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版 桃源记(上)

“怎麼还没到啊?我快走不动了!”

“你身为一个山鬼,居然在山里说走不动了,丢不丢脸啊!”

“山鬼怎麼了?山鬼就不能觉得累啊!别的山鬼在山里都是骑豹的,你以为都像我现在这样靠两条腿啊!”

“那你有本事也把赤豹叫出来啊,干嘛不叫。”

“……”

刘地与瑰儿不断地斗嘴,而周影与火儿走在前面,不时回头看看他们两个的位置,看看他们有没有被落在後面。在这座连绵不绝的山中,如果一直步行,即使是妖怪,也很容易失去方向感。

他们一行也不知道已这样走了多久,总之瑰儿口中的那个“不远了”的小山村一直没有出现,他们就这样一直往更深的山里走去。

周影再次把火儿从空中叫下来,回头对刘地他们喊:“火儿说还是没有看见村子。”

瑰儿有些得意地说:“我不是说了吗,那个村子从空中是看不见的,一定要走著才能进去,那可是我妈妈专门为他们施的法术喔!”

“结果还不是让自己的笨女儿迷了路……”刘地摊开手作无奈状,耸耸肩。

“谁是笨女儿?”

“就是你!你知道你带著我们在山里走了多久吗?七个钟头,七个!”刘地把手腕上的表伸到瑰儿鼻子底下,“时间就是金钱,你懂不懂!我这样深受欢迎的美男子的七个钟头,总该值上百万吧!”

瑰儿瞟了他的天价金表一眼,不屑地说:“你的破表快了。”

“瑰儿,到底还要多久才可以吃饭!”火儿也飞过来抱怨,“我的肚子已经开始叫了,我不管了,你立刻给我原地做饭!”

要不是考虑到瑰儿离开家之後的饮食问题,他才不会跟著来呢。

瑰儿看看他们两个,板起脸孔大喝一声:“都不许再埋怨了,天黑以前一定到!给我跟上,走!”说著,她自己就一马当先;在心情激动之下,她的速度倒是快了不少。

刘地无奈地耸耸肩,对在前面等著他们的刘地说:“那就走吧。”

火儿则还在那里叫著:“我饿死了,我要吃饭、我要吃饭。”

瑰儿是个山鬼,虽然生活在城市中,但她还是肩负著作为山鬼的职责。

其中最重要的,就是管理她治下山林中的妖怪与人类的相处。但是因为在人间界有不得干涉人类的法则,所以之前的那项责任也就名存实亡,而这也使像瑰儿这样的山鬼可以居住在人类当中或是移居到异界,十年八载才回自己负责的地区查看一下的情形。

现在瑰儿正是到了一个不得不去管理一下“领地”的时候。

瑰儿的“领地”距离立新市有几千公里,是一座尚未完全开发的山林,不过山林的外围已经有了大大小小的人类村落。瑰儿现在带领大家前往的,就是一座位於大山深处的小村庄。

“那个村子里住了许多妖怪,和人类住在一起,所以我妈妈当年也带我在那里住过一段日子,很多事情我都已经记不清楚了,可就是觉得那个地方很奇怪,不是一般的奇怪,而是有些危险的奇怪。”

瑰儿一连用了好几个词来形容那个地方的奇怪,这是一件很不寻常的事——应该说,她虽然不像刘地那样见多识广,可是毕竟是山鬼出身,也不是那种大惊小怪的小妖怪,居然会对她自己小时候居住的地方,用了这样的形容词。

“我本来不想回去,可是没办法,这次的仪式是非做不可的。我要是回不来,你们要想我啊……”瑰儿当时是用这种可怜兮兮的语调把周影钓上钩的。

当时把那个地方说得像是龙潭虎穴一样,硬要周影跟来保护自己,可是现在她却发现自己找不到那里的确切位置了,不免在刘地他们面前感到没面子。

“瑰儿啊,你为什麼非要找到那个村子呢?你要管理你的山林,只要到这里不就行了吗?”刘地活了这麼久,对山鬼的习惯也有耳闻,觉得事情应该不必像瑰儿弄得这麼麻烦才对。

瑰儿撇撇嘴,做了个“你懂什麼啊”的表情:“可是现在到了‘祭山’的日子,我妈妈把祭山神的祭坛设在那里,所以我非到那里去举行仪式不可。”

祭山。

这个名词就连火儿都知道其中的意义。

那是大地上的生灵们,为了表示对生养他们、供他们繁衍生息之土地的感激而进行的仪式。在上古时,曾是与祭天并列的庄严大典。只是这个被祭祀的山神换上瑰儿的脸之後,令他们都感到有些……

“我跟你们说喔,按照规矩,应该由那里的居民先为我献上供品,然後我再赐他们风调雨顺的(也就是去骗人家一顿,然後吃了、拿了就跑,因为你这个山神根本什麼也不会干嘛!怪不得要把我们带来当保镖!刘地如是说)按照惯例,他们是应该要送给我十头生牛、十头生猪、十头生羊、十罈美酒、十种农作物、十对玉璧……”说到最後一项,瑰儿的双眼闪闪发光——美玉啊,自己留下五对,剩下的卖掉,足够火儿一年的伙食费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