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三章 失窃(第2/3页)

老板疑问:“资金不到位真的属于不可抗力吗?”

曹云解释道:“我刚才说了,需要有客观条件,真的没钱的情况下属于不可抗力。所以老板要注意,下次买东西的时候千万要记住不可抗力这个词是很糟糕的词。其次民诉谁主张,谁举证,你们提出了问题,对方回答了问题,并且提供证据表明自己账户上没钱。你们要反过来证明对方账户没钱并非客观原因。银河是大财团,我相信这只是房地产子公司部门行为,把事情闹大,对你们没有坏处。如你所想,大部分人都不会理解没钱属于不可抗力,会支持你们……老板,是什么时候的事?”

老板说了一个日期,曹云计算,银河律师所组团为开发商辩护的日期,竟然和大宇岛井下案二审日期只差一天,何英是银河律师团中一位律师。这对于井下案来说,是一个很有力的踩何英的旁证。

老板问:“三位律师,如果我们想要走法律渠道,继续打官司应该怎么打?”

曹云道:“你们要找大律师所,有能力调查银河子公司财务情况的律师所。同时还要收集情报。比如这家开发商在没有资金的情况下,同公司有没有其他工程项目在动工之类的信息”

老板苦笑:“只能是找记者了?”

曹云点头:“这是个捷径。老魏,你是弱势群体,不用怕他们。事情没曝光,你惹不起他们。事情一曝光,他们惹不起你们。”

老板站起来:“谢谢,谢谢三位,你们吃,我先去忙。”

老魏签署的购房合同属于比较典型的合同陷阱之一。不过这种事应该只有小开发商会这么干,银河子公司这么干就太下作了。另外类似的商业合同陷阱还有大家都知道的定金和订金之间的区别。

想了一会,曹云拨打孙雪衣电话,孙雪衣接电话:“嗨,好久不见。”

“听起来你还在工作?”很迟了。

孙雪衣:“工作一小时,散步十分钟,现在是十分钟时间。你找我应该有正事?好事还是坏事?”

曹云笑了笑:“可能是我多管闲事,我个人认为银河房产公司在砸招牌。”

“怎么回事……银河不关我事……”

曹云道:“那就算了,是我多管闲事。”

孙雪衣忙道:“说说,我挺好奇的。”

“呵呵。”

孙雪衣:“给我台阶和一点面子好不好?”

曹云道:“情况是这样……”

孙雪衣听完,道:“看时间这事情应该是我担任银河代理总裁时发生的事。集团对子公司的管理缺乏厚度或者管控太严都是集团公司普遍存在的弊病。这件事我想应该会妥善处理。曹云,我一直有个想法,能不能请第三方对公司进行财务等方面的监督。”

孙雪衣在担任代总裁时候发现,因为集团的规模越来越大,子公司的老总权限也越来越大,导致了职务侵占之事屡有发生。不过这种事不方便报警,抓了子公司老总对集团一点好处都没有。孙雪衣希望通过内部财务监督处理这些问题。

宇宙这一点走在前面,宇宙律师所是集团附属部门,一旦行政财务发现问题,就会通知他们进行调查处理。银河律师所属于子公司,他们以盈利为主。

两个集团都有自己的法务部,法务部负责的内容是和集团内外运作有关的事情。诸如审定,拟定合同,陪同高管与其他企业或者公司进行商务谈判等。

孙雪衣只是恰巧想到这点,于是说明这点,并没有邀请曹云的意思。曹云也就电话里和孙雪衣稍微探讨了几句,大家很有礼貌的中断谈话,各挂电话。

曹云挂电话,令狐兰和云隐听的七七八八,云隐道:“看来小道消息十有八九是真的,孙雪衣即将重回银河。”

曹云苦笑:“实际上我早几个月就已经知道这件事,但是我想破头也不知道怎么盈利。不好意思接电话……喂……寒子?OK,我马上过去。”

曹云站起来:“寒子那边有事,我得走。云隐,帮我送兰律师回家。”

云隐打个OK手势:“去吧,我买单……兰律师,曹可乐走了,我们要不要换红酒?”

令狐兰道:“换,不过这里有好酒吗?”

云隐拿手机:“我让人送两瓶过来。”曹可乐的离开瞬间提升了排档的档次。

……

寒子所住小区地下车库,警察正在勘察现场。寒子在一边与保险公司还有物业人员理论。

曹云停车一边,走过去道:“我是她的律师,有什么事?”

简单点说,寒子刚买不到二十天,价值六十万的新车被偷了。寒子购买了盗抢险,按照道理来说,保险公司要赔偿寒子的损失。

在三个月前,寒子购买了地下停车位,和物业签署的管理协议。每个月寒子必须缴纳八十元管理费,缴纳数千元修缮维护费,另外在合同中清楚写明,物业承担除赔偿以外的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