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三十九章 曹云之怒(第2/3页)

“李局长,现在是最后通牒,你有三个小时考虑时间。三个小时之后,你没有下令销毁和鬣狗有关的证据与档案,我们将每小时送上一具尸体。”走叉道:“大丈夫敢作敢当,呵呵,李局长,你呢?你是大丈夫吗?”

李龙和走叉都没有详细说明档案内容细节,这不需要。李龙也可以虚以为蛇,明销毁,暗拷贝。但李龙必须要有糊弄过走叉的本事。就昨晚的情况来看,走叉对警方的行动可以说是了如指掌。

如果没有昨晚的事,走叉开的条件显然很出格,李龙必然不会答应。但昨晚是警方的错,那现在怎么办呢?

销毁所有档案和证据并非没有先例,在HK黑和东黑中都有一个叫洗白的东西。可以参考下HK电影江湖。某大佬决定收业,警方会配合大佬收业,前提是警方无法将大佬定罪。还有一种就是污点证人,为了保护他们的安全,他们档案有可能被销毁。另外一种是卧底,大卧底。在卧底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做一些坏事,当他完成工作后,这部分和他有关的犯罪档案会被封存或者销毁。

什么?你做卧底不做一点坏事,还要人家相信你,服气你?以德服人吗?

李龙没有决定权,半个小时后,他前往检方大楼会议室参加会议。

会议第一个问题,不同意会杀人吗?

李龙回答:会。因为已经有三具尸体。

会议第二个问题:昨晚行动是错的吗?

李龙回答:没错,但因为我实力不如人家,所以错了。

第三个问题:有多少档案?

李龙回答:可以确定和鬣狗有关的案件一共十五起,大部分是暴力伤人,恐吓,威胁,劫持,窃听,非法持械等罪名,还有就是三名三脚猫人员遇害案的重特大案件。

珍妮的手出现在西斯后备箱,法理上不能确定是鬣狗干的,最大嫌疑人还是西斯。

参与会议的美国联络员道:“相比已经去世的人,我们更关心还活着的人质。”

检察长问:“司马落,你什么看法?”临时把司马落叫来开会,司马落虽然请大假,但他很得检察长的信任。

司马落道:“我内心很纠结。为了维护法律的尊严,我们肯定不能同意。同时也要考虑到如果我们同意了,将鬣狗洗白,那鬣狗将来会不会不再犯罪呢?或者是大大减少鬣狗公然犯罪的可能呢?既然我们现在无法覆灭鬣狗,事关七条人命,最主要是……我不知道该怎么选择。”

检察长看李龙:“李局长,你正式上任局长之职不到两个月。如果选择答应鬣狗的要求,你很可能要为此买单。反过来说,我们有反对鬣狗要求的依据:必须维护法律尊严。所以这件事我建议由李局长你来决定。”

李龙:“我负责是应该的,昨晚行动是我个人英雄主义作祟。成则王,败则寇,这是很现实的社会铁律。但如果就这么答应鬣狗条件,我不服气。”

“你的意思呢?”

李龙:“我再和他谈,我们可以清除除走叉和鬣狗老板之外所有人之前的犯罪档案的记录。也就是说,鬣狗团伙成员以前干过什么,我们既往不咎,但是必须由走叉和鬣狗老板负责。”

检察长:“追首犯,放从犯。这招可以,还可以直接挑拨他们的关系。如果我们公开这件事,说不准会有被洗白的鬣狗愿意帮助我们咬死走叉。但问题是,他们会答应吗?”

李龙:“我认为会,走叉是一个骄傲不可一世的人。他甚至会喜欢我们的提议,享受这项挑战。”

检察长点头,问在座的人:“在法律上有什么问题吗?”

……

高山律师所。

曹云和云隐正在吃午饭,这是特别为他们弄的一份食物。原本高山杏作陪,询问很多问题,但是曹云和云隐两人一声不吭。魏君悄悄拉走了高山杏。

一分钟后,曹云和云隐夹菜的筷子碰在一起。

“怎么样?”

“怎么样?”

“怎么样?”

“怎么样?”

那边已经踩椅子,拍桌子。其他人则专心工作,当没听见。

“凶什么凶?你打的过我吗?”

“我揍你你敢还手吗?”

“不敢,怎么着,打啊,来啊。”

曹云一砸手中筷子:“打你妹。”转身,走人,上楼,回房。

曹云离开,大家才聚拢过来,高山杏问:“你们到底怎么了?”

云隐坐下,头放在桌子上,许久后回答:“我把他卖了。”

“卖?”

云隐抬头,看大家:“昨天曹云是去谈判的,七条人命。我表面是陪同他,实际上是警方的线人。警方根据我提供的线报行动,没想到被走叉算计。曹云那边已经谈下来三条人命,并且掌握了局势。因为警方的介入,导致谈判无疾而终。所以……但这家伙,不给我松绑,就看着我被捆着躺在地上半小时,哪有这样做朋友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