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抉择(上)(第3/3页)

招供之后,犯壹终于得以美美的睡一觉。

一边的节目组将犯壹招供书给曹云,曹云看招供书,是复印件,全部手写。有签名有画押。复印件是真的,把死者李墨名字换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时间日期名字换上去。

这时候就出现一个分水岭,现在有两个途径,第一个途径是认罪。在预审前认罪,犯壹不被判死刑的可能还是比较大的,曹云可以提出激情杀人,因为刀是李墨的刀,也是李墨发短信邀约犯壹。第二个途径自然是不认罪,要打无罪的难度就非常高了。

要打赢官司首先要打掉口供,要打掉口供就必须证明警方非常规审问。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人秀,审问过程没有录音,没有视频。就算有,也可以去除录音和视频(二十年前部分地区使用录像带,但轻易洗掉或者覆盖部分内容)。接着是四名参与审讯的警察必然不会承认疲劳审问。

没有伤痕,没有证据,怎么打掉口供?

难道赵传就是二十年前参与审问的警员?甚至是负责案件的探员?这不奇怪,越三尺也有类似的作风,为了达到目的而不择手段。区别在于越三尺天赋点满开挂了,她至今为止都是对的。

曹云拿手机,联系节目组制片助理:“我是曹云,我需要一些材料……材料没准备好,那就开不了庭……好的,一会我会把自己所需要东西发给你。”既然管家不是烈焰的人,那制片助理很可能是烈焰的人。

曹云边发邮件边问:“你现在是什么意思?要认罪还是要开庭?”

犯壹立刻回答:“开庭,我没罪,我是被诬陷的。”

答案在意料之中,犯壹参加真人秀的目的就是要……卧槽,难道自己不能选择其他职业是烈焰安排好的?要是两个菜鸟接案,诸如孙地和寒子成为辩护律师,自己是检控官,这案子就不用打了。自己吓都能把他们吓死。

九尾特意提醒自己这是一个真实的案件,但是欲言又止。

曹云拿出自己手机,问:“你真名叫什么?”

“犯壹。”为避免读者名字错乱,实际上不叫这个名字,所以之前曹云无法查询。

曹云查询网络,发现了犯壹的新闻。一切和真人秀没有区别。接下去犯壹在预审中认罪,警方越姓探员求情,称犯壹在被捕后配合警方工作,有悔改之意。辩护律师以犯壹激情杀人为由求轻判,最终法官裁定二十年监禁。

越姓探员,越姓不多,不会这么巧。越传就是负责当时案件的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