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07 人生得意须尽欢

爱情最初的模样就是傻傻的、疯狂的、带着一点神经质的

chapter07-1

在我的脑海里,关于夏天郁郁葱葱的绿叶子其实沾满了这个城市的灰,隔着明亮的光线想要看到多年前的人,那些朝气蓬勃的少女们总是穿得花红柳绿站在百叶窗里,褐色的皮沙发上中间的地方因使用太久凹了下去,头顶还有吱吱呀呀转着的老式吊扇。而那些少年,在窗外,在广袤天地间。

而近处,我看到穿着一身警服的表哥站在百叶窗外,脸被窗叶分割得支离破碎,唯有那对黑眼圈,一下把我从文艺的想象里拉扯回来。

“你又偷拍我?!”他不屑地问。

“你看你像不像一只化了烟熏妆的松狮?”我把手机递给他看。

“什么嘛,我有那么胖吗?!”表哥嘟着嘴,故作生气地走了。

我看着他的背影笑了好久,我不知道表哥为什么总要跟一只狗过不去。

表哥当然不是我亲表哥,是我捡来的。他像一只流浪狗那样,一路死皮赖脸地非要跟我回家。我住的地方是大学旁边的城中村,一栋六层楼的顶楼。那天晚上我赶完案子,下楼买消夜和可乐,回来的路上,因为没戴眼镜,在黑黢黢的巷子里踩到了一块疑似肉的东西,还没等我回过神来,就听到一个男生的哀鸣:“哎呀,你踩到我啦,你是不是没长眼睛啊!”

定睛一看,原来在我面前横躺了一个人,一个因为喝多了在回家路上摔倒就再也爬不起来的醉鬼。平生我最讨厌的东西就是酒,满身酒气的男人更是我无法接受的,于是我退后三步,吼回去:“你凶什么凶,这里是你家客厅,还是你家卧室啊?”

但是巷子太窄了,他又那么大块头,一夫当关万夫莫开,我刚想跨过去,一只手扯掉了我的拖鞋。

“美女,帮我打个120!”

chapter07-2

冲着那声“美女”,我心软了。想到如果我走掉,他会在这里睡上一晚,可能会被流浪猫狗舔得满脸是口水,或者被清晨扫地的大妈一边咒骂一边用扫帚拨开腿。生命诚可贵,尊严价更高。我掏出手机,拨了120。

那天晚上,我和他一起被一辆救护车接走,或许是因为太颠簸,一下车他就在花坛边吐了。我坐在椅子上问他要不要紧,他半天回我一句:“还没死!”

护士从我身边经过,意味深长地看我一眼,再经过时忍不住问:“你不过去照顾一下你男朋友?”

我愣在当场,只好说:“他是我表哥。”

凌晨三点,他吐完了,拍拍屁股说:“好饿,你那碗炒饭可以给我吃吗?”他像一只生病的小狗那样眼泪汪汪地看着我,我再一次心软,把炒饭递给他。他就坐在敞亮的医院大门口将炒饭一扫而光,再夺过我手里的可乐咕咚咕咚喝几口,完了后打一个冒着老干妈味的嗝儿,摸着肚子说:“好难吃的炒饭!你怎么喜欢吃这个!”

我发誓,那一刻,我真的很后悔把他带来医院。我盯着他,气得一句话都说不出来。

“没见过帅哥?”他笑嘻嘻地看着我。

我承认,灯光下的他还是挺帅的。但我发誓,并不是因为他长得帅我才出手相救的,因为高度近视的我,在当时那么黑的巷子里,看他跟看一只狗没什么区别,我也不知道这是什么破比喻,但我说的是真话。

可事后表哥不服气地说:“狗也有三六九等,美丑之分。”

chapter07-3

表哥刚从体院毕业,学的是运动康复与健康,经常去给运动员做按摩。“不是按摩店的那种小弟哦,是专门服务运动员的,我有一个师哥,曾经是杨威的营养师兼按摩师。”他说起这些的时候,好像在说自己,臭美得要上天了。

可事实上他现在只是一家保险公司的小职员,而且还在试用期,有时候拉不到业务,交了房租,就得吃上一个月的泡面。

关于那天喝醉的事,他给我的版本是参加老同学的婚礼,激动、高兴、感动,所以一不小心喝多了。而后来我从他朋友那里打听到,是参加老同学的婚礼没错,但那个老同学是他的初恋,曾经喜欢的人结婚,新郎却不是自己。

当然,我也没有当面问过他,谁还没有个初恋啊。我的初恋发生在初中,但很短暂。那个时候每天中午回家,吃饭的时候看湖南卫视的《音乐不断》,有一天节目里放了许茹芸的《只说给你听》,下午我在球场上遇到他,但其实我们已经分手了,我和几个人在说话,然后听到他隔着老远喊我:“我觉得那个歌还可以啊,许茹芸的《只说给你听》,你回去听一下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