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五章 消灭坏人(第3/3页)

曹云立刻鼓掌,这种精神必须表扬。大家纷纷鼓掌,你随便改。

这里要解释下钱的概念,对大部分人来说五十万刀很多,综合计算是不是对富人夸大其词?诸如电视剧中动不动就是十万年,五万年的寿命类似呢?实则不然,金字塔顶部富豪赚钱的速度是极为可怕的,以国内首富来说,人家每天财富增加六千万美元。就算十亿美元,只不过是人家半个月的收入而已。普通人半个月收入能干嘛?能开一个这么大的游戏,玩的这么开心吗?

前文提到的边际效益,当一个人每天收入以十万计算后,金钱带给此人的幸福感和成就感就会大幅度降低。穷人的幸福增值就是赚钱,钱能带来实际的幸福。富人也是人,他们也需要幸福增值。很多富豪在成功之后就会做一些能吸引自己兴趣的事。有好的也有坏的,诸如索罗斯,钱已经没意思了,开始全球玩政。有舆论分析认为,索罗斯的真正意图是向全世界输出美国的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实际上就是钱太多,想玩点别的富豪玩不动的东西,以此收获成就感。他多次成功出资策划那个什么……其朝里面扔的钱都是以亿计算的。

富豪对大名城的投资,相当于,日赚两百元的人花费五、六百元。

管家开始念读修改后的规则:

第一:大名城第一阶段游戏以控辩法庭为主,确立曹云、欧阳逸为辩护律师,如一人不愿意辩护,另外一人可以辩护。如两人不愿意辩护,扣除两人一百万刀奖金,从大名城外雇佣律师进行辩护。

第二:检控官九尾和令狐恬儿,情况和辩方类似。

第三:取消节目宗旨:找出最后一名坏人,废除坏人卡。本节目改变成为闯关游戏,越是走到最后,越可能拿到更高奖金。

“卧槽。”曹云听到这里,拍案而起:“你们说废就废?还有没有王法?有没有契约精神?”叔可忍,婶不可忍。

所有人一瞬间怔住,曹云竟然是最后一张坏人卡的拥有者。

犯壹案,曹云派遣寒子忽悠陪审团,最终坏人胜利,由于大家认为寒子是反向风投者,所以没有怀疑曹云的立场。曹云和犯贰平分四百万。

犯贰案,曹云拒绝为犯贰辩护,陪审团判定犯贰罪名不成立。烈焰翻出底牌,证明犯贰是真罪犯,坏人再次胜出。曹云独得四百万。

犯叁案,曹云加入控方,陪审团裁定犯叁无罪。烈焰没有给出对错,好人均分五百万,坏人曹独得两百万。

最可恶的是,这家伙拿寒子当挡箭牌装大尾巴狼。一会热心开导控方,一会又暗中忽悠陪审团。甚至连其最亲密的战友寒子都被蒙在鼓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