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虽然环境恶劣,时常食不果腹,但小舞依旧顽强地长到五岁,自从学会行走之后,她便跟着乞丐们上街行讨,破衣烂衫,小脸脏得跟泥猴似的,至今还不知晓自己是个女娃娃。

在小舞的眼中,这些乞丐就是她最亲近的家人,又因乞丐们蓬头垢面,她时常喊错对象,譬如看到四叔,便喊:“三姑好!”

“你个小捣蛋,我是你四叔。”中年乞丐捏了捏她的脸蛋,留下黑黢黢的手指印作纪念。

小舞坐在草垛上憨笑,把玩着二叔用芦苇编的螳螂,她以为每个家庭都是这样,冬睡破庙夏睡河畔,渴了喝溪水,饿了啃干窝头或吃些野菜。无聊时欺负欺负几位叔叔,最有趣的游戏便是骑大马,因为叔叔们的头发就像马鬃一样又长又乱。

她感觉,这生活美极了!

冥界

“为何她还活着?!”怒莲指向生死薄。

“启禀魔主,生死早有安排,即便本王掌管生死薄也不得擅自改变凡人的命运,何况此女前世修行已满,属于升仙的命格。”一殿秦广王面有难色。

怒莲欲言又止,怒步离去,轮回王那边一肩承担下雾舞转世偏差的责任,谎称原定的丞相家小女胎死腹中,所以迫不得已才改了回去,冥帝只是教训了他几句,并未责罚,待问清雾舞投胎所在地之后,便离开了地府。

凡间,繁华的街道间——

中年乞丐跪在草席上,怀里躺着奄奄一息的女童,女童脸蛋消瘦嘴唇惨白,紧闭双眼,孱弱地呼吸着。

“求老爷小姐们赏口饭吃吧,我闺女都饿了三日了!呜……”乞丐一把鼻涕一把泪,哭得肝肠寸断。

“三叔,三叔……哈喇子……”小舞眯着眼,小幅度躲闪。

这一年,小舞八岁,已经知晓她与其他孩子不同,是一个无父无母的小乞丐,但是她依旧未觉得心酸,因为几位叔叔都很疼她,即便只讨来半块肉,也紧着她先吃。

她每日的工作就是摆出躺着、趴着、无助呻吟等垂死挣扎的造型。

哐当一声脆响落入行乞的破碗中,那耀眼的光芒险些刺瞎小舞的双眼。

“金咋!三叔,金咋!”她叽里咕噜爬起身,摇晃着三叔的手臂,可三叔却一反常态,将碗中的金元宝取出,放在道旁,卷起破席,拉起小舞快步挤出人群。

小舞不明所以,一步三回头,紧紧盯着躺在地上的金元宝,以及弯身捡起金子的黑衣大侠。大侠头戴斗笠,身背宝剑,虽然斗笠外罩着一层黑色薄纱,但是小舞猜想他也在看着自己,于是她伸手脏兮兮的小手,挥手道别。

见状,三叔扯了把小舞的手腕,索性将她抱起,小跑步急蹿。

“怎了三叔?”小舞提起袖口给长辈擦汗。

“没事,拉肚子。”三叔拐入九曲回肠的胡同,一通狂奔返回乞丐们的聚集地。

昨日,他们也是这般躺在路旁乞讨,此人把他叫到一旁,开场白都没讲便提及买下小舞之事,乞丐虽穷,但与小舞朝夕相处早已建立了深厚的感情,于是,乞丐在保命又不伤和气的情况下,唯有狮子大开口,告知对方可以拿出一锭印有“官”字的十两元宝就把孩子卖给他。

别说官银,就连金元宝本镇都鲜少有人见过,乞丐以为这事就算混过去了,怎料那人真就找来了官印金元宝,这可如何是好?

呼哧带喘回到地盘,三叔叫小舞自己先去玩,随后与七扭八歪躺在草丛中晒太阳的老乞丐们商议对策。说话声稍微有些大,引起一个年轻乞丐的注意,年轻乞丐依旧装睡,竖起耳朵偷听,一听有侠客愿意出十两黄金买小舞,他立马动心了。

十两真金白银啊,买房买地娶老婆外带胡吃海塞一辈子全够了!

思于此,年轻乞丐悄然离开,很快在溪边找到小舞,不由分说,一把捂住孩子的嘴,手忙脚乱地捆住小舞的四肢,塞进破麻袋,扛在肩头便向集市跑去。

“唔!二叔三叔救命啊!”孩子也懂得什么是危机感,尖叫求救。

年轻乞丐生怕小舞的喊声引起老乞丐们的注意,一不做二不休,抄起石块,对准麻袋中凸起的头部,狠狠地砸了下去。

小舞吭都未吭一声便昏了过去,鲜血渗出粗黄的麻袋片,滴滴答答流在沿路。

进了集市,财迷心窍的年轻乞丐才发现小舞的头部流了很多血,但他已管不了那许多,先将麻袋藏在垃圾堆中,又只身穿行于集市间,寻找那名戴斗笠的黑衣大侠。

而小舞,因失血过多不省人事,蜷缩一团,体温骤然下降。

这时,一名花枝招展的妇人刚巧路径此地,她见麻袋呈现人形,先是一怔,随后谨慎地拆开麻袋封口,惊见满脸是血的孩童,她瘫软在地,刚欲大叫,又见孩童动了动手指,妇人眼珠一转,蹑手蹑脚地靠近观瞧,又用手帕拭去孩童脸颊上的血迹,定睛看了看孩童的容貌,又摸了摸孩子的四肢,待确定健全,她立马抚掌一笑,茅房也不去了,返回胡同口喊来伙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