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寇争】3(第3/5页)

她确实跟他所见到过的僵尸不一样,除了不呼吸不吃饭没有痛觉,外貌永远固定,常年住在地下墓穴之外,她哪儿哪儿都跟个普通女子一样,不凶悍,甚至有点呆,但又有一些小固执,自己认定要做的事就一定要做下去。

相识六载,寇争从来没有跟家里人提起过他认识了一只住在白泉谷一个墓穴里的女僵尸。他父亲素来以刚直中正闻名江湖,视妖魔邪祟为天敌,以铸造可以杀死它们的利器为使命与荣耀,也正因为寇家的家业,他从小就对这些妖魔之事耳濡目染,还曾亲见过有赶时间的道土押了僵尸上门,待父亲铸造的七寸钢钉刚送出锻场,便拿来直刺僵尸心脏,将其化成堆一散发着怪味的黑灰。那时,他躲在窗后偷看,奶娘还来捂他的眼睛说‘小孩子不要看这些’,但是被母亲阻止了,总是慈爱温柔的她用从未有过的严肃对奶娘说:“他是寇家的孩子,就该当承受得起这些。”

本来么,也没有什么可怕的,他寇争天生胆大,区区僵尸算什么。但是,他还不想让她也被七寸钢钉化成灰,至少到现在还没有动过这样的念头。那天他冒雨去白泉谷,他跟所有人包括她在内都说的是他去找一块僻静之地练功,白泉谷这种人迹罕至的地方最合适了,毕竟他是要继承寇家的人,一个能铸造神兵利器的男人,怎么也还得有一身好功夫才算匹配,何况做这一行少不得有得罪人或者别的“东西”的时候,没有点自保的本事,寇家的香火延续不到现在。他父亲就是拳术高手,作为父亲唯一的儿子,寇争从会拿勺子的年纪就开始在父亲的督促下练习拳脚,父亲说不管你怎么练,十八岁时如果你打不赢我,你就没有资格进锻场,没有资格继承寇家的家业。

真苛刻,他心里嘀咕了好久。但好像也不太能难住他,他十二岁时寇家那些陪他练拳的家丁就不再是他的对手了,能收拾他的只有父亲以及父亲的得力助手郭叔,对于拳脚功夫,他有一种天生的领悟力。所以他很自信十八岁那年他定能打败父亲。

但是,那天他去白泉谷并不是为了练功,而是为了找一种稀有的兰花。据说这种兰花只生在白泉谷,花瓣纯白,形状奇特似鸟翅,花香清甜悠远,能持续半载不败。当然了,他自己对花花草草是没有兴趣的,但是江小莞有兴趣啊,作为北坊著名的教书先生江夫子的孙女,这个腹有诗书气质如兰的姑娘最爱的就是各式兰花。他十岁那年第一次见到江小莞时,就跟母亲说:“娘,我要娶她当媳妇!”母亲笑出了声,说:“我们家做的是刀光剑影的生意,会吓到江夫子的。”

他就是喜欢江小莞啊,世上怎么能有这么纤秀柔弱的姑娘呢,眼睛又那么大那么黑那么亮。跟他般大的年纪,诗词歌赋信手拈来,还写得一手好字,跟他说话时总是一口一个寇哥哥地喊着,声音也软软细细的。

那次,是江夫子唯一一次带着江小莞来寇家,为的是来把寇家捐给江家私熟的钱退回来。念了一辈子圣贤书的江夫子历来看不惯江湖上打打杀杀的人物,虽然他不完全了解寇家的生意,也知道寇家做的是正经买卖,但光凭寇家以做刀剑利器为主这一条,他便发自内心地排斥,固执地认为寇家做的是“我不杀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事,哪怕寇家常捐款给私塾庙宇之类的地方,他也不想跟这样的人家有任何牵扯,更不想受其恩惠。

大人之间是做不成朋友了,但寇争还年幼,常去私塾找江小莞玩耍。江夫子虽不太高兴,但也没有太过于阻止,每次他去,江夫子还要教他一些与人为善不伤人命的道理。

寇争老早打定了主意,此生非江小莞不娶。可每次跟母亲表达这个意愿时,母亲都以“你还小”或者别的理由搪塞过去。这些事他是不太敢跟父亲说的,因为一定会被骂没有出息,尚未立业就想成家。可他真的很喜欢江小莞啊。

可惜的是,那天他在白泉谷冒雨找了大半天也没找到她说的那种兰花,反而失足掉进了女僵尸的窝里……本来是件倒霉透顶的事,却不曾想从此以后他会多了个不用吃饭也不怕疼的跟班。

那天他爬出墓穴之后,本打算再也不来的,看在她不伤人又蠢兮兮的份儿上,他也决定不把她的存在告诉任何人。但是,当她像只滑稽的老鼠似的从墓穴入口伸出脑袋冲他喊“能给我带几根蜡烛吗”的时候,他居然鬼使神差地回头说:“行了行了,给你带!”

此生最后悔的,就是点了这个头吧。

她比他见过的那些丑僵尸幸福,至少她可以在没人看到的时候从墓穴里爬出来,不慌不忙地走上老远的路,去到市集上走走看看。不用吃喝不用买房,除了买蜡烛没有任何花销,不会疼不会老不会生病,她享受着人世带给她的繁华与趣味,却不需要负担人世的艰辛与辛酸。虽然因为害怕身份暴露不敢结交朋友,能毫无负担地在墓穴与人世之间游走,也是满足了,更何况,她对人类始终还有一份惧怕不曾释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