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不必星月,只需一颅

“姐妹们,你们听说了么,前日冬梅儿受不了清倌人的艰苦,最后还是把自己贱卖了。”

“哎,在红袖,想要卖艺不卖身,至少要比卖身不卖艺多吃一百倍的苦才行,有时候我也怀疑自己的坚持到底值不值了。”

“可不是,蜡烛一灭,甭管谁是谁了,只要张张腿,美美睡上一觉,大把银子就到手上了。哪像是现在,吃了上顿,下顿有没有还不一定呢。”

红尘女清倌人,想要卖艺不卖身,要熬出头是非常难的。

唯有熬到花吟,才算是小有名气,会有客人欣赏。

只有当有足够多的客人欣赏,清倌人才有身价可言。

有一次苏落雨路过时,听到姐妹们的说话,推着木椅的手微微一顿。

“得不到的才是最珍贵的,唯有待价而沽,我才有机会杀掉那人。”

苏落雨自语道。

她是一个很执着,甚至是执着到偏执的人,认定的事情,就不会改变。

每一天,苏落雨都在没日没夜的练琴,甚至睡觉的时候,她都抱着竹琴不放手,以此来增强自己与琴之间的协调。

夏络秋说的没有错,红袖不是天堂,至少对于她们这些红尘女而言,就是这样。

多得是红尘女不想出卖自己,想要更加有尊严的活着。

但是,毕竟红袖总有人需要开门接客,因此,尊严永远只属于最努力的那一群人。

拼了命锻炼琴技的苏落雨,便是其中一人。

每次睡觉之前,苏落雨都会用被琴弦割裂的手指上流淌的血滴,在枕下的一张白纸上写上一个腥红的名字。

“秦风。”

秦风,是聚元境的高手,天海郡秦家的人。

尽管势力远远比不上天海郡的纪、雷、柯三大巨头,但也算是一个比较有名望的家族。

而且本身修为高强,虽然身上一条魂脉都没有,但那也是一名聚元境的高手,对于半点修为都没有的苏落雨而言,就是一个无法撼动的庞然大物。

望着自己亲手写下的名字,苏落雨清冷的目光中,偶尔会有光芒闪动。

这些年,通过红袖中庞大的关系网,她终于调查到了,与她不共戴天仇人的真正身份。

“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既然苍天无道,至今还让杀害我父母的凶手如今还在逍遥法外,我自然需要替天行道。”

每当苏落雨在自我质疑之时,苏落雨都会这么坚定自己。

秦风觊觎她父亲在遗迹中得到的一件灵器,便跟随到苏落雨的家中杀人夺宝。

更加禽兽的是,秦风杀人夺宝不说,还将苏落雨的母亲生生凌辱至死。

七岁的她躲在门缝之中,将这一切看得真切,并牢牢记在了心中。

苏落雨当时就发誓,不管用什么样的方法,一定要让秦风得到应有的报应。

“吱呀。”

正在苏落雨望着白纸上密密麻麻的血红名字时,厢房的门被人推了开来。

苏落雨慌忙将白纸收了起来,转过身,便看到了夏络秋妖娆的身姿,以及那艳丽无比的容颜。

当初第一次见夏络秋时,苏落雨仅仅只有七岁,而如今,她已经十九芳华。

十几载的岁月过去,非但没有在这个女人的身上留下丝毫岁月的痕迹,反而令她的容颜更加光彩夺人起来。

“夏姐……”

夏络秋的身份很不一般,尽管在红袖中沉浮多年,但是苏落雨至今仍然摸不清她的身份。

苏落雨只知道,夏络秋在红袖中的地位很高,甚至可能比四大名魁的地位还高,但具体高到哪里,苏落雨还是不清楚。

夏络秋似乎没有注意到开门时苏落雨慌乱的动作,只是微笑问道:“今天刚练完琴?”

“是的夏姐,落雨已经将今天的训练目标达成。”

“咯咯,我的好妹妹,对你,我可是一直都很放心的,自然不会担心你偷懒。”听到苏落雨的话,夏络秋笑着说道。

“喏,这是给你的,你看你手破的,再不好好保养,就算你哪天真成了花魁,男人们看到你这双手,也不敢要你。”

说着,夏络秋便将一瓶灵药扔给了苏落雨。

“驻颜丹?”接住青蓝色的瓷器药瓶,闻到丹药的香味,苏落雨冷淡的面色终于有了一点波澜。

驻颜丹极为珍贵,一是在于材料珍贵,还有一点便是炼制驻颜丹的过程极为繁复,唯有能够炼制出聚元丹的炼丹师才能将驻颜丹炼制而出。

而作为和聚元丹几乎等价的丹药,有能力的炼丹师,只会选择炼制性价比更高的聚元丹,而不是吃力不讨好的炼制驻颜丹。

因此,驻颜丹如此特殊的行情,更是决定了这一枚丹药的价值连城。

“夏姐……你为什么一直对我这么好?”

犹豫了片刻,苏落雨还是忍不住问出一直困扰在心中的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