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在绿色和金色的阴霾中乾神之歌 第三章 重返纽约(第5/18页)

“你是不是亚伦·深纽先生的女儿?”他问她。“当然不是,你这么年轻。是他的孙女?”

她的笑容消退了。“亚伦膝下无子,德鄯先生。我是他哥哥的孙女,但我的父母和祖父都死得早。亚瑞才是抚养我长大的人。”

“你这么叫他吗?亚瑞?”罗兰欢喜地问。

“小时候是这么叫他,这么说不过是习惯了。”她伸出手,再次微笑起来,“南希·深纽。我真的非常高兴能见到您。有一点害怕,但很高兴。”

罗兰握住她的手,马马虎虎地摇了一下,与其说是握手倒不如说是碰了碰手掌心。接着,他采用了更有感觉的礼仪(他从小耳濡目染,能够领会的一种),握起拳头抵在前额上,并屈下一膝。“愿天长夜爽,南希·深纽。”

她的笑纹更深了,最后忍不住露齿一笑,“也愿您收成加倍,蓟犁的罗兰!愿您能双倍享受。”

电梯下来了,他们走进去,并上升至九十九层。

8

电梯门一开,露出一间宽阔的大厅。地板上铺着粉色朦胧的地毯,恰到好处地掩映着玫瑰特有的光晕。就在“电梯间”门的正对面有一道玻璃门,上面标着“泰特有限公司”的字样。门后,罗兰又看到一间小厅,一个女人坐在书桌旁,显然是在自言自语。大厅的右门附近,有两个男子穿着西装。他们正在闲聊,双手插在口袋里,貌似十分悠闲,但罗兰看出他们并非如此,而且他们带着武器。他们身上的西装剪裁精良,但一贯对寻找枪支踪影十分谙熟的人总能找到它,只要对方有枪在身。那两个男子大概在门厅前起码聊了一个多小时,或许都超过两个小时了(即便是精英强将,也很难保持更长时间的全神警惕),只要电梯门一开,他们就装作在聊天,实际上随时准备行动——只要有任何不对劲的征兆。罗兰敢打包票是这么回事儿。

但他没多看他们一眼。只要他确定他们是什么人就可以了,他一出电梯门就朝应该期待的物事望去。那是一幅黑白图片,挂在他左手边的墙上。那是一张约五英尺长、三英尺宽的照片(他原本以为这个词儿该读成:炸扁),周边围着精巧的相框,边缘完美地嵌入墙面里,仿佛探进非自然的、静止的、现实世界里的黑洞。三个男人都穿着牛仔裤、衬衫的领口敞开着,并排坐在围栏最高的一条栅栏上,靴子则抵在最低的一条栅栏上。罗兰不禁要想,自己曾看过多少次这样的景象啊!——或是牛仔、或是羊倌,就这样坐观一群烈性的野马,看着它们被烙印、被买卖、或是被阉割、被肢解?又有多少次,他也这么坐着?有时候身边还有老泰特成员的陪伴——库斯伯特、阿兰和杰米——他们会坐在他两边,就像约翰·卡伦和亚伦·深纽分坐在一个黑皮肤男人的两边,中间这人还戴着金边眼镜,留着白色小胡子。回忆只能让他疼痛,还不止是心疼,他胃里一阵痉挛,心跳加速。照片留住了这三人开怀大笑的瞬间,结果便呈现出某种永恒的完美,这样的瞬间是如此稀少而珍贵——人们乐于在那里、乐于袒露真我。

“公司创建人。”南希在一旁说道,听来既欣慰又悲伤。“这张照片拍摄于一九八六年,施工场地正在公休,那是在新墨西哥州的陶斯小镇。三个城市大男孩在牛仔乡村,不如这么说吧。是不是栩栩如生?”

“您说得很对。”罗兰说。

“三个人您都认识吗?”

罗兰点点头。他都认得,没错,但他从未见过莫斯·卡佛,也就是坐在中间的黑人。他是丹·霍姆斯的合作伙伴,也是奥黛塔·霍姆斯的教父。照片里的卡佛看似七十多岁,健康,精力充沛,但一九八六年的时候他实际上都快八十岁了。甚至可能八十五。罗兰提醒自己说,当然了,这里有一张王牌:就在这栋大楼的大厅里,他刚刚见识了那朵玫瑰。玫瑰好比活力之源,不亚于街对面的袖珍公园里的乌龟雕像象征的真正的马图林,但他有否想过这朵玫瑰含有某种福祉?是的,他觉得有。某种神奇的治愈功效?是的,他觉得有。那他是否相信自一九七七年至拍摄照片时的一九八六年间,亚伦·深纽的这九年生命意味着纯贞世界对老年人的药物理疗成果卓越?不,他不这么想。这三人——卡佛、卡伦和深纽——几乎是神奇地走到一起,在他们的老年岁月里不惜一切为捍卫玫瑰的安危而战。枪侠完全相信,他们的这段故事值得大书特书,很可能将是一部令人振奋的精彩之作。罗兰所信,其实很简单:一切只因玫瑰表露了感激之情。

“他们什么时候逝世的?”罗兰问南希·深纽。

“约翰·卡伦最先走的,是在一九八九年。”她说,“死于枪伤。他在医院里挣扎了二十个小时,时间很长,足够和每个人道别。当时他在纽约参加年会。根据纽约警方的说法,一场街头斗殴失控引发了这场悲剧。但我们相信他是被谋杀的,凶手是索姆布拉或北方电子公司雇佣的杀手。也许是个坎-托阿。以前也有过类似刺杀,但都失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