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奴隶村(第3/6页)

他把瓶子递给雪平,雪平却又回递给楚君:“这其实是楚君一个人的力量找到的,应该由楚君自己来处理。”即使没有飞扬的团员,楚君自己也可以轻易地取得这种宝物,其后又因为飞扬的内部事件,令楚君受到了这么多风波,她实在没有脸面把元素之象当作佣兵团的财物。

楚君没有去接:“这是我们飞扬佣兵团的任务物品,应该由团长保管处理,我相信雪平你的决定。”这是他唯有能为佣兵团作的事情,也可以使他的心中不那么愧疚。

“那么,我们到达太阳帝国之后,就用它去交付任务,换取酬劳吧。”雪平微笑着说。

楚君的言辞中对元素之象并不重视,甚至有种不屑,如果让他使用元素之象提高魔力,他说不定会视为污辱,把它当作任务物品使用,才是最合适的方法。

他们接到的寻找元素之象任务的发布方是赤峰国,而赤峰国的龙骑士正是赤峰国驻太阳帝国的大使,只要把元素之象交到他手中就行了。到时候他们将获得三十万枚金币,一块肥沃的土地,七套精品软甲,一把龙牙剑(龙族的全身是宝,但是可以得到龙身上的“零件”的机会小之又小,即使得到了,还有可能要面对龙族的报复,不过事情总有例外,比如龙骑士们,他们的飞龙虽然是他们视如生命的伙伴决对不会去伤害,不过龙自身的生理造成了它们总会脱鳞换鳞,脱牙换牙,这些换下来的龙外长与龙鳞,便成了极为抢手的宝贝,一柄龙牙剑的价值,已经超过了十万金币了)。

“发财了!”托德一声欢呼,“而且我们恐怕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我们应该是唯一完成这个任务的佣兵团吧?这下子威风了!看看谁还敢小瞧飞扬的名字!”菲利斯身为团长,居然会认为飞扬实力不够而转投他团,这件事对于飞扬佣兵团的元老托德的打击很大,一旦可以证明飞扬比其他佣兵团优秀,他就兴奋的不得了。

龙爪中途退出,灼热之冰中了黑色旋风的圈套,而黑色旋风全军覆没,确实只有飞扬完成了任务。楚君心中也生出了一种骄傲,这是他平生第一次,为了一个团队感到骄傲。

“可惜这笔报酬要到了太阳帝国之后才能兑现,我们眼下还是缺钱,除恶鸟的任务依旧要去作,不过我想我一个人应付的来,楚君,你还是留下照顾托德吧,让他多享受几天魔法师级别的服侍,以后他可就没这个机会了。”

“我也去,我可以帮上忙的。”楚君一脸诚恳地说。自己要是连猫头鹰都对付不了,以后还怎么帮助他们做更难的任务。

用魔法对付猫头鹰的话,不要反而会把山林烧掉就好了。雪平与托德不约而同地那么想,那个脸盆大小,在地上跳动着追逐灼热之家的成员的火球,还在他们脑海中深深刻着一副图画。

既然楚君自己不认为有失身份,并没有异议,雪平当然不反对有个魔法师与自己同行:“猫头鹰在夜间活动,我们下午动身上山,我想看看先找到它们的巢穴行不行。”雪平这么带着商量的口吻说。

楚君连连点头,他自己是什么主意都没有的。

沿途全是沉浸在潮湿空气中的热带雨林,地上遍布着大大小小的沼泽,充斥着各种蚊虫和有毒的蛇类。很多带着绚烂色彩的动物和鸟类不时从密林中一闪而过,那种被猎食者窥视着的感觉,更是从一开始就没有消失过。就连一些藤蔓都会忽然的蜿蜒伸来,试图卷住人的双腿,把他们拖到“怀抱”中当作美食享用。这里原本也应该是一座元素神庙的所在地,曾经也是被神灵祝福的地方,可是现在,却连人烟也看不见。

飞朗的故乡气候干燥温和,他还是平生第一次到这么湿热的环境中,只感到现在自己的毛皮就是自己最大的敌人,虽然一再使用微风术为自己和娜儿降温,汗水还是怎么也止不住地淌下来,把毛发全都沾成了缕。

反到是娜儿对于天气没什么不适应(没了丰厚的皮毛,她在心理上是不会觉得热的),不时还去戏弄一下那些被她抓来的虫子,一点也没有大多数女性见了丑陋的虫子或者湿漉漉的爬行动物会尖叫的特点。飞朗要是知道,娜儿平时最喜欢的运动之中,就有踩壁虎尾巴与拍飞虫两项,不知道还会多么惊讶。

不过不管飞朗与娜儿有多么轻盈的步伐,敏捷的身手,走了一段时间之后还是被露水打湿了全身,拖泥带水地前进。幸而这里的野生动物对他们这两个陌生的“动物”也很忌惮,短时间内并没有袭击他们的打算,一路上倒是暂时不用应付别的东西。

“我讨厌全身湿辘辘的,我要吃饭,洗澡,我要舒服服的被窝。”娜儿一边走,一边不停地抱怨,如果说和楚君一起在原始森林中中跋涉她还可以忍受的话,身边的同行者从主人换成了一条狗,她实在受不了。可怜飞朗,就在她这种不停不休的唠叨中走了一天,等到天色渐暗,准备宿营的所有工作还是要由他全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