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节 不是只有你会枪术(第2/2页)

兰斯看着阿拉米斯,完全愣住了。他完全没有想到,阿拉米斯竟然会跟他说这些,他更没想到,这个骑士团的团长竟然懂得这么多游侠骑士的经验。

“许多游侠骑士放弃剑盾而选择用枪,是因为巨盾在旅行中不方便携带。皇家骑士们有高大的骏马,身着重甲,手举巨盾,但是游侠骑士们为了方便旅行,穿着都比较轻便。同样是骑士,他们却有着迥然不同的战斗方式,如果你还一心想像从前一样靠完完全全‘正统的’武艺取胜,那是你定位没有弄清楚。兰斯,虽然你从来都习惯用枪,从前的你还是有高大的骏马和厚实的盔甲保护,现在,你还是没能完全适应脱掉盔甲的战斗。你觉得,我说得有错么?”

兰斯站起身来,举起枪,摇了摇头,说:“的确……我的战斗方式只是从骑马硬生生变成了步行,并没有去领悟真正的差异……阿拉米斯团长,我真的没有想到,你会知道这么多……”

“我说过了,兰斯,”阿拉米斯口气更加严肃了,“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懂得枪术,也并不是只有你一个人做过游侠骑士。”

兰斯愣了一下。他看着阿拉米斯团长深邃的眼神,心中不禁有一个念头:难道……阿拉米斯团长,曾经脱掉盔甲,跳下骏马,使用一杆孤独的长枪战斗?难道他,也曾经做过一阵,或者说,做过很长时间的游侠骑士……

“兰斯,你退出骑士团之后,长辈们都对你议论纷纷。我思考了很久,渐渐觉得,或许比起皇家骑士,你更适合做一个游侠骑士,你的正义之心并不受束缚,而是向往着自由。虽然你现在的主人爱丽丝·帕克被陛下当做公主来对待,但我不会再将你当做皇家骑士来看待。”

他顿了顿,继续说:“这并不是对你的侮辱,游侠骑士也有游侠骑士独特的尊严。兰斯,虽然我不知道你现在担负着怎样重要的使命,但是,你是一个高傲的骑士,无论何时,都不能丢了骑士的脸。现在我问你,想要做一名出色的游侠骑士么?”

兰斯沉默了良久。

忽然,他抬起头,看见头顶上空盘旋着的雄鹰的身影。他知道,其实他已经喜欢上了自由自在的游侠生活,并且一点也不孤独,因为,卡宾一直陪伴着他。

他握紧了长枪,锐利的眼神如同明亮的星辰。

“阿拉米斯团长,请多多指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