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三十六号(第2/4页)

  撞倒他的是弟弟阿四。阿四面色惨白,五官变形,嘴唇颤抖着半句话也说不出来,他不理会哥哥的叫喊,好似一只受了惊的兔子,一溜烟就没影了。

  阿二揉着胸口慢慢站起来,嘴里咒骂着发疯的弟弟,扶着门框往屋里看了一眼,然后他肆无忌惮地晕了过去。

  以上案件均发生于12个对时之内,发生于某一个微寒的深秋,发生于黄金港口淮安城。淮安城是一座了不起的城市,这座城市的与众不同之处在于,人们都忙碌于赚钱,通常对一般的市井流言缺乏足够的热情。对于他们而言,与其去关心谁谁谁家的地窖里藏了多少金子,倒还不如自己踏踏实实想办法从别人口袋里榨出点钱来。一位署名邢万里的旅行家——据说全九州的旅行家都叫邢万里,以便形成品牌效应,不知道是不是跟淮安人学的——曾在书里说:

  “我很惊叹于淮安的忙碌与充实。人们像奔流的海水一样永远不知疲倦,连行走的速度都比其他城市的人要快。这里的人总是精明而务实,虽然关注各种细节,却绝不会把一丁点儿注意力放在与自己生计无关的事物上。当我走在淮安,向人们打听淮安的风物人情时,他们的反应往往是冷漠而敷衍的,后来我换了一种方法,有意无意地流露出对他们经营的货物的些许兴趣,他们会立即转变得很热情。”

  但在这一天,这一个看似再平常不过的清晨,整个淮安陷入了一种无法遏止的恐慌。这种恐慌上一次蔓延的时候,还得追溯到早已结束的乱世时代。那时在朝不保夕的战火阴云下,人们终于发觉,生意上的事没有太多好关心的了,还是自己的命最值钱。

  现在,这样一个类似的时期似乎又悄然来临了。人们都在交头接耳,窃窃私语,传递着同样的担忧:下一个会轮到我吗?

  “说不定下一个就会轮到我呢。”传令使喃喃地说,“这是我这一生所见到的最诡异的事件。”

  “轮到你?只怕你还没这么好的运气。”三十六号一边说,一边抓着一块干果往嘴里送,“一般而言,不经过几个月到一年的时间,不可能形成如此完美的干尸。”

  传令使看着三十六号津津有味地咀嚼,强忍着胃部的剧烈不适,低下头看着这具干尸。诚如三十六号所言,该干尸的确堪称完美,连表皮都几乎毫无破损,然而一丁点血肉都没有了,全部的水分都已消失,整块皮紧绷绷地包裹在骨头上,呈现出灰黄的色泽。这样的尸体谁看了都会不寒而栗,三十六号却依然能满不在乎地吃东西,而且恰好吃的是脱水的干果。传令使禁不住仔细看了这个人两眼,他面部的线条棱角分明,带有一种桀骜不驯的气质,眼神却始终散散的,并不露锋芒。

  组织把这件事交给他做,果然不是没有道理的,传令使想。

  “而且必须要在极高温、极干旱的条件下,才能达到这样的效果。”三十六号补充说,“宛州不可能找出这样的地方。你真的确定,这家伙是在三个对时之内变成这样的?”

  传令使摇摇头:“确切地说,两个多对时。他是当地黑帮对淮安城的商铺进行敲诈勒索的小头目,至少有十七个人看到他活着走进一家酒楼的雅间,但此后再也没出来,等打烊时发现,就变成了这副德性。”

  他想了想,小心翼翼地问:“我对药物这种东西不是太熟悉,不过,是不是有某些特殊的毒药可以达到这种效果呢?”

  “我也不是太熟悉,”三十六号说,“在我的印象里,只能想到十一种配方可以让人迅速脱水,可是……这些药物都无法解释这个问题。”

  他伸出手,指向干尸的头颅。这具干瘪而毫无生气的躯体上,那颗头颅却令人不寒而栗地保持着栩栩如生的姿态。确切地说,它比一般人的头颅看上去更加唇红齿白、娇艳欲滴,色彩鲜明得不正常,倒像是精雕细作的蜡像的头部。任何人看到这颗头,都会担心它什么时候会突然睁开眼睛,冲着自己龇牙一笑。这一刹那,传令使有一种古怪的感觉:似乎是那死尸身躯里的所有精魄都被头颅吸走了。

  “真漂亮,不是么?”三十六号说,“我觉得这简直就是雕塑家心目中的完美作品。”

  传令使叹了口气:“怪不得上头要把这件事情交给你,你的神经果然和一般人不一样。”

  “好吧,那么你告诉我,一个黑帮的小混混被杀了,干嘛要来请我出手?我的业务范围什么时候变得跟那些游手好闲的游侠一样广泛了?”三十六号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