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章

兰若寺荒废已久,杂草葛藤受不住深秋的寒意,呈现落败之势。唐黛经常半夜爬格子写小说,油灯通夜不熄。便有过往的行人觉得这兰若寺一定是闹鬼了,不然怎的夜夜都有灯火呢?

有胆大之人不信鬼神,潜进来欲查找真相的,半夜见寺内果有灯火,心里已虚了三分。再凑在缝隙往里张望,但见屋里一女子,披着长发俯案写书,嘴里还断断续续地哼着怪异小调。来人当即吓了个魂飞胆裂,踉跄退逃。

待白日再来寺中找寻,空无一人。(唐黛要饭去了。)

寺内无家拾,甚至没有升过火的痕迹,只有一方旧书案,被擦得干干净净,上面笔墨纸砚均摆放整齐。

来人万没想到这里住的是个乞丐,人根本不用自己做饭,他终日惶恐,怕遭鬼神降罪,最后终于身染沉屙,一病不起。

兰若寺闹鬼的传闻,渐渐传开。

此地更为僻静。

唐黛却觉得如此甚好,安静的环境是写手所喜欢的。

这地方没有MP3,她听不了流行乐,更请不起人来唱,便只有自己哼哼,然后写到中途手舞足蹈,也算是自得其乐。

而裕王爷却是不信鬼神的,从他光顾公开亭的频率应该不难看出,这个人喜欢八卦。其实人的一生不论富贵还是贫穷,都是很无聊的,他是八位皇子中最不羁的一个,也是和当今王上关系最好的一个。

原因无他,裕王太随性,随性到连王位也粘不住。所以尽管先主一直器重他,王上对自己这个弟弟却一直推心置腹——他对自己是完全没有威胁和企图的。

裕王现在正趴在墙角,他那鞋拔子脸的侍卫明显很不明主子此举,但他不说话,他一向做得多说得少。

寺内灯火微弱,透过剥落的窗棱看进去,古案青灯,一个女子披了一头长发,专注地蘸墨疾书,夜风潜过窗棱,扬起衣袂,稣手红袖、平添几分飘逸。

这……实在是算不得一见钟情的,沈裕这样的人,位极人臣,什么样的风情没有见过?

但是那以后的很多很多年,他一直记得那场景。

当然那时候他并不知道这个女人写得是什么……= =

两个人缓缓退出寺外,裕王爷挥手:“今天的事,不要对任何人提起。”他没等身后人回答,这鞋拔子脸是他的贴身侍卫,什么性格他最清楚:“去查查她是谁。”

鞋拔子脸侍卫面无表情:“主子,寿王府已经有四十一位如夫人了,还有几十名家妓。”

裕王爷觉得很头疼:“我有说过要娶她了吗?什么时候你变得如此罗嗦八卦?”

鞋拔子脸侍卫于是面无表情地离开了。

那一天,《艳尸》已近结局了,唐黛拟挖新文,结局的时候需要留下作者名字,她用毛笔在手稿尾末轻轻落上自己曾经在晋江文学城的笔名:黛色烟青。

在晋江很多读者喜欢称呼作者为大大,然后便在作者笔名里选出一个顺耳点的字,在后面加个大,比如妖舟,经常有人叫她妖大,天籁纸鸢便经常有人叫她纸大。

唐黛想得好哇,她觉得自己的笔名可以称烟大,青大,多好听。但当第二天她要饭时,她哭了,他们都叫她——色大。

……

第二天,唐黛照例穿上她好不容易做好的乞丐装,抹了抹脸,觉得不够黑、不够脏,再用墙根的泥土抹了抹,心满意足的出门去也。

这倒不是她故作高深,实在是乞丐这行的职业需要,你要穿得干干净净出门,谁施舍你啊。二则,她本身又是女儿身,若是太干净了被泼皮无赖调戏了怎么办?

所以这一身装备是很有必要的。

唐黛依然早早地来到公开亭,先把《艳尸》的大结局给贴了,又在大结局手稿后面贴了新文的首章。

新书叫《桃色延绵三千年》,招牌H戏当然不少,但是更加惹眼的是题材。这是一篇穿越小说,未来幻想型的。

古人写过很多玄幻、鬼怪、包括言情,但从来没有人写过今后的世界是什么样子。

今后的我们,会是什么样子?

所以……这对当时的人来说其实是一篇科幻文。

《桃色延绵三千年》是讲一个女人穿越到很多很多年以后的世界。

有一天,这个社会可以不再男尊女卑,有一天这个社会的女人可以跟男人一样拥有自己的事业、爱情和自由。

有一天这个世界可以获得和平,国与国之间不再争战不休。

这本书受到了女子的大力追捧,情节依然是黛色烟青式的热辣香艳。字里行间带着黛色烟青的诙谐、轻讽,以及一些网络作者惯有的臆淫。

时代可以造就英雄,时代亦可以造就文豪。

鲁讯先生,如果是生在二十一世纪,撑死了也就一愤青。而茅盾先生的《白杨礼赞》如果是发表在晋江、红袖、起点,估计上初中课本是不可能了,撑死了也就上上《作文大全》,还是小学生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