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部分 在路上 第十四章 婚礼(第2/4页)

杜格尔、高恩先生和大伙儿都在楼下的酒吧里喝酒说笑,还有几个似乎除了吹牛聊天也没其他事可做的村民。

正说着话的杜格尔看到我缓缓步下楼梯,突然住口,其他人也陷入静默。我在众人恭敬仰慕的目光中翩然降临。杜格尔深邃的眼睛缓缓将我从头到脚看了一遍,最后视线回到我脸上,满心赞许地点了点头。

仰慕的目光一个接一个。上次有人用这种眼神看我,已经是好久之前的事了,于是我也非常优雅地点头回应。

最初的静默被打破,众人纷纷表达倾慕之意,甚至默塔也露出微微笑意,对他辛劳的成果满意地点着头。默塔,是谁指派你来当时尚总监啊?我心里这样想着。不过,我得承认,坚持不让我穿灰色哔叽衣服结婚的人确实是默塔。

结婚,噢,老天!多亏波特酒和奶色蕾丝,我暂时忘却了这场婚礼的意义,但当我清楚意识到这事的严重性时,还是感觉胃上挨了一拳,只得紧紧抓住楼梯栏杆。

不过,我注意到人群中显然少了一个人的身影——四处不见我的新郎。一想到詹米可能已经破窗而逃,现在已在好几英里之外,我的精神便为之一振。随杜格尔步出屋外之前,我接下了旅店主人递来的离别酒。

高恩先生和鲁珀特出去牵马,默塔不知跑去哪儿了,也许是去找詹米吧。杜格尔一手抓住我的臂膀,表面上是在扶我,以免我被脚上的丝质包鞋绊倒,事实上是在提防我临阵脱逃。

这天是个“温暖”的苏格兰高地日子,就是说,雾气还没重到变成毛毛细雨,不过也差不了多少。旅店大门突然打开,一阵夺目的光芒射入,詹米现身了。如果我是个耀眼的新娘,那么这位新郎更是灿烂辉煌。我看得目瞪口呆。

苏格兰男人不管多老、多丑、多古怪,只要穿上大礼服,绝对会是一幕威风凛凛、令人难忘的画面。何况这位高大挺拔、绝对称得上俊俏的年轻苏格兰男子就站在咫尺之外,简直让人屏息。

他一头浓密的红发梳得又滑又亮,垂在上等麻纱织成的衬衫的领口。钟形袖口向上折起,腕口的蕾丝边与从喉头处一泻而下的波浪花边胸饰十分相称,腕口还缀着红宝石别针。

詹米的格纹是漂亮的绛色和黑色,在一片麦肯锡氏族的色彩较深的绿白格纹中更显耀眼。圆形银质胸章固定住的火红毛料,优雅地从他的右肩披垂而下,在腰间被镶有银饰的佩剑腰带圈住,而后越过穿着羊毛裤的小腿,收止在银扣黑皮靴的上方。长剑、匕首和一只獾皮皮毛袋,为他全身的装扮画下句点。

詹米身高超过六英尺,身形宽阔,相貌堂堂,完全不是我看惯的那个脏兮兮的驯马师模样,这点他自己也很清楚。他谦恭地屈膝,以无比优雅的姿态向我弯腰致意,眼神淘气地低声说:“听候您的差遣,夫人。”

“噢。”我晕眩地答道。

我很少见到沉默寡言的杜格尔为词穷所苦,但此时的他满脸愁容,浓眉纠结着,似乎跟我一样对眼前的景象讶异不已。“老兄,你是疯了吗?要是有人看见怎么办!”他终于开了口。

詹米扬起眉,对长辈翻了个讥讽的白眼:“舅舅,此话怎讲?你认为这是一种侮辱,即便在我的大喜之日?你总不希望我的妻子蒙羞吧?而且……”他眼里闪着恶意的微光,“而且我也觉得,要是我不用自己的真名完婚,这桩婚事恐怕也不合法。你不也希望这是桩合法的婚事吗?”

杜格尔显然费了好一番工夫才平复情绪:“如果你说完了,那我们就继续吧。”

但詹米似乎还不肯善罢甘休,他无视杜格尔的怒气,从皮毛袋子里抽出一条白珠短链,向前走了一步,把链子圈在我的颈子上。我低头一看,是一条串了小巧珍珠的项链,由一颗颗形状不规则的淡水贻贝珍珠组成,间或点缀着穿了孔的小金珠,金珠下方则垂吊着更小的珍珠。

詹米语带歉意地说:“这不过是苏格兰珍珠,但戴在你身上很好看。”他的手指在我颈间流连了一会儿。

“那是你母亲的珍珠啊!”杜格尔怒目瞪着项链。

詹米平静地回答:“是啊,不过现在是我妻子的了。我们可以走了吗?”

***

我不知道要前往何处,不过那地方离村子一定有段距离。我们这群参加婚礼的人有点阴沉,新郎、新娘活像移监的人犯,被其他人团团围住。我跟詹米唯一的对话,就是他低声为自己的迟到道歉,说是因为很难找到干净的衬衫和他穿得下的外套。

他拍了拍胸前的褶子花饰:“我想,这件应该是当地大地主儿子的,有点纨绔子弟的调调。”

我们下了马,把马儿留在一处山脚下,这儿有一条穿过石楠地通往山上的小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