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死胡同

那臭味儿让哈里特感到惊讶。闻起来,它有一股新割的青草气息,但又像是子实体[1]的味道,或者在干涸的阴沟里被臭虫和细菌肆虐数日的尸体所散发的臭味儿。总而言之,她闻到的是腐烂的味道,彻底停滞的味道。她浑身所有的肌肉都紧绷起来。

坐在凯雷德[2]后排的英格索尔(由于他的存在,他们的座驾毫无疑问地升级了)注意到了她紧张的肩膀,说道:“哈里特,这里对你来说很熟悉对不对?”

“对。”她的回答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周围是盒子一样的郊区房子,白色的路缘石、小鸟池[3]、节能灯,信箱旁边郁郁葱葱的紫丁香,墙上的涂鸦,亮白色的雨水槽。

她想一把火烧掉这里的一切,想看着它们化为灰烬。

“好像该在这里拐弯了。”弗兰克自言自语地说,但他并没有按照自己的话去做。“哦,不对,操,等等,好像是这里。对了。他妈的这些街道看上去都一样。房子、草坪。简直都是一个模子刻出来的。”在转弯之前、转弯时以及转弯后,哈里特均能感觉到弗兰克拿眼瞄她。

“他还不知道。”英格索尔说。

“谁不知道?”弗兰克问,“我?”

哈里特不自在地换了个姿势、“是,他不知道。”

“我让你们两个做搭档多久了?”英格索尔问。

弗兰克要蹙起眉头想一想,但哈里特不需要。“两年零三个月。”她说。

“我不知道什么?”弗兰克问。

“没什么。”哈里特回答。

“什么都不知道。”英格索尔说。

“告诉我,”弗兰克说,“我想知道。你们对我了如指掌,我几乎是透明的,什么都不会瞒着你们。”

“你能告诉他吗?”英格索尔对哈里特说。这时弗兰克已经把车停在了一条死胡同的尽头,他也扭头看着哈里特。

她觉得难受极了。

奇怪,哈里特罕有这种心潮起伏的时候。她喜欢这种带有一点人情味儿的感觉吗?折磨自己是不是和折磨别人一样有趣呢?

面对英格索尔的请求和自己心中的疑问,她选择了回避。

“我们到了。”她说,然后便下了车。

“他没有把他们杀了?”英格索尔灵巧的手指在门厅里一个用来放信的柳条筐里摸了摸,问道。

“没有,”哈里特说,“他只是个骗子而已,干不了杀人的事儿。”

弗兰克在另外一间看起来既像办公室又像书房的房间里喊道:“这里没人。他跑了。”

英格索尔点点头,“不出所料。他肯定会留下点蛛丝马迹的。更重要的是,我要看到那个姑娘来过这里的痕迹。你们负责找到,我就在这里等着。”

说完他来到厨房里的早餐桌前,端端正正地坐下,双手十指相对,搭成一座小小的尖塔,随后便一动也不动了。

哈里特和弗兰克继续他们的搜查。

这栋房子坐落于宾夕法尼亚州多伊尔斯敦市梧桐街1450号,距离费城不远,房主是一对儿姓斯泰恩的夫妻,男的叫丹,女的叫穆里尔。

丹酷爱钓鱼,喜欢炒股,尽管其思想保守,但却偏爱八十年代的一些流行金属乐队,比如毒药、克鲁小丑、通缉令和温格。

穆里尔也玩股票,用的是她自己的私房钱。除此之外,这栋房子跟她就没有多少关系了,因为迄今为止他们已经离婚六个多月。两人有一个八岁的女儿,名叫丽贝卡。弗兰克在办公室里找到了相关的文件。

“丹还住在这里,”哈里特说,“但穆里尔已经搬出去了。”

“你对这里很熟啊。”弗兰克说。

“没有的事。”

“你在撒谎。”

“少废话,继续找吧。英格索尔要的是有用的线索。”

盖恩斯的惯用伎俩并非直接骗人离开他们的家,而是骗他们向他透露自己的住址。他在集会、餐馆或者酒吧里遇到这些人,便伺机套他们的话。等到他们去工作、出差或者旅行,总之不在家的时候,阿什利就大摇大摆地闯进他们家里,当起临时的主人,直到他们回来。这就是他的手段。从一方面说,这很简单,而从另一方面说,这又简单得过了头。也许阿什利太高估了自己。

哈里特不知道丹去了哪里,他是本地一家体育用品店的老板。也许他去会情人了,也许到足球或普拉提[4]设备制造厂里去参观了。哈里特并不关心这些。屋里的凌乱程度堪比抢劫之后的犯罪现场,但她要找的并不是丹·斯泰恩的指纹。

哈里特决定到楼上去查查看。

沿着铺了地毯的楼梯走到一半时,她闻到了气味。

腐烂的气味儿。

这一次是切切实实的腐臭,不带丝毫的隐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