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小雷,看,兔子耶……(第2/4页)

当时,在红袍法师克里士的那个房间里把珍珠项链戴在爱玛的脖子上时,梅吉就猜到它多半像自己留下的元素防护戒指和次元袋一样,是有着某种特例用途的魔法物品。显然,爱玛已经弄清它的作用了。

她把那个半精灵魔像叫做“坦尼斯”。

梅吉是不觉得这个名字有什么特别的,不过蒂努薇尔却发出会心的微笑。在梅吉的偷偷询问下,年轻的王后告诉他,“坦尼斯”是由两个吟游诗人合写的一本叫《龙枪编年史》的传奇小说里的主人公,他的母亲是一位精灵女子,在遭到一个人类男性强奸后生出了他,由于是个半精灵,他从小就经常受到岐视,结果在长大后,却成了一名拯救世界的英雄。

那两个吟游诗人,一个叫崔西·西克曼,另一个叫马格丽特·魏丝。

显然,这种英雄小说不过是在贵族间流行的骑士小说中的一种而已,梅吉很鄙视喜欢看这种小说的人。

他们在夜间赶路,但走得很慢。蒂努薇尔毕竟是个从小娇生惯养的小姐,虽然有着某种心甘情愿面对死亡的觉悟,但不怕死和不怕累是两回事,很快她就走不动了,脚上都起了水泡。于是,爱玛又摸了摸她的那串黑色珍珠项链,唤出了一个高大威猛的人类战士。

“这个是卡拉蒙?”蒂努薇尔一眼就认了出来。

爱玛点头。

然后,“坦尼斯”背着公主殿下,“卡拉蒙”背着王后陛下,大家继续赶路。不过没多久,梅吉就开始郁闷了。因为他突然发现自己成了拖后腿的家伙,其他人不时地要停下来等他,而爱玛看上去明显已经考虑着要不要给他来上几鞭,让他知道经常挨鞭子的马为什么能够越跑越快。

这能怪我么?他愤世嫉俗地想。他可是个魔法师,魔法师一向就不以体力见长吧?而且,就算不是魔法师,又有几个正常的人能够跟得上魔像的速度?咳,当然,爱玛跟上了,而且她还是个女的。

但要知道……她从来就没正常过……

“那个,爱玛……”在一次气喘吁吁地追上她们后,梅吉小小声地问,“你还有没有其它的魔像?”

“你也想让人背?”爱玛一脸鄙夷地看着他。

要想不受罪,脸皮就得厚。梅吉尽可能地让自己表现得“楚楚可怜”,显然,他的表情同时把蒂努薇尔和爱玛雷到了,蒂努薇尔转过身去掩嘴偷笑,而爱玛已开始摸上了她的骨鞭。

“你要是抽我的话,公主可能会被吵醒的哟。”梅吉赶紧提醒她。

爱玛滞了一滞,只好不甘心地松开骨鞭,又摸了摸那串黑色项链。

目的得逞,梅吉心里一阵兴奋。

然而,比起“坦尼斯”和“卡拉蒙”,这次出现的魔像却不但瘦小得多,而且一副病怏怏的样子。它穿着一件魔法袍,皮肤不知道是涂了哪种材料,让它看上去简直就像是营养不良的魔法学徒,另外,它的眼睛竟然是漏斗状的。

梅吉真怀疑这个小个子魔像能不能背得动自己,不过转念一想,虽然它很明显也是模仿了那个叫什么什么编年史里的角色的造型,但魔像就是魔像,孱弱的应该只是它的表象,内里肯定结实得很。

于是梅吉毫不犹豫地跳到了它的背上。

然而,这家伙却只是颠颠倒倒地走了几步,便已支持不住,带着他一起摔在地上。呸去嘴里的烂泥,梅吉只好自己爬了起来,一肚子郁闷。

“这家伙叫什么名字?我是说……在那本书里。”他指着这个摇晃着也爬了起来的小个子魔像,向年轻的王后问道。

而蒂努薇尔却难得地露出一个俏皮的笑容,从“卡拉蒙”背后伸出两根手指在小个子魔像的面前摇了摇。

“小雷,看,兔子耶……”

※※※

莱哈伦郡。

卡斯曼·艾因胡利悠闲地坐在他的城堡内,听着窗外军队操练的声音。

他很喜欢听那种响亮的口号与整齐划一的踏步,这让他觉是热血沸腾,感觉自己也像是个军人。

他当然不是。

一个像他这么懒散的人,既当不了军人,也成为不了骑士,这点他自己很明白。他同样还明白的是,虽然骑士小说里经常出现某个充满青春热血的骑士,通过手中的剑建立功勋,最后得到封地甚至成为国王的情节,但在现实生活中,那种骑士通常只能当炮灰,就算运气好到极点,能够在无数次被派去送死的战役中活下来,胸前挂上红星或是紫星的徽章,最多也就是被封上几个骑士领,既不可能成为郡首,更别说当上国王了。

有些事,需要的不是热血,而是脑子。

他没有热血,但他很庆幸自己有脑子。

所以,他可以悠闲地坐在这里,喝着上等的葡萄酒,听着窗外军队的声音,感叹一下自己不够热血。而外面自有别人去替他建功立业。