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蓝色天堂底凹·托阿 第三章 闪光的索(第2/7页)

太晚了。

沃特很清楚,他曾有所选择:当时他在拉什宫,并在玻璃球里看到了这一天,那时候玻璃球还在红色老家伙手里(时至今日,那玻璃球无疑还躺在某个城堡被人遗忘的角落里)。到一九九七年夏天为止,斯蒂芬·金非常清楚狼群、双生儿,乃至名叫欧丽莎的飞来飞去的盘子……都是怎么回事儿。但对作者来说,实在是有太多东西要写了。相反,他决定写一本与黑暗塔的故事不那么紧密相关的新书,书名是《亚特兰大之心》,而且,甚至就在此时,他还在龟背大道(在那里,他从未见过哪怕一个时空闯客)的寓所里浪费生命的最后时光,尽写些关于和平、爱和越南的东西。也许他手头的这本书就是他人生里的最后一本著作,诚然,其中的一个人物可能在黑暗塔的故事里也扮演了一个重要角色,但这个人物——拥有超异头脑的老首领——永远都得不到机会说一些真正有用的台词。太美妙了。

在真正要紧的这个独一无二的世界上,时间从不回转,也从没有第二次机会(说实在的,时不再来),只有在一九九九年六月十二日那一天。作家的余生缩减到了不足两百个小时。

沃特·奥·迪姆知道他不用那么长时间就能抵达塔,因为时间(就像某些蜘蛛的新陈代谢一样)在世界的这一边走得越来越快、越来越热。比方说,五天。在外面就等于五天半。他得先把莫俊德·德鄯带着胎记的足切下来,放进自己的装备包袋里,再花些时间抵达塔……打开塔底的大门、攀上喃喃低语的长长阶梯……绕过身陷囹圄的血王……

如果他能找到一种通行工具……或是一扇正确的门……

变成万物之神是不是太晚了呢?

也许不算太晚。不管发生什么事,试试看又有何妨?

沃特·奥·迪姆游荡太久了,改用过一百个姓名,但是塔始终都是他的目标。就像罗兰,他想爬上塔去,看看塔顶上住着什么。如果确实有的话。

自从塔开始摇摇欲坠之后,他从未加入过任何兴起于乱世的密党、帮派或异教徒团体,尽管有时候他也佩带他们的神器——只要是适合他的,来者不拒。他侍奉血王是不久以前的事情,之前他是约翰·法僧的部下,这个好人在惨无人寰的大屠杀中攻陷了蓟犁,血流成河,文明世界的最后堡垒灭绝了。沃特在那些年里执行着分内的杀人任务,半人半鬼地活了很久。他也在界砾口山见证了他所认定是罗兰的最后一名卡-泰特。见证?看在所有的神和鱼的分上,这么说就有点谦虚了!他以鲁丁·费拉罗的身份、把脸涂抹成蓝色,和其余浑身臭烘烘的野蛮人一起吼叫、厮杀,打垮了库斯伯特·奥古特的军队,并一箭穿眼,杀死了库斯伯特。然而,即便经历了这么多,他的注意力却从未离开过塔。或许也因为如此,那遭千刀的枪侠——当那天的使命结束,太阳西沉,蓟犁的罗兰就会是最后的枪侠——屡次侥幸逃匿,并将他埋在一辆载满尸体的大车里,日落时,他从尸体废墟里爬出来,紧接着,大火就燃烧起来了。

多年前他曾见过罗兰,在眉脊泗,但那次他失手了,又没能抓住他(他将此归罪于艾尔德来得·乔纳斯,嗓音打颤、灰色长发的家伙,最终,乔纳斯也为此付出了生命的代价)。国王曾告诉他,他们和罗兰之间还没完,枪侠将开始众事众物之终结、并最终亲手导致他一心期望拯救之物的倒塌。沃特一开始不肯相信,直到在墨海呐沙漠的一天,他环顾四周,发现某个枪侠在追踪之路上跋涉,他历经多年坎坷已然苍老,然而他还不能完全相信;后来米阿再现了,应验了一个万分古老、意义深重的预言——血王之子的诞生;他终于信了。当然,红色老国王对他来说已经没太大用处了,但是,即使他已被囚禁、甚而神志错乱,他——它——依然是相当危险的。

他依然利用罗兰来完善自己——让自己更强壮更伟大,而罗兰的作用甚至比他自己的命运都要大,也许——沃特·奥·迪姆不止是一个从久远年代遗留至今的游荡者;也不仅是个雇佣兵,内心的野心虽说不清道不明,却想在塔轰然塌下之前走进去。这是不是令他臣服于血王的初衷呢?是的。而且,仓惶的蜘蛛国王变得疯癫也不是他的过错。

不要紧。现在这里坐着他的儿子,和他一样脚踝上留着鲜明印记——就在这个瞬间,沃特正凝视着那胎记——一切都平衡了。当然,他还得小心点。坐在椅子里的这东西看起来如此无助,也许它也认为自己是无助的,但决不能仅仅看到婴儿的外表就低估了它。

沃特的枪滑入了口袋(暂时的;只是一小会儿而已),并摊开双手,两手空空。接着,他将一只手握成拳头,慢慢举至前额。缓慢地,并且,双眼紧紧盯着莫俊德,惟恐婴儿再次变形(沃特早就见识过那番变形了,也目睹了发生在小野兽生母身上的一切),如此谨慎地,这位不速之客跪下了单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