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篇 气吞万里 第四章 逐鹿 第六十节 政治(一)

困扰无锋的并非军事上的问题,而在于对摩洛和东萨摩亚两个城市共和国的统治管理上。见识过西大陆波罗的海沿岸一些城市共和国的无锋对于这种以城市工商势力为掌权阶层的政治模式并不陌生,在无锋看来,摩洛和东萨摩亚这两个共和国同样是建立在工商业繁盛基础之上的所谓民主共和政体,与西大陆那些工商业发达的城市共和国大同小异,只不过摩洛和东萨摩亚城市共和国议会中的土地所有者占据的议席依然有较大比重,虽然不能左右城市议会,但亦不可小视,因为这两个城市共和国除了城区之外依然有相当大一片领土属于农业区。

由于工商业的兴盛,掌控城市议会权力的议员们大多来自工商阶层,尤其是一些大工商家族,更是在议会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他们或者派家族成员担当官员,或者派利益代言人竞选议员,或者因为利益结合成群体左右议会政策,城市共和国的大权其实就掌握在几个把持城市经济命脉的大家族手中。

以东萨摩亚为例,城市权力的控制基本上鼎足而三,几乎由三个家族及其盟友把持着,三个家族中只要有两个家族能够达成一致,基本上就能够在议会获得通过。

掌握着整个城市海运业四成左右生意的美蒂奇家族不但有自己家族私有码头,拥有大小船只多达八十余艘,运输网络遍及三大陆,在唐河帝国一样有雄厚的经济根基,泉州和倭地的矶阪港都是美蒂奇家族的重要贸易据点,而他的重要盟友吉格斯家族却以造船业和修理业为主,东萨摩亚三大船厂吉格斯家族单独控制着一家,另外一家则由吉格斯家族和美蒂奇家族联合控制。以美蒂奇家族为首的造船运输业实力最为雄厚,在城市议会中势力也最大。

另一个能够与美蒂奇家族联盟相提并论的是以采珠、捕鱼业为主的莫代家族,莫代家族控制着整个东萨摩亚捕鱼业的一半,采珠业六成,可谓当之无愧的鱼珠家族,所产的各种海珠不但在东大陆占有重要地位,而且还远销中西大陆。莫代家族的姻亲瑟利家族掌握着东萨摩亚三大造船厂中最大的船厂,而且还在东萨摩亚拥有大量森林山地,也是东萨摩亚大土地所有者和木材出口商,两个家族由于姻亲关系走到一起,足以抗衡美蒂奇家族联盟。

另外一个家族则是格雷家族,这个家族原本是东萨摩亚大种植园主,拥有大批咖啡、甘蔗种植园,但在政治上却一直属于弱势群体,长时间都只能在城市议会中敬陪末座。后来格雷家族借东萨摩亚城市共和国制盐业遭遇海啸损失而纷纷濒于破产时,斥资收购了大量盐场,一举成为东萨摩亚城市共和国的制盐巨子,也连带着影响了整个制盐行业和食盐销售行业。因此在城市议会中崛起,成为三巨头中的另一极。

三大家族及其联盟及附属于他们的一些势力左右着整个城市议会七成以上议员,而剩下三成则由小商人、手工业者、自由职业者、市民,渔民以及农民代表组成。根据城市法律规定,直接行使城市共和国行政权力的机构是执政府,执政府设官员七名,分别是首席执政官,首席执政官助理,财务大臣,内务大臣,商务大臣。后面四人皆受首席执政官节制,另有共和国大法官和共和国元帅,此两人不受首席执政官管辖和约束,直接由议会选出,以上七名官员任免权力皆属城市共和国议会。

一般事务皆由执政府处理,而重大事务和法律政策的出台修订则需要城市议会批准,特别重大的事务则需要获得城市议会三分之二以上的议员同意方可获得通过,而城市议员共有一百名,也就是说特别重大的事务需要六十七名以上议员同意方可获准通过。

摩洛与东萨摩亚的情形大同小异,只不过摩洛一直是半岛同盟东部的金融中心,在那里金融贵族们的势力更为庞大,而他们与南洋联盟的关系更为密切一些,南洋联盟诸国和城邦许多商业贵族都与摩洛的金融贵族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

说实话,无锋对于摩洛和东萨摩亚两个城市共和国的这种政治模式还是颇为欣赏的,不管这其中还有多少弊病,但至少有一点是可以肯定的,这种制度肯定比自己在领地中逐步推行开来的咨议院有着相当先进性,虽然这种模式由于地区情况差异还并不太适合帝国内地,但无锋相信随着时代的推移,这种模式会逐渐展现出它的的优势一面,能够更明确更真实的反映民意,而那些企图利用官府特权谋取为个人利益,侵害大众利益的种种弊端也会受到相当大的约束。

只是这种模式一样还存在许多问题,比如由于民众经济水平高低不同,人口素质的参差不齐,导致议员的选举容易受人操控,尤其是经济上拥有实力者更能够借助种种手段来达到自己的目的。而这种模式在现在这种变乱时局也不大适合,所谓民主制在这种时代中很容易由于效率低下而贻误大事,所以无锋本人虽然持欣赏态度,但并不认为现在就是推行这种制度的时候,尤其是在帝国内地更是如此,那需要民众思维模式渐近式的转变才能够逐渐适应和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