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四十章 决赛(第3/3页)

接下去检察官做了横唐司法历史上破天荒的事,他对两名犯罪嫌疑人一起提出杀人指控,同时不承认两人合谋。这个做法明显的有悖常理。在预审期间,检察官证明杀人者非大冰则小冰。并且两名被告和律师都同意这个看法。借用法庭来调查事实真相,是可行的一个策略。

开庭后,大小冰根据线索和证据,在法庭上互相厮杀。小冰的庭审越来越顺利,顺利解释了检控官提出的各个问题。相反大冰这边漏洞百出。检察官和小冰律师请求陪审团以盖然性证据,判定大冰杀人罪成立。大冰律师反对,如果大冰罪名成立,并非盖然性,而是疑罪从有的反现代法律的判决。

对方则认为,盖然性和疑罪从有本质上的区别。在非大冰则小冰的基础上,小冰嫌疑已经基本排除,大冰嫌疑非常大,两相比较,最终形成盖然性证据。

在一审和二审,大冰都被判处杀人罪成立,最终被判处十五年的惩役。一年后,大冰因为疾病死亡。但是司法界对本案的争议一直存在。甚至发生过东大法学系学生们因为争辩本案发生的课堂斗殴。焦点是:疑罪从有和盖然性的界限在哪?

前文说过盖然性,A目睹了B站立在C背后,手上拿了一把带血的匕首,B因后背被匕首袭击而死。虽然A没有目睹到B用匕首戳C,但是A的证词就是盖然性证词。可以衍生出B刺杀了C。

同样,A目睹B站立,B手上拿带血匕首,C已经死亡躺在地上。A的证词极具参考价值,但是还达不到盖然性的程度。有其他可能导致B在没有杀C情况下,手上拿了匕首。

在后母死亡,大冰坐牢后,小冰独得全部遗产,数月后通过投资移民的手段离开了横唐,到新西兰定居。那位检察官在半年后辞职,移居加拿大。

节目组根据司法报告,当时的案发现场照片等,尽可能还原了现场。同时节目组还得到了官方的帮助。案件发生将近十年,争议仍旧存在,并且被编入教科书成为教授们讲课的教材。官方希望有多元化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