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九十一章 柳暗花明(第2/3页)

诸葛明道:“根据被告证词,她和叶澜是在九点四十五分左右见面,蒋寒月死亡时间是十点到十点十分,巡警进入案发现场的时间为十点十七分。叶澜所在的高山律师所到达案发现场,即使时速开一百公里,也需要二十四分钟。叶澜有证人证明九点五十五分在律师所附近,所以被告的证词纯属撒谎。”

欧阳逸站起来开始质询。

欧阳逸:“魏君,你当时和叶澜交谈距离多远?”

魏君回答:“大约十来米,夜晚很安静。我走路声音很清晰,走近之后叶澜没有回头,我隐约听见她的哭泣声。她将头埋在膝盖处,全身轻抖动。我就问,没事吧?叶澜回答,没事,让我别管她。”

欧阳逸:“你并没有看清楚叶澜的面貌。”

魏君:“是的。”

诸葛明道:“反对,叶澜无法预见魏君或者律师所其他人会不会接近她,会不会去安慰她。正常来说,安慰和查看的可能性更大。叶澜在这点上制造假人证实在太容易暴露了。叶澜不可能是假的。”

欧阳逸:“别着急,还没问完。叶澜,因为什么事哭了?”

叶澜沉默一会:“我是越三尺的线人,越三尺告诉我,她可以帮助我和心爱的男人结婚。条件是,我要将我男朋友的父亲的行踪和任何信息告知越三尺。对了,我男朋友的父亲叫曹烈,是东亚多个国家的通缉犯。我不想失去我男朋友,可是在前一阶段我们相处的很不开心,我同意了越三尺的提议。她帮助我分析男朋友的性格,取得了很大的效果。但是我感觉自己对不起男朋友,非常为难……当天我决定结束这一切,和他分手。我不想害了他。第二天,我就向男朋友……也就是曹律师提出分手。”

诸葛明看曹云:“你前女友的证词有问题吗?”

曹云:“没有。”

诸葛明看越三尺:“叶澜是你的线人,她说的都是真的吗?”

越三尺点头:“是的。”

诸葛明:“谢谢,请继续。”

欧阳逸问:“魏君,你们律师所对于叶澜有什么看法?特别是对叶澜住在律师所有什么看法?”

魏君回答:“我们都不太喜欢叶澜,但因为曹律师的缘故,我们日常还是会客套的。但是我们之间关系很生分。我老板认为叶澜是一位很普通的女生,除了漂亮一无是处,根本配不上曹律师。因为叶澜的纠缠等原因,在叶澜入住律师所之后,曹律师工作被严重耽误,甚至曹律师本人请老板想办法把叶澜弄走。”

欧阳逸:“你们律师所的人根本不关心叶澜在哭什么?”

魏君回答:“没错,只是客套的问候一句。”

欧阳逸问:“叶澜,你知道律师所的人对你是这样的态度吗?”

叶澜回答:“态度……确实很冷淡。我住了十多天,没有人和我主动聊天。每天礼貌的问候也很冰冷。午餐和晚餐,他们只会叫我一次,如果我没有及时下楼或者回来,他们就不会理我。比如那天晚上,他们不愿意打电话给我,宁可步行和我打个招呼。招呼这代表他们要休息了。”

欧阳逸:“也就是说,假设有人李代桃僵替换叶澜你坐在山崖边,律师所的人也是不会发现的。”

叶澜点头:“光线很差……是的。”

欧阳逸:“这就代表你可以分身前往7号别墅。”

叶澜承认:“是的,但是我没有这么做。”

欧阳逸面向陪审团:“也就是说……”

诸葛明:“稍等,不好意思打断一下。大家看这是高山律师所所在位置,有一条七公里的专用道。道口位置有24小时摄像头。摄像头拍摄的资料完好无损,通过技术人员检验。按照监控显示,案发当晚八点到第二天上午七点,没有任何汽车出入这个道口。”

诸葛明:“我们计算下时间,叶澜要分身栽赃被告。首先需要一个假叶澜携带叶澜的语音,行走七公里到达律师所附近的山崖边。然后真叶澜步行七公里绕过监控,赶往山下,乘坐汽车到达7号别墅,完事之后,由汽车送回山下,真叶澜步行七公里回到律师所。”

诸葛明:“这份是叶澜的脚踝伤报告,医生判断,即使叶澜不顾伤口撕裂,用最大潜能行走七公里最少需要两个小时。回来七公里因为是上坡,最少需要三个小时。叶澜不可能分身到案发现场附近。”

曹云站起来,组织下言辞:“叶澜,我们分手当天,你是八点半到我住的宾馆。而根据控方给出的证据,七点有第一辆车也就是你开你的车离开道口。”一只脚可以开自动档,只要伤的不是踩油门和刹车的脚。

曹云:“对不住,律师所竟然没人注意到你开车离开,否则他们一定会帮忙。我当时因为案子,住在二区的宾馆。也就是说,你一个半小时时间从律师所到达宾馆。并且还是在早高峰时间……这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