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八十四章 预审(第3/3页)

第三被告,藤木公司老板藤木,其利用和中岛和前村的关系网,在四年前通过了新的开采计划申请。是直接导致A村饮用水水源和农作物灌溉水源被污染的罪魁祸首。

第四被告,现任名唐市寺长小岛,小岛为了推进自己的农业计划,和中岛达成协议,中岛游说了市议会本D派的议员,最终通过了快速通道建设议案。换取小岛不再调查A村矿场。

第一被告中岛的律师南宫腾飞承认了检控官所说为事实,同时说明,中岛并不知道手表的价值,是其儿子在其妻子同意下,卖出了手表。另外,中岛要求有关部门重新评估A村矿业申请,完全是作为一名寺长的正确判断,和藤木送的手表,和藤木与其老同学的关系无关。

第二被告前村的律师5号律师承认了检控官所说的事实。同时说明,藤木是先斩后奏,先聘请了前村的儿子和儿媳,为了顾及家庭和睦,前村才被迫帮助藤木公司。

第四被告律师唐开,否认自己委托人小岛和中岛有任何‘正直’交易,并且说明小岛本人不清楚A村矿业的情况,否则其不会冒险说服市议会投巨资建设快速通道。

作为第三被告的藤木律师,曹云和令狐兰一直在交头接耳,在法官多次提醒和催促之下,令狐兰站起来道:“辩方承认检控官所说的事实,但不承认犯罪。”

这话一出,换来一片哗然,大家都很惊讶。你这语言也太不严谨和逻辑了。承认事实,就等同承认犯罪。

令狐兰没说别的,点下头就坐了回去。

预审结果,除小岛律师唐开外,其他人都承认了事实,中岛和前村律师则说明事出有因,求轻判。藤木律师令狐兰承认事实,但认为藤木没有犯罪。

这样一来,中岛和前村就缺乏庭审的意义,庭审的重点必然是围绕藤木和小岛进行。藤木是本案中的中间环节,也成为庭审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