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篇 横扫六合 第一章 金戈初举 第五十八节 深刻变化

只用了四天时间,梁崇信便单人孤马从缅南越过天南进入关西,并从汉中登船沿江东下,在这里一周时间后,他便可以抵达余杭府城,和刚刚临幸江南视察的皇帝陛下见面。

关西地境的道路状况得到了很大的改善,从巴山到汉中的道路就可以感觉得到,虽然是山路,但是道路相当平整,而且沿线秩序很好,梁崇信第一次以一个普通民众的身份如此近距离的感受这些年来的变化。沿途的茶水旅社比之前也增加了不少,路上来往商旅们表现出来的匆匆行色和休息住宿时的言谈举止都证明皇帝陛下推行的重商政策正在逐渐显现出力量。

商人们的税收虽然并没减轻多少,但是最重要的一点是昔日唐河帝国时期沿途多如牛毛的厘关被彻底取消了,取而代之的是简单精准的税负缴纳体系,商人们不必再担心在本地缴纳了税额而走出家门又要面临另外的负担,这种体系和程序上的简化不但极大的消除了商人们最为头疼的时间消耗,而且也很大程度杜绝了原来那些官员们借机敛财的土壤,官员们对商人们的勒索已经被扼制到了“有史以来最轻微的程度”(某丝绸商语),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监察院分驻在各郡各府的官员密探们乐于和政府其他部门分享线索情报,因为他们可以获得足够政绩,这是他们想要升官发财的唯一途径,而其他部门也甘于为监察院的官员们所用,检举和提供线索的丰厚奖励足以让中下层的官员和普通民众眼红,而监察院则乐于发放这种将会进一步刺激官员民众检举揭发的兴趣,反正羊毛出在羊身上,这些奖励都会从那些徇私枉法和贪贿行贿的犯事人头资产中按照比例提出,难怪他们乐此不疲。这种机制不但大大提升了监察院的办事效率,而且也使得监察院的威信与日俱增,地方官员的政绩考核也和他们下属地廉洁直接挂钩,如果一个地方官员连续出现贪渎方面的问题。那地方主官可能就不得不考虑自己是否该引咎辞职的事情,否则监察部门就会对你是否渎职展开调查。

新的《惩治商业行贿条例》已经获得了皇帝陛下签字批准并于公历700年6月1日正式生效,这一个直接针对工商业主们为了获取不正当利益或者展开不正当竞争而颁布的法令在帝国新成立的贵族院和平民院都引起了很大争议,并且还成为媒体五月份探讨的焦点,最终还是在平民院地强力推动下勉强在贵族院获得了通过,而皇帝陛下那一关似乎是最好过的,他几乎没有犹豫就签署了这份法令。这让有些人怀疑这份条例是皇帝陛下有意授意平民院的代表们提出地,目的就是严厉惩处那些有抬头趋势的以权谋私风气。

法令中明确规定,凡是为了牟取不正当利益而进行地主动行贿。无论行政官员收受与否,皆会给予行贿方以严惩,所谓的份子钱常例钱、收取回扣、入干股分红等一系列表现都列入了具体解释中商业行贿的范畴。这给了整个工商界和政界以相当震撼,当然行政官员的主动索贿则不再此列。这是梁崇信沿路听得商人们谈论最多的议题,很显然商人们对于这份法令地颁布深感兴趣,这份条例地推行实施强度在很大程度关系着他们的生意。

和《惩治商业行贿条例》一起出台的是帝国新地《帝国官员薪俸标准条例》以及《帝国奖励航海和探索条例》,前一份条例却是由贵族院的代表提出并很快在平民院获得了通过提交帝国皇帝陛下签署生效的法令。生效时间同样是6月1日。这一份条例在帝国政界和地方政府官员们中引发了极大的震动,按照职级、年限统一评定出来的标准,帝国各地的官员薪俸基本一致。比起往日为进行调整之前的官员薪水,这些官员们的收入几乎翻了两倍,而且全部面向社会公开化,这引起了轩然大波,收入猛增自然让官员们喜得合不拢嘴,但是面向社会公开化又让他们有些接受不了,但是相比于前者,后一个条件虽然稍微有些苛刻,但又算不上什么了。

三份法令的推行让梁崇信一路旅途多了许多轶闻,商人们自然是在谈论监察部门的密探们开始渗入到各行各业,商人们的商业活动不得不更加规范,否则被监察部门请去喝茶那也是令人不愉快的事情。而官员们更多的在讨论这薪俸增加和公开的问题,薪俸的暴涨令人兴奋,公开则让人尴尬,但世上本来就没有十全十美的事情,相比于收入增加,公开也就算不上个什么事了。官员们也在担心这一次薪俸作出如此巨大的调整能否一直坚持下去,帝国初创,对外战事不断,财政如此紧张的情况下,帝国居然要进行大幅度调升薪俸,这固然能够笼络住官员们的人心,但是一旦不能持久,反而会让官员们心生怨气。也有些官员在怀疑帝国是不是在印德安地区战场上又有了新的斩获,才会让皇帝陛下有如此足的底气来作此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