,英雄是不能够伤害到凡人的。当然,这把剑实际上也不可能伤害到他们。”

我看着那锋利无比的剑刃:“你说这不会伤害到凡人?怎么可能不会呢?”

“这把剑是由神级的青铜打造的。独眼巨人们在埃特纳火山的深处打造成后,再放进忘川冷却。它对怪物和任何来自冥界的生物来说都是致命的,可以让你占得先机。但是剑刃砍向凡人时则会直接穿过去,像幻影一样。对这把剑来说,凡人无关紧要,不需要它出手。而且我必须警告你:作为一个半神半人,天神和凡间的武器都能够杀死你。你的弱点可是双倍的。”

“很高兴知道这个。”

“现在把笔帽盖上吧。”

我用笔帽碰了一下剑尖,激流剑迅速变回圆珠笔的样子。我把它塞进口袋里,心里稍微有点担心,因为我在学校的时候以爱丢笔而闻名。

“你不会的。”喀戎说。

“不会怎样?”

“不会弄丢这支笔。”他说,“它被施了魔法,永远都会出现在你的口袋里。试试看。”

我有点担心,但还是尽可能远地把这支笔丢向山丘,看着它消失在草丛中。

“可能要花上几秒钟。”喀戎告诉我,“现在检查一下你的口袋吧。”

圆珠笔确确实实在我口袋里。

“好吧,太酷了!”我承认说,“然而如果有凡人看到我拔出这把剑怎么办?”

喀戎笑了起来:“迷雾是很有力量的东西,波西。”

“迷雾?”

“是的。读一读《伊利亚特》(古希腊经典名著《荷马史诗》其中一部——译者注)吧!里面有很多事情可以参考。只要诸神、怪物和凡人们的世界混淆到一起时,他们就会放出迷雾,模糊人类所见的景象。作为一个混血者,你可以看到事物原本真实的样子,但是人类的解释却大不相同。值得注意的是,人类会将这段时间里他们看到的东西解释成他们自以为真实的样子。”

我把激流剑放回了口袋里。

这是第一次,我感觉到这个任务很真实。我是真的就要离开混血者之丘,去向西方。没有大人的监护,没有备用计划,甚至连一部手机都没有。(喀戎说怪物们可以追踪手机的信号,如果我们带着手机,那比带着个闪光信号灯还要糟。)我除了这把剑以外没有任何武器可以击退怪物,抵达死亡之地。

“喀戎……”我说,“你之前说过诸神是不朽的……我是说,在他们之前还有过其他的时代吧,对吗?”

“准确来说,在他们之前有过四个时代。泰坦们的时代是第四纪,有时也被叫做黄金时代,实际上这完全是个误称。西方文明发展的时代,也就是宙斯统治着的时代,是第五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