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章

冬日的山林显得萧索清冷,落叶与枯枝布满脚下,人们走在其中,就得听脚下不断传来“喀嚓喀嚓”、“哗啦哗啦”的声音,令需要安静前进的警员们都感到有些烦恼。不过任务还是要继续,带队的警官不断轻声向身后发出命令,搜索依旧按部就班进行着。

这次进山参加搜索任务的警员们,一共分成五队,李剑利就在其中一队里。

李剑利刚在一个月前离开文职工作,成为一名可以正式参加案件侦查的警察,让他有种美梦成真的兴奋。不过,也不知是他运气好还是不好,在他成功调职的这个月里,他们居然没接到任何一起重大案件,基本上需要解决的,都是些流氓打群架之类的事。这个纷乱的城市忽然间变得风平浪静,人人安分守己,这当然是警察们的愿望和努力的目标,但是对于满腔热血的李剑利来说,就未免有些被泼了冷水的感觉。

不过,就在李剑利觉得自己已经快要生锈的时候,终于出现了一个大案子。

在城郊的某个村庄中,发生了一起血案,一名男子趁着黑夜摸进邻居家里,一连杀了三家共十几口人,然后又趁着夜色潜逃入山。

由于这个村子是刚从山里迁建的新村,村中的居民都刚搬进新房子,也才选了新邻居。人们在择邻的时候,不是彼此有亲戚关系,就是很要好的朋友,毕竟没有人愿意和自己的仇人相邻而居,但这却也成为那男人能轻易在深夜进到别人家里的关键。

不过他那些亲戚和朋友都没有想到,这次他们接待的不是来串门子的亲朋好友,而是准备剥夺他们生命的恶魔。

那个男人把包括亲弟弟一家在内的邻居,全部进行灭门式的屠杀,幸存者只有一个不到五岁的孩子,他因为被姊姊塞进鸡窝,才没有被凶手发现。也就是这个孩子,证明了所有人都是同一个凶手所杀,并且说出了他熟识的那个凶手的名字。

看着那些最少被分成五、六块的尸体,真难以想象下手杀害的人,竟然是他们天天见面相处的老朋友。看着那些被开膛剖肚的婴儿,或是被挖出眼睛的孩子,到过犯罪现场的警察,都被那血淋淋的杀戮场面吓呆了,甚至有些办惯了杀人案件的老警察,都忍不住跑出来呕吐。

等人们到了那个凶手家里时,才发现那个男人不但杀了邻居,连他的妻儿也同样惨遭毒手,而且死状也是极端凄惨。

这样一个疯狂的杀人狂魔,让他逍遥法外实在是太危险了。于是,在目击证人提供的线索下,警方最后确定这名男子已逃进山里,并开始对那片山林进行地毯式搜索。

警方调集了大批警察上山搜索,李剑利也是其中一员。

这是李剑利第一次参加这种重要行动,既紧张又兴奋,一直兴冲冲地冲在队伍最前面,直到领队的警官不得不警告他注意点为止。

李剑利不像他的同事都是警察学校毕业的,在学校中已经学了很多关于办案的技巧与步骤,他只是一个普通大学毕业的学生,也是以行政职考进警局的,虽然大家都在说“到了工作岗位才知道,原来学校里学的东西根本没什么大用”、“书本上的东西和现实根本就不一样”之类的话,可是李剑利还是真实感受到了压力,他觉得那些话简直就是对他这个外行人的嘲笑,他倒宁愿自己懂得那些在现实中无用的书本知识。

于是,就在认为自己外行、什么都不懂的心理负担越来越重之下,李剑利急于在行动中表现自己。

搜山的进度在缓慢推进着,同时,山外也不断有一些新线索传进来。山中另一个村庄有人在凌晨看见那个男人,他进入村庄偷了一些食物,然后又消失在山林之中。

那个男子自幼在山里长大,对这座山的熟悉程度远远不是警察们所能比拟。这座山的范围极大,而且丛林密布、山势复杂,山中还有很多山洞、溶洞之类很少有人知道的地方;他如果真的在什么角落躲起来不露面,想要找到他真是难于登天。可是好处是他也是个人,需要饮食才能生存,所以他到山外偷食物时,就暴露了他的行踪。

“转过这个山脚,再往前不远就是一个废村的遗址,那个男人就是从那里迁到新村去的;他对那个地方很熟悉,也许会回来。大家都打起精神来!”带队的警官宣布。

警察们都加快了步伐,他们的心情都一样,急于把那个残暴的凶手缉捕归案。在听过现场同事们的描述之后,他们都认为那种手段简直不像是人类做出来的,那个凶手根本就是一头疯狂的野兽,若任由这种野兽在外面游荡,不尽早将其逮捕,简直就是任由无辜民众的生命受威胁。

李剑利依旧走在队伍最前面,一边走一边调整自己所有的感知,全神注意着周遭的动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