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八十二章 黑庭(三)(第2/3页)

伊苏:“假如他听话,他当然不会死。”

这句话太多余。露丝已经取得阶段性进展,证明伊苏不是激情杀人,是蓄谋杀人。

杰森不错,但是这不是正常的案子。诸如伊苏,他没有律师,他不知道该说什么,不该说什么。在海洋法系中诸如苏随的反水,辩方是可以要求取消其证人身份。同时在苏随出庭之前,杰森方肯定会知道苏随是对方的证人。

杰森的战略是守,守住几个点,就可以万事无忧。这种法庭守是守不住的,必须要攻,要占领阵地。

在露丝取得进展后,接下去就是最主要最核心的一个问题,伊本是否指使伊苏杀死沙毕诺夫。

……

露丝开始说明,在沙毕诺夫死前,伊本已经和欧盟供货商谈妥了供货条件。从利益上来说,欧盟供货商并非伊本的首选。但是伊本不愿意受制于人。沙毕诺夫是这块区域最有力的商品供应者,伊本的欧盟供货商根本不是沙毕诺夫的对手,无论是价格还是质量还是品种,沙毕诺夫提供的货都比欧盟供货商提供的货好的多。

杰森提出利益论,杀死沙毕诺夫不符合伊本利益。

露丝请尓本出庭作证。尓本是伊本区域的最有利竞争对手,尓本取得了沙毕诺夫的独家代理权。沙毕诺夫开出条件,要求伊本让出部分市场,划分区域,他才会恢复对伊本的供货。

尓本证实,在大联盟牵头下,三方进行了多次会谈。伊本的态度强硬,而且目中无人,其让的最大步就是:把尓本国家的市场让给尓本。沙毕诺夫提议,南面归伊本,北面归尓本,大家一起垄断中东的武器业。

伊本认为自己本来就垄断武器业,尓本凭什么和自己竞争?会谈不欢而散。接下来的数月,尓本开始插手伊本的销售网络。由于双方都是中东王子,都有势力,并且有大联盟规则约束,伊本只能有限的进行反击。尓本在CA的扶持下,一步步吞噬伊本市场。

伊本开了大招,利用己方官方势力打压对方的销售网络。在这点上尓本是比较弱的。最后导致了沙毕诺夫单方面断货以遏制伊本。侧面证明伊本在这片土地上的实力。

尓本回答完露丝问题后,露丝向伊本求证,尓本所说是不是真实情况?

露丝有备而来,如果伊本否认,就会请证人出庭。这是通常官司的打法,引诱伊本撒谎,而后揭穿谎言,让仲裁者们对伊本的人品产生质疑。

伊本承认了,即使伊本承认,露丝还是没有将伊本下令杀人联系在一起。

在取得阶段进展后,露丝开始进攻伊本:“伊本先生,你是否让伊苏先生对死者沙毕诺夫下达过24小时最后通牒?”

很多人知道这件事,以目前露丝的资源很难隐瞒,伊本点头:“是的。”

杰森补充:“伊本先生说的是,给他24小时时间考虑。并非最后通牒。”两者在法律上有本质区别。最后通牒包含了威胁和行动可能。杰森的说法不存在行动可能。

露丝问伊苏:“你是怎么理解24小时考虑时间的?”

这是一个坑,伊苏如果出于保护伊本的考虑,会回答:我把话传达给沙毕诺夫。

伊苏如果出于背叛伊本的考虑,会回答:24小时后,如果不同意恢复供货,解决沙毕诺夫。

实际上效果是相反的。伊苏前者话语回答后,露丝可以直接质疑伊苏,只是传话为什么杀人?你的上司给你A工作,你做了B工作。这是不可被采信的。

相反,如果伊苏是后者回答,说明伊苏误会了伊本的命令,错在伊苏,不在伊本。这才是保护伊本。

主观上思考时间很短,伊苏为了保护伊本,于是道:“我老板伊本让我将原话传达给沙毕诺夫。”

这就跳坑了,露丝问:“伊本让你传话,你却把沙毕诺夫给杀了。我不太理解,这是一个什么逻辑道理?如同伊本结婚,请你采购新娘的婚纱,结果你把新娘给卖了。能不能解释一下,你是怎么履行伊本的命令?”

露丝:“找狙击手,带微冲,杀沙毕诺夫,这个传话方式我倒是第一次见。”

伊苏被问的卡壳,他谋划杀人事实在前,现在又说是传话。显然存在这巨大的矛盾。

露丝再诱导:“或许你认为伊本的意思是杀死沙毕诺夫?”

伊苏立刻道:“不,是我要杀他,和伊本先生无关。”

露丝问:“为什么?”

伊苏:“因为他……他不愿意恢复供货,危害了伊本先生的利益。”

露丝问:“可是,杀了他,他就永远没办法恢复了。”

伊苏回答:“无所谓,我们有欧盟供货商。”

露丝道:“就因为你知道有新的供货商,才动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