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7章 狂舞,铁骑破阵(第2/4页)

很快,他们就接近了混乱的战团。我既然畏惧又有些好奇地望着他们,想要知道他们如何越过激战中的战场来攻击我们。

一百步,他们高举枪矛,长枪如林遮蔽了冬日的暖阳;八十步,冲锋还在继续,隆隆的马蹄声愈加清晰起来;六十步,他们没减速,正相反,战马奔腾的速度更加迅猛;四十步,所有的枪矛同时平举指向正前方……天啊,混战中的战场在他们的眼中仿佛根本不存在,他们直接将长矛指向弗莱德将旗所在的地方,根本不理会这中间有多少层的阻挡。尽管距离我们还有百步之遥,但看着他们手中长矛灼目的反光,我只觉得头皮一阵发麻,心里忍不住产生一阵虚弱的畏惧感。

“掷矛手准备,弓箭手立刻就位、立刻……”猛然之间,弗莱德意识到了将会发生什么。他已经来不及通过传令兵传递命令,自己大声音叫喊起来。嘶哑仓促的声音从他的喉咙中迸发出来,甚至带有几分畏惧的意味,“全军防御阵形……”

“蓬……”血光四射,重装骑兵终于与混乱的战团相撞了。

这是残暴的一幕,脆弱的人体在强大的冲击力面前破败地倒下,一切生命的挣扎在这强势的绝对力量面前都显得那样的无力。红色的潮水奔流在大地上,讲述着生与死的永恒主题。在这一刻,你几乎分辨不处正身处的是人间还是地狱。那些黑甲的骑士们就像是从亘久长闭的地狱之门冲涌出的死神的使者,在他们黑色光芒的照耀下没有任何生命能够逃脱宿命的轮回。

最疯狂的是,重装骑兵的长矛最先刺穿的,是友军的身躯。

这是一次无差别的冲锋,无论是温斯顿人还是德兰麦亚人,都在这一轮冲锋的冲击范围之列。在这些战场杀手的眼中,混战中的士兵并没有什么差别,只要是阻拦在自己马前的生命,就是可以残杀践踏的对象。友军的服色并不能让他们有丝毫的手软,它唯一的作用就是在战斗结束、收拾尸体时能够分辨亡灵的归属。

没过多久,残忍而强大的铁甲勇士们就穿透了堆满了死亡的凌乱战场,向我们的阵地直冲过来。在他们身后,敌军主力军团开始有所动作。数量庞大的军队向我们逐渐逼近,晶光闪烁的铠甲和兵刃覆上大片的土地,仿佛一片流动的银潮。

这是怎样疯狂的才略,又是如何绚烂的想像力哟。

牺牲掉相对散乱的杂牌军,让他们率先出击,在靠近我们的战场上制造混乱,以此限制魔法骑兵的活动空间,让我们众多强有力的兵种因为敌我纠缠而投鼠忌器。

在成功困住我们的手脚之后,再遣上最强大王牌。在没有魔法骑兵的战场上,确实没有什么能够阻拦重装骑兵的冲锋。

凌乱的战局为重装骑兵赢得了冲锋的空间,让他们在平原上卷起一道无坚不摧的狂飙。而尤其让人震惊的,是他们居然为了保持冲锋的强大破坏力,居然不惜践踏自己友军的生命。

只凭这一个策略,达伦第尔王子足以与当世的强者们比肩而立。他的军事天才与自己的兄长飘逸浪漫的战术特征绝不相同,那是一种丧心病狂的华美,只有绝顶聪明的病态头脑才有可能生出这样极端的念头。王子的攻略是绝望的,无论对于我们还是对于他自己来说,都是如此。

王子的狂热为他赢来了机会,破阵铁骑的高速冲锋使得阵地前沿的掷矛手只来得及投出一轮短矛。这轮投掷制造了大量的杀伤,即便是厚重的铠甲在圣狐高地土著勇士蛮横的勇力面前也如棉纸一般脆弱。不少掷矛当场穿透了敌人的身体,有些则从战马披挂的铠甲缝隙中穿过,用致命的力量将这些雄健的骐骥按倒在地。

掷矛手的荣耀只持续了不到三次喘息的时间。

当重装骑兵冲到眼前时,土著战士们用自己的血肉之躯体验到了“强大”的概念。在狂奔的骑兵面前,他们勇武的精神和强健的体魄根本不值一提,这些强大骑士的眼睛的焦点甚至都没有在他们身上聚集。刹那间,掷矛手的阵地被撕开了一个鲜血淋漓的缺口,重装骑兵像穿透空气一样穿透了他们。对于我们的土著勇士们来说,在如此短的时间内遭受了如此巨大的伤亡、毫无还手之力地被彻底洞穿,这是他们平生仅见的耻辱。但对于我们的敌人来说,这份足以骄傲的战绩就像在下午在花园中散步一样平常。

敌人来得太快,我们的前沿阵地还没有做好准备就迎来了飞奔的死神。在敌人毫无保留的倾轧面前,重盾手和长枪手们临时拼凑起的阵形就像是一直刚端出烤炉的夹心草莓酱面包,在餐刀划过的地方,鲜红丰润的酱汁滚滚涌出,还冒着带着丝丝甜腥味的新鲜热气。一层、两层、三层……不知道多少层防御在敌人的铁蹄下被肢解,我们的阵地就像是千疮百孔的堤坝,在百年一遇的洪水面前摇摇欲坠,仿佛随时都有全盘崩溃的危险。那道危险的黑色洪流距离弗莱德所处的中军阵地越来越近,仿佛随时都有可能到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